測繪項目備案所需資料及流程
測繪資質單位申請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備案時,應交驗下列證件和材料,并對備案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測繪資質證書副本;
(二)營業執照副本;
(三)項目負責人證明材料;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四)測繪項目合同或指令性測繪項目計劃書;
(五)測繪項目技術設計書(測繪單位自主組織實施或研發的測繪項目的)(非必要);
(六)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外國的組織或個人來省測繪)(非必要);
(七)測繪項目技術人員基本情況表(非必要);
(八)技術人員作業證、身份證;
(九)測繪項目備案申報表(非必要)。
法律依據:
《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第五條申請許可經營項目,申請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憑批準文件、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審批機關對許可經營項目有經營期限限制的,登記機關應當將該經營期限予以登記,企業應當在審批機關批準的經營期限內從事經營。申請一般經營項目,申請人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有關規定自主選擇一種或者多種經營的類別,依法直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二章 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第四條 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采用全國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第五條 因建設、城市規劃和科學研究需要,大城市和國家重大工程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其他城市或者其他工程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該城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該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報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第六條 一個城市只能建立一套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且應當與國家坐標系統相聯系。
城市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是本地區測繪活動的公共資源,由當地人民 *** 統一管理,任何單位不得壟斷。第三章 基礎測繪第七條 省人民 *** 管理下列基礎測繪項目:
(一)建立、復測和維護本省行政區域內國家三等、四等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空間定位網;
(二)測制、更新萬分之一、五千分之一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及其數字化產品;
(三)建立和更新省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及數據庫;
(四)組織實施全省航空、航天遙感測繪項目,建立和維護全省航空、航天遙感測繪系統;
(五)國務院規定由省人民 *** 管理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八條 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 *** 管理下列基礎測繪項目:
(一)建立、復測和維護本行政區域內國家四等以下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空間定位網;
(二)測制、更新本級等于或者大于二千分之一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及其數字化產品;
(三)建立和更新本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及數據庫。
縣(市、區)人民 *** 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前款第二項、第三項基礎測繪項目。第九條 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定期更新。城市規劃區的,更新周期不超過五年;其他地區的,不超過十年。
重點建設項目建設地區、重點經濟技術開發區、重大自然災害破壞地區,以及國民經濟、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急需更新基礎測繪成果的其他地區,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發展和改革、財政、建設、規劃、水利、交通等部門,根據上級人民 *** 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報本級人民 *** 批準,并報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 *** 發展和改革部門會同同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級基礎測繪規劃,編制基礎測繪年度計劃,并分別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
未列入年度計劃,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急需的基礎測繪項目,成果使用單位應當向本級人民 *** 發展和改革部門提出申請。發展和改革部門會同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認為確有必要的,報本級人民 *** 批準調整基礎測繪年度計劃。第十二條 基礎測繪經費由縣級以上人民 *** 列入財政預算。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采取措施,保證基礎測繪規劃和年度計劃的落實。第四章 界線測繪和其他測繪第十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標準畫法圖,由省人民 *** 民政部門和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擬定,報省人民 *** 批準后公布。第十四條 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應當附具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測制的土地權屬界址線圖或者房屋平面圖。
土地和房屋的權屬界址線發生變化時,應當進行變更測繪。未依法進行變更測繪的,有關部門不得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第十五條 使用財政性資金的測繪項目和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建設工程的測繪項目,有關部門在批準立項前,應當征求本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已有適宜測繪成果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告知項目審批部門,并為測繪成果需求單位提供或者指引其取得該測繪成果,避免重復測繪。第十六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位置、高程、深度、面積和長度等重要地理信息數據,除國家公布的外,須經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并與有關部門會商后,報省人民 *** 批準公布。
長沙市人民 *** 關于公布長沙市市級行政許可實施項目目錄的決定
長沙市人民 *** 令
(第95號)
《長沙市人民 *** 關于公布長沙市市級行政許可實施項目目錄的決定》已經2005年5月19日市第十二屆人民 *** 第4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長 譚仲池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長沙市人民 *** 關于公布長沙市市級行政許可實施項目目錄的決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市人民 *** 對市級行政許可實施主體和實施項目進行了清理。市人民 *** 決定:市人民 *** 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共377項,由本決定公布的實施機關依法繼續實施。
市人民 *** 對市級行政許可項目實行目錄管理。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省 *** 規章設定、取消、調整行政許可事項時,市直各有關實施機關應當在設定文件生效后30日內將行政許可事項的設定、取消、調整情況報市人民 *** 法制辦備案,市人民 *** 定期對市級行政許可實施項目目錄進行調整。
本決定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長沙市人民 *** 關于市級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結果的決定》(市 *** 第82號令)同時廢止。
附件:
長沙市市級行政許可實施項目目錄
序號行政許可項目名稱 實施機關
1、建設項目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和招標范圍核準 市發改委
2、經濟適用房建設投資計劃核準 市發改委
3、重大和限制類企業投資項目核準 市發改委
4、信息安全工程和用財政性資金建設的信息工程項目審核 市發改委
5、承裝(修、試)電力設施審核 市經委
6、電工進網作業許可 市經委
7、國防交通工程設施改造、改變用途、報廢審批 市經委(市交通戰備辦)
8、占用國防交通控制用地、動用國防交通儲備物資審批 市經委(市交通戰備辦)
9、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
辦學校的設立、分立、合并和變更名稱、層次、類別審批 市教育局
10、民辦學校聘任校長、變更舉辦者核準市教育局
11、教師資格認定市教育局
12、利用互聯網實施遠程學歷教育網校審批 市教育局
13、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設立登記審查市科技局
1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市建委
15、村鎮建設項目(城市規劃區外)選址審批市建委
16、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批市建委
17、民用槍支持槍許可市公安局
18、槍支運輸許可證核發 市公安局
19、機動車運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放射性等危險
物品通行許可市公安局
20、外國人出入境許可(需省公安廳授權) 市公安局
21、外國人居留證核發市公安局
22、外國人長期居留或永久居留許可市公安局
23、因私護照核發或變更、加注(需省公安廳授權) 市公安局
24、 *** *** *** 審批市公安局
25、入出境通行證核發(需省公安廳授權) 市公安局
26、外國人準遷證核發市公安局
27、往來港澳通行證核發及簽注市公安局
28、內地公民前往港澳定居通行證核發 市公安局
29、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簽發及簽注(需省公安廳授權) 市公安局
30、臺灣居民定居證核發 市公安局
31、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核發及簽注(需省公安廳授權) 市公安局
32、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信息 *** 和消防安全審核市公安局
33、城市養犬審批市公安局
34、爆破作業審批市公安局
35、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及準購證核發 市公安局
36、印刷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市公安局
37、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 市公安局
38、大型群眾文化體育活動安全許可市公安局
39、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市公安局
40、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市公安局
41、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市公安局
42、郵政局(所)安全防范設施設計審核及工程驗收 市公安局
43、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方案審批及工程驗收市公安局
44、邊境
長沙市人民 *** 關于公布市本級取消、調整、保留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長沙市人民 *** 令
(第122號)
《長沙市人民 *** 關于公布市本級取消、調整、保留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已經2011年9月29日市人民 *** 第4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長張劍飛
二〇一三年一月六日
長沙市人民 *** 關于公布取消、調整、保留的市本級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的決定
按照市委、市 *** 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市 ***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對本部門(單位)的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清理。經市 *** 研究,決定取消37項非許可行政審批事項,調整191項非許可行政審批事項,保留229項非許可行政審批事項。對取消和調整的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各區縣(市)人民 *** 、市直各有關單位要做好落實和銜接工作,制定配套措施,加強后續工作監管,防止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取消后監管缺位或不到位的情況;要將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辦理程序、時限、要求等內容,在辦公場所和有關媒體公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監管;要本著精簡、效能、便捷的原則,改革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管理辦法,方便行政相對人辦事。各區縣(市)人民 *** 要參照市本級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的清理情況,結合本地實際,組織開展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工作。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取消的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目錄
2、調整的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目錄
3、保留的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目錄
附件1
取消的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37項)
序號項 目 名 稱實施機關1國家鼓勵發展的內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申請報告的初審市發改委2長沙市中小學體育、藝術類競賽審批市教育局3長沙市示范性幼兒園檢查認定市教育局4中等職業學校新增專業審批市教育局5高新技術產品認定初審市科技局6物業管理小區業主委員會備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7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人員登記備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8拆遷委托合同備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9暫住證核發市公安局10第二、三類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核發市公安局11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備案證明核發市公安局12工讀生入學資格審查市司法局13異地居住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14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申報審批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15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費一次性補繳審批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16公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年審市交通運輸局17公路工程招標、評標文件備案市公路局18種子經營者專門經營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審批市農業局
序號項 目 名 稱實施機關19典當行及分支機構設立、變更許可初審市商務局20鄉鎮生豬定點屠宰場點設置審核市商務局21個體演員、演出經紀人備案市文廣新局22設立、變更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備案市文廣新局23舉辦營業性演出的批準市文廣新局24廣播電臺、電視臺開辦群眾參與的廣播電視節目審批市文廣新局25規劃依據圖核查市規劃局26戶外廣告規劃審批市規劃局27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認定市體育局28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接受國(境)外20萬元以下捐款審批市民族宗教局29大學生享受廉租住房保障資格核準市住房保障局30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核、發證、復審(非高危行業)市安全監管局31長沙市園林科技進步獎獎評市園林局32創建“園林式”單位、庭院、樓盤初審市園林局33外省來長綠化施工單位資質審查市園林局34動物、動物產品的運載工具以及飼養用具、裝載工具消毒證明核發市畜牧獸醫水產局35會展舉辦單位備案登記市會展辦36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市國稅局37動產抵押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市工商局
附件2
調整(合并、下放、改變管理方式)的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191項)
單位序號項目名稱設立依據調整方式備注市發改委1非重大和限制類企業投資項目的備案《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湖南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暫行辦法》(湘政辦發〔2005〕36號)改變管理方式,調整為告知性備案。 市信息中心2非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服務的新建經營性經濟信息 *** 備案《湖南省經濟信息市場管理條例》合并,合并后名稱為非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服務的新建經營性經濟信息 *** 備案和直接引進境外經濟信息業務的備案;同時改變管理方式,調整為告知性備案。 3直接引進境外經濟信息業務的備案《湖南省經濟信息市場管理條例》市教育局4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廣告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合并,合并后名稱為民辦學校決策機構負責人、人員名單、專業設置、課程開設、選用教材、招生簡章、廣告等備案;同時改變管理方式,調整為告知性備案。 5民辦學校決策機構負責人、人員名單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6民辦學校專業設置、課程開設及選用教材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99號)市住房城鄉建設委7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備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投標管理辦法》(建設部〔2001〕8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合并,合并后名稱為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備案;同時改變管理方式,調整為告知性備案。 8招標投標情況備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建設部〔2001〕8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市住房城鄉建設委9預告登記《房屋登記辦法》(建設部令第168號)合并,合并后名稱為房屋登記(含預告、初始、轉移、異議、抵押登記)。 10房屋初始登記《房屋登記辦法》(建設部令第168號)11房屋轉移登記《房屋登記辦法》(建設部令第168號)12房屋異議登記(含設立、注銷登記)《房屋登記辦法》(建設部令第168號)13房屋抵押權登記《房屋登記辦法》(建設部令第168號)《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98號)14建筑工程竣工聯合驗收《長沙市人民 *** 關于印發〈長沙市市級行政許可項目聯合辦理辦法〉的通知》(長政發〔2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2020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2020年最新征求意見稿)
之一條【立法目的】 為了加強測繪資質管理,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分級分類】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類別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海洋測繪、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第四條【審批機關】 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為自然資源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甲級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自然資源部負責。
前款規定以外的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
第五條【公開便民】 審批機關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則,充分利用部門之間共享信息,提高行政效率,做好管理和服務。
審批機關應當將申請測繪資質的方式、依據、條件、程序、期限、材料目錄、審批結果等向社會公開。
第六條【申請條件】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第七條【申請和受理】 審批機關對申請單位提出的測繪資質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受理并發放受理通知書;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審批機關職責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單位向有關審批機關申請。
第八條【受理和審查的方式】 審批機關應當網上受理、審查測繪資質申請。必要時,審批機關也可以進行實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行實地核查。
第九條【審查和決定】 審批機關受理測繪資質申請后,應當依據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測繪資質的書面決定。
因特殊情況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第十條【審查結果】 審批機關作出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審批機關作出不予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單位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一條【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為五年。測繪資質證書包括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樣式由自然資源部統一規定。
第十二條【資質延續】 測繪單位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的,應當在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九十日前,向審批機關提出延續申請。
審批機關應當根據測繪單位的申請,在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出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
第十三條【資質變更】 測繪單位變更測繪資質等級或者專業類別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重新申請辦理測繪資質審批。
測繪單位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有關部門的核準材料,申請換發新的測繪資質證書。
第十四條【資質注銷】 測繪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法予以注銷測繪資質證書:
(一)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二)法人依法終止的;
(三)測繪資質行政許可決定依法被撤銷、撤回的;
(四)測繪資質證書依法被吊銷的;
(五)申請注銷測繪資質證書的。
第十五條【合并轉制】 測繪單位發生合并的,可以承繼合并前的測繪資質等級和專業類別。
測繪單位發生轉制或者分立的,應當向相應的審批機關重新申請測繪資質。
第十六條【測繪監理】 測繪單位可以監理同一專業類別的同等級或者低等級測繪資質單位實施的該專業類別的測繪項目。
第十七條【證書換發】 測繪單位在領取新的測繪資質證書時,應當將原測繪資質證書交回審批機關。
測繪資質證書遺失的,測繪單位可以向審批機關申請補領。
第十八條【信息變更報告】 測繪單位取得測繪資質后,變更專業技術人員或者技術裝備的,應當在三十日內向相應的審批機關報告。
第十九條【監督檢查措施】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供有關測繪資質的文件和資料,進行查閱或者予以復制;
(二)要求被檢查的單位就有關測繪資質的問題作出說明;
(三)進入被檢查單位及其實施測繪活動的現場進行實地檢查;
(四)責令非法測繪的單位停止違反測繪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被檢查的單位應當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不得隱瞞、拒絕和阻礙。
第二十條【測繪項目】 測繪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中報送測繪項目清單。
第二十一條【隨機抽查】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隨機抽查機制,依法對測繪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等測繪資質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抽查結果向社會公布。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合理確定隨機抽查比例;對于投訴舉報多、有相關不良信用記錄的測繪單位,可以加大抽查比例和頻次。
第二十二條【信用懲戒】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測繪單位信用體系建設,及時將隨機抽查結果納入測繪單位信用記錄。
測繪單位在測繪行業信用懲戒期內不得申請晉升測繪資質等級和增加專業類別。
第二十三條【法律責任一】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給予警告。該單位在一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條【法律責任二】 測繪單位依法取得測繪資質后,存在不符合其測繪資質等級或者專業類別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并納入測繪單位信用記錄予以公示。
第二十五條【法律責任三】 測繪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該單位在三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條【法律責任四】 測繪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在監督檢查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
第二十七條【行政機關責任】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測繪資質審批和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分級標準】 測繪資質等級專業類別的具體申請條件和申請材料由自然資源部另行制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適當提高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中的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的數量要求。具體調整標準于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報送自然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九條【例外情形】 外商投資企業測繪資質的申請、受理和審查,依據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施行日期】 本辦法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
測繪資質辦理流程和辦理條件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一、測繪資質申請基本條件
1.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3.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4.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二、測繪資質申請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2.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
納證明等材料;
3.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4.單位辦公場所證明;
5.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
6.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
7.測繪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三、測繪資質申報流程
1.系統注冊
2.測繪資質申請
3.受理決定
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
4.準予決定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
5.公示期
作出擬準行政許可,公示5個工作日后(無異議),準予行政許可后10個工作日內發證。
6.領取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