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 *** 關于公布取消、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和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的決定
湖南省人民省 *** 令
(第235號)
《湖南省人民 *** 關于公布取消、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和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的決定》已經2008年11月13日省人民 *** 第1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長 周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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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湖南省人民 *** 關于公布取消、調整的
行政審批項目和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的決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省委、省 *** 關于繼續精簡行政審批項目的精神,省 ***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對本部門(單位)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認真清理。經研究決定:取消和調整216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131項,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85項(合并同類事項的84項,下放管理層級的1項),公布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627項。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切實加強后續監管,既要防止出現以備案、核準等名義進行變相審批,也要防止行政審批項目取消后出現監管職能“缺位”或“不到位”。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行政管理體系改革以及轉變 *** 職能的要求,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將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的名稱、設立依據、申請條件、審批程序、審批期限、收費標準,以及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的目錄和示范文本等在辦公場所和網上公示,并按要求建立配套制度,做好服務工作。今后新增、取消和調整的行政許可事項,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的要求,報省 *** 法制辦登記備案,并向社會公示。同時,有關部門要按照行政許可法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規定,依法對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動態管理,定期對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作出相應調整。過去公布的行政許可事項與本決定公布的行政許可事項不相符的,以本決定為準。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131項)
序號項目名稱實施機關備注1經濟適用房建設投資計劃核準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 *** 機構資格認定(初審)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享受減免稅優惠的環保產業設備、產品生產企業認定省經濟委員會 4國防交通科研成果 *** 和開發利用審批省經濟委員會 5核發《新產品新技術鑒定證書》省經濟委員會 6國家技術創新計劃項目初審省經濟委員會 7
高等學校部分特殊專業及特殊需要的應屆畢業生就
業計劃審批
省教育廳
8
學士學位授權單位和學士、碩士學位授權學科的審
批
省教育廳
9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的國際合作項目審批省科學技術廳 10邀請國外人士訪湘科技交流審批省科學技術廳
11民用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核發省公安廳12臨時存放爆破器材審批省公安廳13爆破器材保管員作業證核發省公安廳14爆破器材押運員作業證核發省公安廳15爆破作業和爆破器材安全員作業證核發省公安廳16外國人出入境許可省公安廳及其授權的公安機關17外國人居留證核發市、縣級人民 *** 公安機關18外國人長期居留或永久居留許可市、縣級人民 *** 公安機關19外國人旅行證核發縣級人民 *** 公安機關20華僑回國定居證核發省公安廳21外國人準遷證核發市、縣級人民 *** 公安機關22戶口遷移審批縣級人民 *** 公安機關23機動車延緩報廢審批市州人民 ***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24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備案證明核發縣級以上人民 *** 公安機關25市州、縣市區福利彩票即開型大獎組發行方案審批省民政廳26建立天主教教區省民政廳27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審批省財政廳28國家儲備物資資金管理事項審批省財政廳29財政貼息項目審批縣級以上人民 *** 財政部門
30經國務院批準列入計劃的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項目費
用預案審批縣級以上人民 *** 財政部門
31教育、科技、文化專項經費審批縣級以上人民 *** 財政部門32外國 *** 貸款事項審批省財政廳33國際金融組織貸款事項審批縣級以上人民 *** 財政部門34介紹外國文教專家來湘工作的境外組織資格認可省人民 *** 外國專家歸口管理部門
35
設立勞務派遣機構從事勞務派遣活動審批縣級以上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
門、財政部門
36
破產企業無法清償的社會保險費欠費核銷縣級以上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
門、財政部門
37
參照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實施范圍審批
縣級以上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
門、財政部門
38
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審查縣級以上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
門、財政部門
39國有企業改革土地資產處置方案審批省國土資源廳40土地估價結果備案省國土資源廳41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結果備案省國土資源廳42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省建設廳43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省建設廳44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批縣級以上人民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45
風景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2020修正)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二章 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第四條 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采用全國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第五條 因建設、城市規劃和科學研究需要,大城市和國家重大工程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省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報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批準;其他城市或者其他工程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該城市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或者該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報省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批準。第六條 一個城市只能建立一套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且應當與國家坐標系統相聯系。城市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是本地區測繪活動的公共資源,由當地人民 *** 統一管理,任何單位不得壟斷。第三章 基礎測繪第七條 省人民 *** 管理下列基礎測繪項目:
(一)建立、復測和維護本省行政區域內國家三等、四等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空間定位網;
(二)測制、更新萬分之一、五千分之一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及其數字化產品;
(三)建立和更新省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及數據庫;
(四)組織實施全省航空、航天遙感測繪項目,建立和維護全省航空、航天遙感測繪系統;
(五)國務院規定由省人民 *** 管理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八條 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 *** 管理下列基礎測繪項目:
(一)建立、復測和維護本行政區域內國家四等以下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空間定位網;
(二)測制、更新本級等于或者大于二千分之一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及其數字化產品;
(三)建立和更新本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及數據庫;
縣(市、區)人民 *** 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前款第二項、第三項基礎測繪項目。第九條 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定期更新。城市規劃區的,更新周期不超過五年;其他地區的,不超過十年。
重點建設項目建設地區、重點經濟技術開發區、重大自然災害破壞地區,以及國民經濟、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急需更新基礎測繪成果的其他地區,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會同發展和改革、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水利、交通運輸等部門,根據上級人民 *** 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報本級人民 *** 批準后組織實施。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 *** 發展和改革部門會同同級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根據本級基礎測繪規劃,編制基礎測繪年度計劃,并分別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
未列入年度計劃,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急需的基礎測繪項目,成果使用單位應當向本級人民 *** 發展和改革部門提出申請。發展和改革部門會同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審核認為確有必要的,報本級人民 *** 批準調整基礎測繪年度計劃。第十二條 基礎測繪經費由縣級以上人民 *** 列入財政預算。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采取措施,保證基礎測繪規劃和年度計劃的落實。第四章 界線測繪和其他測繪第十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標準畫法圖,由省人民 *** 民政部門和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擬定,報省人民 *** 批準后公布。第十四條 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應當附具由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測制的土地權屬界址線圖或者房屋平面圖。
土地和房屋的權屬界址線發生變化時,應當進行變更測繪。未依法進行變更測繪的,有關部門不得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第十五條 使用財政性資金的測繪項目和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建設工程的測繪項目,有關部門在批準立項前,應當征求本級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的意見;已有適宜測繪成果的,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告知項目審批部門,并為測繪成果需求單位提供或者指引其取得該測繪成果,避免重復測繪。第十六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位置、高程、深度、面積和長度等重要地理信息數據,除國家公布的外,須經省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審核并與有關部門會商后,報省人民 *** 批準公布。
長沙市人民 *** 關于公布取消、新增和調整的部分市級行政許可實施項目目錄的決定
長沙市人民 *** 令
(第99號)
《關于公布取消、新增和調整的部分市級行政許可實施項目目錄的決定》已經2005年12月1日市第12屆人民 *** 第5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長:譚仲池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長沙市人民 *** 關于公布取消、新增和調整的部分市級行政許可實施項目目錄的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規定和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管理要求,市人民 *** 定期對市級行政許可實施項目目錄(以下簡稱《目錄》)進行調整。隨著新的法律、法規出臺和省人民 *** 規章設定的臨時行政許可期限(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屆滿,省人民 *** 取消、新增和調整了部分行政許可實施項目。市人民 *** 決定,根據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以及省 *** 規章設定的行政許可項目的調整,我市市級行政許可實施項目取消22項,新增2項,調整行政許可項目名稱或實施主體20項;對取消的行政許可實施項目,在《目錄》中予以刪除;對新增的行政許可實施項目,在《目錄》中予以增加;對調整的行政許可實施項目,在《目錄》中予以修改。取消、新增、調整后,本市市級行政許可實施項目為357項。現將取消、新增、調整的市級行政許可實施項目目錄予以公布。
附件1:
長沙市人民 *** 決定取消的市級行政許可實施項目目錄(22項)
序號行政許可項目名稱 實施機關 備注1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
審核市經委
市 *** 第95號令第5項
2
電工進網作業許可
市經委
市 *** 第95號令第6項
3
村鎮建設項目(城市規劃
區外)選址審批
市建委
市 *** 第95號令第15項
,由縣(市)人民 *** 建
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4
印刷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
發市公安局
市 *** 第95號令第36項
5
國、省、縣道和城市道路
設置廣告牌等許可市公安局交
警支隊市 *** 第95號令第54項
6
在道路和道路兩側進行有
礙通行安全等活動許可市公安局交
警支隊市 *** 第95號令第55項
7
在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
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審批市公安消防
支隊
市 *** 第95號令第59項
8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國合
作者稅前收回投資審批市財政局
市 *** 第95號令第68項
9
用人單位錄用登記
市勞動保障
局市 *** 第95號令第78項
10
國家基礎測繪成果資料提
供、使用許可市國土資源
局市 *** 第95號令第83項
11
國家、省補助資金的地質
災害治理工程設計審批
市國土資源
局
市發改委市 *** 第95號令第84項
12
利用船舶、排筏進行游覽
經營活動或在通航水域設
置水上娛樂餐飲設施審核市交通局
市 *** 第95號令第91項
13
在航道內打撈沉沒物、漂
流物審批長沙海事局
市 *** 第95號令第120
項14
水庫管理和保護范圍內的
建設項目審批市水利局
市 *** 第95號令第149
項15
不直接參加義務植樹許可
市綠化委員
會市 *** 第95號令第163
項16
占用城市公共客運設施審
批市公用事業
局市 *** 第95號令第272
項17
對城市已建微波通道有影
響的高層建筑和可能對無
線電臺(站)造成有害干
擾的工程設施報建審批市無委
市 *** 第95號令第348
項
18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登
記市 *** 農村
工作部門市 *** 第95號令第349
項19
設立電子出版物發行單位
審批市新聞出版
局市 *** 第95號令第355
項20
出版物發行單位變更名稱
、業務范圍、合并或者分
立審批市新聞出版
局
市 *** 第95號令第356
項
21
圖書、報紙、期刊零售業
務審批市新聞出版
局市 *** 第95號令第357
項22
名片印刷企業設立、兼營
、變更、兼并、合并、分
立審批市新聞出版
局
市 *** 第95號令第358
項
附件2:
長沙市人民 *** 決定新增的市級行政許可實施項目目錄(2項)
序號 行政許可項目名稱 實施機關備注1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市園林局 2
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
氣球單位資質認定市氣象局
附件3:
長沙市人民 *** 決定調整的市級行政許可實施項目目錄(20項)
序號行政許可項目名稱實施機關備注1
測繪單位資質(乙、丙、丁
級)初審市國土資
源局市 *** 第95號令第79項
2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用公
路改線審批市交通局
市 *** 第95號令第95項
3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橋梁、
渡槽或者架設、埋設管線等
設施審批市交通局
市 *** 第95號令第96項
4
在公路建筑控制區或者公路
用地范圍內架設、埋設管線
、電纜等設施審批市交通局
市 *** 第95號令第97項
5
可能損害公路路面的機具在
公路上行駛審批市交通局
市 *** 第95號令第98項
6
在公路用地范圍內設置非公
路標志審批市交通局
市 *** 第95號令第99項
7
在公路上增設平面交叉道口
審批市交通局
市 *** 第95號令第100
項8
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審批
市交通局
市 *** 第95號令第101
項9
更新砍伐公路護路樹木審核
市交通局
市 *** 第95號令第102
項10
船員職務適任資格認可
長沙海事
局市 *** 第95號令第105
項11
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
審批及設施竣工驗收市水利局
市 *** 第95號令第135
項12
社會福利性募捐演出審批
市文化局
市 *** 第95號令第183
項13
城市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車輛營運證和駕駛員服務資
格證核發市公用事
業局
市 *** 第95號令第269
項
14
三級物業管理企業資質認定
市房產局
市 *** 第95號令第274
項15
城市房屋拆遷資格認定
市拆遷辦
市 *** 第95號令第277
項16
未完成拆遷補償安置的建設
項目 *** 審批市拆遷辦
市 *** 第95號令第278
項17
拆遷產權不明確的房屋補償
安置方案審核市拆遷辦
市 *** 第95號令第279
項18
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
室設計審查、竣工驗收認可市人防辦
市 *** 第95號令第308
項19
*** 品和之一類 ***
購用證明核發市衛生局
市 *** 第95號令第334
項20
改建、擴建、重建(易地重
建)宗教活動場所審批
市人民政
府(市民
族宗教局
承辦)市 *** 第95號令第374
項
長沙市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之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權屬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屋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范圍內的房屋權屬登記。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房屋權屬登記,是指房屋產權行政管理部門代表 *** 對房屋所有權以及由房屋所有權產生的抵押權、典權等房屋他項權利進行登記,依法確認房屋權屬關系并頒發房屋權屬證書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房屋權利人(以下簡稱權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或可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權或房屋他項權利的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
本辦法所稱房屋權屬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房屋權屬證書使用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作的文本。
本辦法所稱測繪報告,是指具有房產測繪資質的測繪機構出具的勘測報告,包括房屋分戶平面圖、共用建筑面積分攤方案、戶室建筑面積等。第四條 市房屋產權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的行政主管部門;縣(市)房屋產權管理局負責轄區內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工作。第五條 本市城市房屋實行權屬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權利人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市、縣(市)房屋產權管理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申請房屋權屬登記,領取房屋權屬證書。第六條 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權或房屋他項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收繳、扣押他人的房屋權屬證書。第七條 房屋權屬登記包括總登記、初始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他項權利登記和注銷登記等。第八條 房屋權屬登記由權利人提出申請。
權利人為自然人的,應按其身份證件上的姓名申請。權利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按其法定名稱申請。權利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由其法定 *** 人代為申請。房屋他項權利登記,由當事人共同申請。
房屋產權管理局管理的直管公房由登記機關直接登記。第九條 共有的房屋權屬登記,由全體共有人共同申請,其房屋所有權證由共有人推舉的持證人收執,其余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一份。房屋共有權證與房屋所有權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條 下列房屋由登記機關依法代為登記:
(一)依法由房屋產權管理局代管的房屋;
(二)無人主張權利的房屋;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由登記機關代為登記的房屋。
代為登記的房屋,不頒發房屋權屬證書。第十一條 權利人可以委托 *** 人申請房屋權屬登記。第十二條 申請房屋權屬登記時,應交驗權利人的有效證件。
*** 人代為申請的,應交驗 *** 人的有效證件。屬法定 *** 的,還應交驗 *** 人的法定 *** 資格證明;屬委托 *** 的,還應提交權利人的書面委托書。其中權利人為自然人的,其委托書應當進行公證,但委托律師的除外。境外權利人的委托書在境外公證的,還必須經過認證。
律師接受委托代為申請的,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律師執業證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律師事務所的函件。第十三條 房屋權屬登記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受理申請;
(二)權屬審核;
(三)公告;
(四)核準登記;
(五)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六)建立房屋權屬檔案。
前款第(三)項適用于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進行公告的登記。自公告發布之日起90日內對房屋權屬無異議的,登記機關可以核準登記。第十四條 總登記是指市、縣(市)人民 *** 根據需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進行統一的權屬登記。
登記機關認為需要時,經本級人民 *** 批準,可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權屬證書進行驗證或者換證。
凡列入總登記、驗證或者換證范圍的房屋,無論其權利人以往是否領取房屋權屬證書,房屋權屬狀況有無變化,均應當在規定日期內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第十五條 總登記、驗證、換證由市、縣(市)人民 *** 在規定期限開始之日的30日前發布公告。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范圍和要求;
(二)申請期限;
(三)權利人應當提交的有關證件;
(四)受理申請地點;
(五)其他事項。第十六條 新建的非商品房屋,權利人應在房屋竣工驗收后90日內申請房屋初始登記,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
(一)土地使用權證或用地證明文件;
(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件);
(三)房屋竣工驗收證明;
(四)測繪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