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丁級測繪資質的審批辦理條件是什么?
一、在長春市辦理“丁級測繪資質的審批”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測繪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0 份;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2.一般情況需提供: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0 份;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3.一般情況需提供:單位辦公場所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0 份;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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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般情況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簡歷(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0 份;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5.一般情況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或者聘任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0 份;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6.一般情況需提供:技術人員的畢業證書(紙質:原件0 份;復印件0 份;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7.一般情況需提供:技術人員的勞動合同(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0 份;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8.一般情況需提供:技術人員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0 份;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9.一般情況需提供: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紙質:原件0 份;復印件0 份;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10.一般情況需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紙質:原件0 份;復印件0 份;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11.一般情況需提供:任職資格證書(紙質:原件0 份;復印件0 份;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12.一般情況需提供: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0 份;電子版的彩色掃描件,格式為jpg。)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
四、辦理地址
注:若你戶籍地所在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不在所列網點內,請先電話咨詢戶籍地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名稱:九臺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九臺區長通路與福林大街交匯民生大廈 網點電話:0431-81367322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榆樹市 *** 東南) 網點電話:0431-8383554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農安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龍府廣場東側德彪街1616號 網點電話:0431-8327900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德惠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德惠市德興路與惠新路交匯處西行100米 網點電話:0431-87000815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 網點電話:0431-8877901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長春市人民 *** 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 *** 規章的決定
一、廢止十件 *** 規章
(一)《長春市機動車配件經銷管理辦法》
(二)《長春市洗浴業管理暫行辦法》
(三)《長春市獸藥經營管理辦法》
(四)《長春市城市房屋拆遷單位管理規定》
(五)《長春市機動車輛清洗保潔管理暫行規定》
(六)《長春市測繪管理辦法》
(七)《長春市保安服務業管理辦法》
(八)《長春市洗浴業、美容美發業治安管理規定》
(九)《長春市計劃生育藥具經營管理辦法》
(十)《長春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辦法》二、修改九件 *** 規章
(一)將《長春市城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第七條:“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據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和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發放《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修改為“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依據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和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作出準許設置的決定。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
將第八條之一款:“申請設置戶外廣告,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向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申請材料;(二)經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到相關部門辦理會簽手續;(三)會簽后按規定繳納占道等費用,由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門發放《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修改為“申請設置戶外廣告,按照下列程序辦理:(一)申請人向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申請材料; (二)經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到相關部門辦理會簽手續;(三)會簽后按規定繳納占道等費用,由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門作出準許設置的決定。”
將第九條:“戶外廣告設施應當自審核批準之日起2個月內設置;逾期未設置的,其《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自行失效。”刪除。
(二)將《長春市防治塑料制品污染環境管理辦法》第九條“塑料制品生產企業生產塑料制品,應當到環境保護部門辦理核準手續后,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領《塑料制品生產許可證》。”“未依照前款規定辦理核準手續和領取《塑料制品生產許可證》的,不得生產塑料制品。”“環境保護部門、經貿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自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7日內作出答復。”修改為“塑料制品生產企業生產塑料制品,應當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領《塑料制品生產許可證》。”“未領取《塑料制品生產許可證》的,不得生產塑料制品。”“經貿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自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7日內作出答復。”
將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八條之一款、第九條第二款、第十四條第(一)、(三)項、第十七條第(一)、(二)項、第二十條規定的,由環境保護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逾期未改正的處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予以取-締。”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第八條之一款、第十四條第(一)、(三)項、第十七條第(一)、(二)項、第二十條規定的,由環境保護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逾期未改正的處以10000元以上 20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予以取締。”
(三)將《長春市城市雕塑管理辦法》第九條之一款“本市從事城市雕塑設計的人員,應當經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向國家有關部門申領《城市雕塑創作設計資格證書》后方可進行城市雕塑設計。未取得《城市雕塑創作設計資格證書》人員不得單獨承擔城市雕塑任務。”修改為“本市從事城市雕塑設計的人員,應當取得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城市雕塑創作設計資格證書》后方可進行城市雕塑設計。未取得《城市雕塑創作設計資格證書》人員不得單獨承擔城市雕塑任務。”
(四)將《長春市城市二次供水設施管理辦法》第七條“二次供水設施建設單位應當將二次供水設施設計方案,報送二次供水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核,經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設計。”刪除。
(五)將《長春市城市供熱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城市建設工程,涉及供熱管網及設施的,必須到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會簽手續。未經同意不得施工建設。”修改為“城市建設工程,涉及供熱管網及設施的,必須到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將第十七條“凡在本市市區內設立熱源單位、供熱單位,均應當到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資質審查手續。”“申請資質審查的單位,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相關手續:(一)提交上級主管部門(單位)批準文件,到供熱行政主管部門領取并填報資質審查申報表; (二)經消防、勞動、技術監督、環保等部門會簽認可后,由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專業資格證書;(三)屬于營業性質的單位在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熱源單位、供熱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供熱行政主管部門繳納管理費。管理費的收繳標準,按規定的程序報批后執行。”“熱源單位、供熱單位資格證書,實行年度檢驗制度。”“年檢不合格、未取得資格證書和營業執照的單位,不得從事供熱活動。”修改為“凡在本市市區內設立熱源單位、供熱單位,均應當到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經營許可手續。”“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核實完畢,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并發放經營許可證書;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批準并說明理由。”
將第四十八條第(二)項“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規定的,除責令限期改正外,并處以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之一款、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規定的,除責令限期改正外,并處以1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將《長春市公共娛樂場所消防管理規定》第六條:“經營公共娛樂場所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填報《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審批表》,經縣(市)、區公安消防機構審查合格后,由市公安消防機構核發《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實行年審制度”修改為:“公共娛樂場所使用、開業前,必須填報《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申報表》,經公安消防機構檢查合格,核發《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后,方可使用、開業。”
(七)將《長春市體育市場管理規定》第八條:“開辦從事體育經營活動的體育場所的,應當到有關部門辦理手續,經市體育市場主管部門批準,領取《體育經營許可證》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領取營業執照。”刪除。
將第十二條:“體育行政部門收到舉辦體育經營活動的申請后,應當及時審查,在20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答復,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刪除。
將第十三條:“體育場所或者舉辦體育經營活動的經營者、經營范圍、活動場所等發生變更的,應當到原審批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刪除。
將第十六條:“《體育經營許可證》實行年檢制度。停止營業的,應當及時申報,并交回《體育經營許可證》。《體育經營許可證》不得涂改、買賣、 *** 。”刪除。
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未取得《體育經營許可證》擅自經營的,未經體育市場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舉辦體育經營活動的;”刪除。
將第二十五條第(二)項:“擅自改變體育市場主管部門批準的經營范圍和項目的;”刪除。
將第二十五條第(三)項:“涂改、買賣、 *** 《體育經營許可證》的;”刪除。
(八)將《長春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第八條:“凡擬舉辦繼續教育培訓班的單位,應當先到系統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再到人事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舉辦。人事部門在收到申請后,應當在六日內予以答復。”刪除。
(九)將《長春市人民 *** 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若干規定》第十三條:“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建設手續:(一)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規劃方案設計前,應當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報送項目批準文件及有關資料,待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提出建設項目防空地下室設置意見后,方可進行初步方案設計。(二)建設單位向有關部門報送初步設計
文件時,必須同時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報送防空地下室初步設計文件,經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審核合格后,發給建設項目防空地下室審核通知書。”刪除。
將第十四條:“建設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要求的,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修改為:“建設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要求的,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申請測繪資質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1、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畢業證書、身份證;
5、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6、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7、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8、單位住所證明;
9、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10、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