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乙級資質有限公司更大可以承擔多大規模的工程?
乙級工程測量專業作業限額:控制測量在三等以下;地形測量1:500比例尺在30km2以下,1:1000比例尺在50km2以下,1:2000比例尺在80km2以下,1:5000比例尺在100km2以下,1:1萬比例尺在200km2以下;規劃測量總建筑面積50萬m2以下,國家重點建設工程不得承擔;建筑工程測量建筑范圍1km2以下,單個建筑物10萬m2以下;變形形變與精密測量只從事一般精密設備安裝,建筑面積在10萬m2以下且高度在100m以下的建筑;市政工程測量范圍為特大城市一般道路、大中等城市主干道路、一般立交橋;水利工程測量不得承擔特大型水利水電工程;線路與橋隧測量為300km以下的線路,多孔跨徑總長在100m以下的橋梁,4km以下的隧道;地下管線測量管線長度300km以下;礦山測量礦區控制面積200km2以下;工程測量監理相應于上述限額。
長春市房產測繪管理辦法(2020修正)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房產測繪管理,規范房產測繪行為,維護房屋所有權人及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為房屋產權登記提供準確的資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市區房產測繪及其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房產測繪,是指房產測繪機構依照國家房產測繪規范,對申請產權登記的房屋進行房產測量和繪制房產圖的行為。第四條 房產測繪應當遵循公正、公開、公平和有償服務的原則;測繪成果應當真實反映測繪房屋的自然狀況。第五條 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門是本市房產測繪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房產測繪的統一管理工作。第二章 房產測繪內容第六條 房產測繪的基本內容包括:房產平面控制測量、房產調查、房產圖繪制和房產面積測量等。第七條 房產平面控制測量應當遵循從整體到局部、從高級到低級、分級布網的原則。第八條 房產調查包括下列內容:
(一) 房屋所有人姓名或名稱;
(二) 產別和產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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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房屋坐落、結構、層數及所在層數;
(四) 房屋建成年份、用途;
(五) 墻體歸屬;
(六) 房屋權屬界線;
(七) 其他需要調查的事項。第九條 房產圖分為房產分幅平面圖(以下簡稱分幅圖)、房產分丘平面圖(以下簡稱分丘圖)、房產分戶平面圖(以下簡稱分戶圖)。第十條 分幅圖是指按照規定比例將全市按矩形編號分割成的若干幅平面圖。
分幅圖應當注明行政境界、街路、丘界、房屋及附屬設施、房屋圍護物等涉及房屋權屬要素以及房屋權屬有關的地理名稱。
分幅圖應當使用本市獨立平面坐標系。第十一條 分丘圖是分幅圖的局部圖,是繪制房屋產權證附圖的基本圖。
分丘圖上除表示分幅圖的內容外,還應表示房屋權界線、界址點點號、窯洞使用范圍、挑廊、陽臺、建成年份、用地面積、建筑面積、墻體歸屬和四至關系等。第十二條 分戶圖是指以一戶產權人為單位,表示房屋權屬范圍的細部圖。
分戶圖應當包括本戶房屋所在地的地名及門牌號、丘號、棟號、所在層數、戶號或室號、房屋權界線、樓梯和走廊等公用部位、房屋邊長、毗連房屋墻體歸屬以及進戶門以內的房屋建筑面積。第十三條 房產測繪面積包括房屋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產權面積、公用建筑面積,其計算 *** 按照國家房產測繪規范執行。第十四條 房產測繪應當使用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的測繪計量器具,并執行有關計量器具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第十五條 房產測繪機構應當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測繪費用。
房產測繪費用由測繪申請人承擔,有責任人的,由責任人承擔。第三章 房產測繪程序第十六條 新建、改建、擴建和翻建房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時,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進行房產測繪。
已經產權登記發證的房屋,未配有分丘、分戶圖的,申請轉移、變更登記時,應當按照國家房產測繪規范進行測繪。第十七條 按照本辦法規定應當進行房產測繪的,在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時,應當申請房產測繪,不申請測繪的,房產產權登記機關不予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第十八條 房產測繪人員從事測繪活動應當持有測繪工作證,房屋所有人或者其他相關人員應當為其提供方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房產測繪人員按照規定進行的測繪活動。第十九條 申請人或其它利害關系人對測繪成果有異議的,應當書面提出具體異議理由。房產測繪機構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重新指定測繪人員進行復測,復測結果為最終結果。第二十條 房產測繪成果由房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經確認的測繪成果是房屋產權登記的依據。第二十一條 由于申請人或利害關系人提供有關測繪資料有誤造成測繪成果失實的,由申請人或利害關系人承擔法律責任。第四章 房產測繪成果及利用第二十二條 房產測繪機構應當對房屋簿冊、數據和圖表等測繪成果科學分類、立卷、歸檔、保管,并建立健全房產測繪成果管理制度,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及時、準確、安全、方便地提供使用。第二十三條 房產測繪成果是指房產簿冊、房產數據和房產圖集等。房產測繪成果管理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四條 房屋所有人或者其他權利人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使用房產測繪成果;使用保密房產測繪成果的,應當持有房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并按照保密管理有關規定使用。
吉林省測繪任務登記辦法
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活動的宏觀調控和測繪市場的管理,避免重復測繪,提高測繪成果資料的使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吉林省測繪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承擔測繪任務的單位和個人,施測前必須按本辦法的規定進行測繪任務登記。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三條 省測繪局和市(州)、縣(市)測繪工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測繪任務登記工作。第四條 測繪任務登記實行分級管理。承擔測繪任務的單位和個人應到相應的測繪工作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第五條 下列測繪任務,應向省測繪局登記:
(一)各等級衛星大地測量、重力測量、天文測量及其他四等以上的三角、導線、水準測量。
(二)達到下列限額的地形測量(含水下地形,下同)、工程測量、地籍測量、房產測繪:
1.成圖比例尺1:500,測繪面積達到8平方公里及其以上的;
2.成圖比例尺1:1000,測繪面積達到15平方公里及其以上的;
3.成圖比例尺1:2000,測繪面積達到20平方公里及其以上的;
4.成圖比例尺1:5000,測繪面積達到50平方公里及其以上的;
5.成圖比例尺1:10000,測繪面積達到100平方公里及其以上的;
6.成圖比例尺1:25000,測繪面積達到200平方公里及其以上的;
(三)用于測繪的航空攝影和遙感測繪。
(四)國家和省的重點建設工程中的測繪項目。
(五)省內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界線測繪。
(六)港、澳、臺和涉外的測繪項目。
(七)省外測繪單位承擔的測繪任務和軍事測繪單位承擔的非軍事測繪任務。
(八)測繪范圍跨越兩個市(州)以上區域的測繪任務。第六條 下列測繪任務,應向市(州)測繪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登記:
(一)市(州)所在地城區的5″、10″級三角測量和導線測量。
(二)達到下列限額但小于省級限額的地形測量、工程測量:
1.成圖比例尺1:500,測繪面積在3-8平方公里以內;
2.成圖比例尺1:1000,測繪面積在5-15平方公里以內;
3.成圖比例尺1:2000,測繪面積在10-20平方公里以內;
4.成圖比例尺1:5000,測繪面積在30-50平方公里以內;
5.成圖比例尺1:10000,測繪面積在50-100平方公里以內;
6.成圖比例尺1:25000,測繪面積在100-200平方公里以內。
(三)達到下列限額但小于省級限額的地籍測量、房產測繪:
1.成圖比例尺1:500,測繪面積在2-8平方公里以內;
2.成圖比例尺1:1000,測繪面積在4-15平方公里以內;
3.成圖比例尺1:2000,測繪面積在6-20平方公里以內;
4.成圖比例尺1:5000,測繪面積在25-50平方公里以內;
5.成圖比例尺1:10000,測繪面積在25-100平方公里以內;
(四)市(州)所在地城區內10KM及以下的各種線路測量。
(五)市(州)所在地城區內10KM及以上的各種線路測量。
(六)測繪范圍跨越兩個縣(市)區域的測繪任務。第七條 下列測繪任務,應向縣(市)測繪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登記:
(一)縣(市)行政區域內的5″、10″級三角測量、導線測量。
(二)達到下列限額但小于市(州)級限額的地形測量、工程測量:
1.成圖比例尺1:500,測繪面積在0.5-3平方公里以內;
2.成圖比例尺1:1000,測繪面積在1-5平方公里以內;
3.成圖比例尺1:2000,測繪面積在2-10平方公里以內;
4.成圖比例尺1:5000,測繪面積在5-30平方公里以內;
5.成圖比例尺1:10000,測繪面積在25-50平方公里以內;
6.成圖比例尺1:25000,測繪面積在50-100平方公里以內;
(三)達到下列限額但小于市(州)級限額的地籍測量、房產測繪:
1.成圖比例尺1:500,測繪面積在0.1-2平方公里以內;
2.成圖比例尺1:1000,測繪面積在0.5-4平方公里以內;
3.成圖比例尺1:2000,測繪面積在1-6平方公里以內;
4.成圖比例尺1:5000,測繪面積在5-25平方公里以內;
5.成圖比例尺1:10000,測繪面積在10-25平方公里以內。
(四)縣(市)重點建設工程中的測繪項目。
(五)縣(市)行政區域內的2KM及以上的線路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