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資質被吊銷后怎么解決
1、資質一般都是限令整改,再嚴重者做降級處理,最后才是吊銷資質。
2、重新申請的話只能從更低級的開始申請,相當于一切從頭再來。
3、關于材料不真實申請未通過的情況,那么一年以內是不可以再次申請建筑資質的。
4、如果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這種情況會被撤銷資質。規定是在三年以內不得再次申請,只能等到三年期滿了才能去重新申請建筑資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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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資質被吊銷了,首先要做的是整改。視情況而定,要看是因為什么被吊銷的。整改好了才有利于后期的重新申請。
公司被吊銷后如何恢復經營
一、正面回答
企業被吊銷后,一般不能恢復,公司需要依法辦理清算和注銷登記。但如果企業認為行政機關的吊銷決定是錯誤的,則可以通過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來推翻行政機關作出的吊銷決定。
二、分析詳情
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該公司的主體資格依然存在,但經營資格已經取消。同時,有的省份工商局還將被吊銷企業法人列入黑名單,三年內在全國都不能辦理個體營業執照,公司不能擔任董事、監事、經理。對吊銷不服的,可以在處罰決定做出的3天內,書面要求聽證,也可以向上一級工商管理部門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決定的3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三、公司被吊銷后的債務承擔
清算責任是指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喪失了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后,應由其清算組織行使相應的有限權利,其主要職責在于盤點管理企業財產,清理對外債權債務,這種職權主要表現為內部行為,是對已有的民事法律關系的處理,清算組織無權對外發生新的民事關系。在訴訟過程中,人民法院應當充分尊重清算組織的活動特點。對已成立清算組織并已對企業財產及債權債務進行清理的,人民法院應審查其清理結果的合法性與有效性;對未組織清算組織的,或雖成立清算組織而未清算的,人民法院應當責成成立清算組限期清理企業財產,并在清算企業財產范圍內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營業執照被吊銷后可以恢復嗎?要具備什么條件才能恢復
1、營業執照被吊銷是一種處罰,也就是主體資格雖然存在,但已經是退出市場了,這是不能恢復的。
2、也有部分省市交納了罰金以后恢復的情況,你可以到本地工商局咨詢以下。 可以先提出行政復議復議結果不滿意提出訴訟,也可以直接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行政行為,恢復原狀。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91、192條及其他規定,公司被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屬于法定解散范疇,首先應當予以解散,并在15日內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以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被吊銷執照就是剝奪了其生產經營權,不能進行經營活動。其法人資格在公司注銷以后消滅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名稱三年之內不得使用,《公司法》第57條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也明文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其次,被吊銷企業的出資人或有限公司的股東應依法履行組織清算的義務,拒不清算的,要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后果。另外,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應當將營業執照公章、合同專用章等繳回原登記機關,拒不繳回的,屬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可以提請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收繳。利用應收繳的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按無照經營論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業人員檢測資質被吊銷怎么辦
一旦被吊銷就沒有辦法恢復了。
因為根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第47條中的規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有下列不具備安全條件情形之一的,由發證機關吊銷其從業資格證件:
(一)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有關機動車駕駛和相關從業要求且沒有主動申請注銷從業資格的;
(二)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發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負主要責任的;
(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繼續作業的。 被吊銷的從業資格證件應當由發證機關公告作廢并登記歸檔。
所以結合描述來看,從業資格證一旦被吊銷,就會被作廢不可以恢復。
從業資質指的是從事某一專業學識、技術和能力的起點標準,是人員從業資格和其對應能力的體現。自從2002年兩部聯合印發了111號文件,就正式建立了執業資格制度,所有等級執業人員必須有相對應等級的執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