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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測繪成果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嗎
所以分部分項工程得檢測報告和工程驗收規范是可以作為證據的。
可以作為刑事證據 2 測繪許可證是國家授權的測繪單位依法開展測繪活動的憑證,具有法律效力。在刑事訴訟中,如涉及到測繪方面的案件,測繪許可證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并且具有較高的證明力。
目前地方環保、公安、檢察院、法院、律師對出具監測報告的主體產生了歧義,分為兩種意見:是必須以環保部門所屬的監測站出具的監測報告才能作為證據使用;第三方即社會化的監測機構出具的監測報告也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準確的說是不能的,權屬依據只能根據房屋產權證即房產證,而測繪報告只能是產權證的一個必備條件,主要是針對面積測算而不是權屬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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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內容是基于科學技術 *** 產生,而不是主觀回憶。行政機關在訴訟過程中如將評估報告作為證據使用,則該評估報告必然應符合證據規則中對鑒定意見的要求,即程序合法、形式合法、內容合法,三者缺一不可。
江蘇省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管理規定
1、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地理信息市場活動,加強市場監管,優化營商環境,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促進地理信息產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江蘇省測繪地理信息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2、江蘇省測繪資質管理辦理:基本要求 設立測繪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機構。從事涉密測繪業務的人員應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簽訂保密責任書,接受保密教育。建立健全測繪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3、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應當及時收集和整理基礎測繪成果,建立方便、快捷的基礎測繪成果提供制度,確保基礎測繪成果共享。
4、之一條 為了加強地圖管理,保證地圖質量,維護國家 *** 、安全和利益,促進地理信息產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地圖管理條例》和《江蘇省測繪地理信息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江蘇省測繪管理規定
1、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地理信息市場活動,加強市場監管,優化營商環境,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促進地理信息產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江蘇省測繪地理信息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2、第三條 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全省測繪工作。
3、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地理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保障經濟建設、公共安全和社會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江蘇省測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4、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測繪成果的匯交、保管、提供、利用、交換和共享,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審核與公布,測繪應急保障等,應當遵守本規定。
5、對在測繪地理信息科學技術的創新、進步和測繪成果管理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和本省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章 基礎測繪和其他測繪 第六條 基礎測繪實行分級管理。 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管理省級基礎測繪。
測繪成果質量管理制度
1、第七條 測繪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對本單位的測繪成果質量負責,并接受市規劃局的監督管理。第八條 測繪成果不得擅自復制、 *** 或轉借。
2、之一條 為加強對測繪成果的管理,保證測繪成果的合理利用,提高測繪工作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制定本規定。
3、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嚴格執行涉密測繪成果提供使用審批制度,依法履行行政審批職能。要明確本機關負責成果管理的統一辦理審批事項,不得多頭審批、越級審批。
4、第十一條 測繪成果保管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測繪成果資料的保管制度,配備必要的設施,確保測繪成果資料的安全,并對基礎測繪成果資料實行異地備份存放制度。
5、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成果的統一監督管理;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與本部門有關的測繪成果管理工作。第五條 測繪成果實行分級匯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