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江蘇省南京市測繪員沒有資質違法的知識,其中也會對2021年測繪資質人員要求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公司已成立未獲取測繪資質,可以從事測繪工作嗎?
- 2、違反國家測繪法規定,測繪成果不合格的,應當受到哪些處罰
- 3、南京市測繪地理信息管理辦法
- 4、無測繪資質的公司在江蘇進行了測繪怎么辦
- 5、江蘇省測繪市場管理規定
公司已成立未獲取測繪資質,可以從事測繪工作嗎?
1、無測繪資質的公司在江蘇進行了測繪會受到相應處罰。
2、因此,如果分公司擁有相應的測繪資質,則可以進行測繪工作。在實際操作中,分公司也應該蓋上分公司章,而不是蓋總公司的章,因為分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身份和經營權益,與總公司有一定的分隔和區別。
3、取得測繪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回6年可報考 取得其他理工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8年可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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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國家測繪法規定,測繪成果不合格的,應當受到哪些處罰
按照《測繪法》,對違反該法的行為,可以采取警告,責令改正,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測繪成果和測繪工具,處罰款,吊銷測繪資質證書,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等行政處罰措施。
違反本法規定,測繪成果質量不合格的,責令測繪單位補測或者重測;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測繪資質證書;給用戶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匯交測繪成果資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南京市測繪地理信息管理辦法
測繪地理信息監理項目、以多測合一方式實施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禁止分包。
第十八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建立統一的測繪地理信息基礎設施管理系統,及時公布永久性測量標志、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測繪專用儀器計量檢定場等測繪地理信息基礎設施的名稱和位置。
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管理,規范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行為,促進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無測繪資質的公司在江蘇進行了測繪怎么辦
1、建立健全測繪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確涉密人員管理、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管理、涉密設備與存儲介質管理、涉密測繪成果全流程保密、保密自查等要求。
2、甲級測繪資質申請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轉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的受理、審查和資質證書的發放,可以委托設區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測繪資質申請。
3、不可以。測繪法規定,從事測繪工作的單位必須取得相關資質方可。
4、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 *** 有關部門及時對測繪市場活動的投訴或者舉報進行調查、核實和查處。
5、在《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由省測繪管理機構組織設區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進行年檢。
6、因此,如果分公司擁有相應的測繪資質,則可以進行測繪工作。在實際操作中,分公司也應該蓋上分公司章,而不是蓋總公司的章,因為分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身份和經營權益,與總公司有一定的分隔和區別。
江蘇省測繪市場管理規定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行業的管理,規范測繪市場行為,促進測繪事業發展,根據《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地理信息市場活動,加強市場監管,優化營商環境,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促進地理信息產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江蘇省測繪地理信息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十一條 省和設區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匯交的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應當將其移交給測繪成果保管單位。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編制全省測繪成果資料目錄,并向社會公布。
關于江蘇省南京市測繪員沒有資質違法和2021年測繪資質人員要求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