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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測繪資質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的
年7月1日,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以國測管發〔2014〕31號印發修訂后的《測繪資質管理規定》。該《規定》分總則、申請與受理、審查與決定、變更與延續、監督管理、罰則、附則7章37條,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國家鄉村測繪工作從2007年開始。2007年9月13日以國發〔2007〕30號發布,包括用科學發展觀指導測繪工作、切實提高測繪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等五部分內容。測繪是經濟社會發展和國防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該制度于2007年建立,在2008年采用認定的辦法確定了之一批注冊測繪師,2009年之一次通過考試的方式確定注冊測繪師資格,然后進行注冊。但是注冊的過程有些麻煩,通過的人可能需要等待。
第四條 測繪資質審查實行分級管理。 國家測繪局為甲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甲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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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予以印發,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2014年7月1日發布的《關于印發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和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的通知》(國測管發〔2014〕31號)同時廢止。
南京市測繪地理信息管理辦法
軍事測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三條 市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本市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的監督管理。
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證管理,規范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行為,促進測繪地理信息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設立測繪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機構。從事涉密測繪業務的人員應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簽訂保密責任書,接受保密教育。建立健全測繪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承擔單位(以下稱建檔單位)負責測繪地理信息業務文件資料歸檔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立卷等建檔工作。第十三條 測繪地理信息業務檔案建檔工作應當納入測繪地理信息項目計劃、經費預算、管理程序、質量控制、崗位責任。
以質量監督管理為核心,對測繪地理信息單位的質量管理進行綜合性的監督檢查。 加快完善質量管理制度 (五)加快質量管理辦法的制定。
之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江蘇省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管理規定
第三條 從事測繪市場活動,應當遵循誠實守信、平等互利、公平競爭、協商自愿的原則,不得分割、封鎖、壟斷測繪市場。
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地理信息管理,促進測繪地理信息事業發展,保障測繪地理信息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發展和生態保護服務,維護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測繪成果的匯交、保管、提供、利用、交換和共享,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審核與公布,測繪應急保障等,應當遵守本規定。
未采用國家規定的測繪基準和測繪地理信息標準的,基礎設施信息不得錄入測繪地理信息基礎設施管理系統。第十二條 建設永久性測量標志、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測繪專用儀器計量檢定場,應當設立警示標識,修建防護設施。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行業的管理,規范測繪市場行為,促進測繪事業發展,根據《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江蘇省測繪市場管理規定
1、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行業的管理,規范測繪市場行為,促進測繪事業發展,根據《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2、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地理信息市場活動,加強市場監管,優化營商環境,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促進地理信息產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江蘇省測繪地理信息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3、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市場秩序,提高測繪為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國防建設的保障服務水平,促進測繪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