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市級行政許可項目目錄
南昌市市級行政許可項目目錄
(2006年11月1日南昌市人民 *** 第4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6年11月17日 南昌市人民 *** 令第115號公布)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市 *** 對我市各部門的行政許可項目進行了全面清理。通過清理,我市共保留行政許可項目450項。其中,法律、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281項;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97項;省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29項;市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36項;省 *** 規章設定的臨時性行政許可7項。對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市審改辦要切實加強實施的監管并做好后續銜接工作。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公布如下:
序號項目名稱 實施機關備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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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制微信號
權限內企業投資項目申請報告核準
縣級以上 *** 投資主管部門
部分參加
聯審
2
不需要中央 *** 投資、限額(規模)以下或不
涉及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審
批
市發改委
3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縣級以上 *** 投資主管部門4
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
國家發改委審批,省、市發改委
初審
5權限內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市發改委6流標項目不再采用招標方式審批市發改委7市重點建設項目邀請招標審批市發改委8招標事項核準項目審核部門9丙級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省發改委審批,市發改委初審10經濟適用房建設投資計劃審批省發改委審批,市發改委初審11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查縣級以上發改委12開辦煤炭企業審核省煤炭行辦審批、市經貿委初審13煤炭經營資格審查省煤炭行辦審批、市經貿委初審14資源綜合利用企業(項目)認定省經貿委審批、市經貿委初審15石油成品油倉儲、零售經營資格審查省經貿委審批,市經貿委初審16
鮮繭收購資格認定
省經貿委審批,縣級以上經貿委
初審
17招標事項(技改項目)核準項目審批部門18流標(技改)項目不再采用招標方式審批省經貿委審批,市經貿委初審19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省經貿委審批,市經貿委初審20
供電營業許可證發放
省經貿委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市
經貿委初審
21
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
全作業批準縣級以上地方電力主管部門
22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核發市經貿委23權限內外商投資(技改)項目核準市經貿委24權限內企業投資(技改)項目申請報告核準縣級以上 *** 投資主管部門25企業投資(技改)項目備案省、設區市、縣經貿委26權限內境外投資(技改)項目核準省經貿委核準、市經貿委初審27限額以上外商投資(技改)項目核準省經貿委核準、市經貿委初審28
限額以上企業投資(技改)項目申請報告核準
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省經
貿委審核,市經貿委初審
29
國家公布的新型墻體材料目錄以外的新型墻體
材料產品認定市經貿委
30在規定區域使用粘土實心磚批準市經貿委審核,市 *** 審批31建設工程項目現場攪拌混凝土許可市經貿委32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市經貿委
33
民辦學校辦學許
可證核發
(1)民辦學校分立、合并
市教育局
(2)名稱、層次、類別的
變更(3)公辦學校參與舉辦民
辦學校34利用互聯網實施遠程學歷教育的教育網校審批各級人民 ***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35高中及中專教師資格認定市教育局36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市教育局
37
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和特等、
一等革命傷殘軍人、現役軍人的子女跨地段、
跨縣區入學批準縣(區)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
門
38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公安消防機構39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驗收公安消防機構40公眾聚集場所使用或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公安消防機構41
大型聚會、焰火晚會、燈會等群眾性活動舉辦
前消防安全檢查公安消防機構
42
水上加油設施設置審核
公安消防機構
臨時性許
可43消防培訓合格證核發公安消防機構44易制毒化學品購用證明核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45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縣級以上公安機關46槍支、彈藥運輸許可市公安局47城市養犬審批縣級以上公安機關48
郵政局(所)安全防范設施設計審核及工程驗
收縣級以上公安機關
49大型群體文化體育活動安全許可縣級以上公安機關50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51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52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53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方
案審批及工程驗收縣級以上公安機關
54邊境管理區通行證核發市、縣級人民 *** 公安機關55煙花爆竹運輸許可證核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
申請土地規劃資質需要什么材料
目前國家越來越重視土地,有各種各樣的政策約束。比如要想在土地上規劃建房,必須先獲得土地規劃資質。那么土地規劃資質申請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就跟我一起來看看吧。
一、土地規劃資質申請需要什么材料
1、項目合同復印件;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表,需蓋單位公章;3、立項批復;4、《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附件復印件;5、通過國土資源部確認,有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1:500或是1:1000勘測定界圖三張,還應提供一份電子材料。
二、土地規劃調整辦理流程
1.提出申請
首先當地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向規劃批準相關單位提出規劃調整申請,然后編制或委托具有土地規劃對應資質的調整規劃方案。其中材料有規劃調整項目材料;《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審核(備案)表》;規劃調整請示文件、調整前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件、所涉及土地的編號、地類等等。
2. 調整規劃
通過審查需要進行調整規劃的,由原來的批準機關和同一級別的國土資源部門,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調整)審核(備案)表》上填寫審查意見,對通過審查不能進行規劃調整的,由原來的批準機關,向上級反饋不同的意見。
3、更新數據庫
經過相關部門統一之后,相關縣級國土資源單位在七個工作日內,把調整過后的資料進行更新,同時由該信息中心出具數據庫更新證明。
4、成果備案
在省國土資源信息中心更新七個工作日內把新的數據進行備案,經過規劃調整審批同意后七個工作日內把上述內容交由同級國土資源部門備案。
編輯總結:以上就是關于土地規劃資質申請需要什么材料的相關闡述,希望能給廣大的朋友們帶來幫助。
土地規劃資質怎么辦理
法律分析江西省南昌市土地測繪資質通城國土: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表(單位公章);
2、立項批復;
3、《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及附件(復印件);
4、項目合同(復印件)。
5、經國土資源部門確認的、具有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1:500或1:1000勘測定界圖3張(藍曬圖江西省南昌市土地測繪資質通城國土,現狀地形,長春市統一坐標、統一高程,包括各類地上、地下管線、建構筑物位置),同時提供一份電子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單位將所占用耕地耕作層的土壤用于新開墾耕地、劣質地或者其江西省南昌市土地測繪資質通城國土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六十四條 集體建設用地的使用者應當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六十五條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構筑物,不得重建、擴建。
第七十四條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 *** 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 *** 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 *** 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江西省測繪管理條例(2005修訂)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包括軍事測繪單位從事民用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從事測繪活動涉及軍事設施的,應當遵守軍事設施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第三條 測繪事業是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發展的基礎性事業。各級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的領導。第四條 省人民 *** 負責管理測繪工作的行政部門(以下簡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 *** 負責管理測繪工作的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五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第六條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第二章 基礎測繪第七條 基礎測繪是公益性事業,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分級管理制度。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本級人民 *** 發展和改革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和上一級人民 *** 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報本級人民 *** 批準,并報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及財政預算。
縣級以上人民 *** 發展和改革主管部門會同本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年度計劃,并分別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第十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列基礎測繪項目的組織實施:
(一)全省統一的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建立、復測與更新;
(二)全省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的測制與更新;
(三)省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與更新;
(四)進行基礎航空攝影,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
(五)編制本省綜合地圖集;
(六)省級基礎測繪設施建設;
(七)其他應當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的基礎測繪項目。第十一條 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列基礎測繪項目的組織實施:
(一)本行政區域內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建立、復測與更新;
(二)本行政區域內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的測制與更新;
(三)本行政區域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與更新;
(四)本行政區域基礎測繪設施建設;
(五)其他應當由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的基礎測繪項目。第十二條 基礎測繪成果實行定期更新制度。省級基礎測繪成果的更新周期不超過10年;設區的市、縣級基礎測繪成果的更新周期不超過5年。
國民經濟、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急需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第三章 界線測繪和其他測繪第十三條 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四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人民 ***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全省地籍測繪規劃。
市、縣測繪行政管理職能歸口于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由市、縣人民 ***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地籍測繪規劃;市、縣測繪行政管理職能不歸口于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由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本級人民 ***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地籍測繪規劃。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地籍測繪規劃,組織管理地籍測繪。第十五條 有關部門核發的土地權屬證書、房屋權屬證書,應當附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測制的土地權屬界址線圖或者房屋平面圖。
土地和房屋的權屬界址線發生變化時,有關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變更測繪。第十六條 城市建設、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資源開發和其他領域的工程測量活動,以及房產測繪和地籍測繪活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的測量技術規范進行。
南昌市土地儲備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土地儲備管理,規范土地市場運行,有效配置土地資源,提高建設用地保障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土地儲備及其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土地儲備,是指市人民 *** 為實現調控土地市場、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目標,依法取得土地,進行前期開發整理、儲存以備供應土地的行為。第四條 市土地儲備管理委員會是全市土地儲備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研究制定全市土地儲備的有關政策和制度,部署全市土地儲備的重大工作等;市土地儲備工作推進領導小組負責具體推進市土地儲備管理委員會作出的各項決定,并負責審查土地儲備及實施方案、協調全市土地儲備的征收拆遷工作等。第五條 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土地儲備管理工作,其所屬的土地儲備機構是市人民 *** 批準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負責全市土地儲備的具體工作。
市土地儲備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在各區、開發區、新區設立派出機構。
發展改革、財政、城鄉規劃、城市管理、建設、房管、審計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土地儲備相關工作。
區人民 *** 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的土地征收工作,并對儲備土地進行監督管理。第六條 本市土地儲備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收儲、統一整理、統一供應、統一管理的原則。第二章 計劃與管理第七條 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及土地儲備機構應當根據調控土地市場的需要,合理確定儲備土地規模,優先儲備閑置、空閑和低效利用的國有存量建設用地。第八條 本市土地儲備實行計劃管理。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及土地儲備機構應當會同財政、發展改革、城鄉規劃等部門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土地市場供需狀況等編制全市年度土地儲備計劃和土地供應計劃,經市土地儲備管理委員會同意后報市人民 *** 批準。第九條 年度土地儲備計劃包括以下內容:
(一)年度儲備土地規模;
(二)年度儲備土地前期開發規模;
(三)年度儲備土地供應規模;
(四)計劃年度末儲備土地規模;
(五)年度儲備土地臨時利用計劃;
(六)年度儲備土地融資計劃、土地儲備預算;
(七)年度儲備土地供應預測收入。
年度土地儲備計劃應當明確各類儲備土地的宗數、位置、面積等具體內容。第十條 經批準的年度土地儲備計劃,作為實施土地儲備的依據,不得擅自調整;確需調整的,應當報原批準機關批準。
未列入年度土地儲備計劃的土地,不得進行儲備。第十一條 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及土地儲備機構根據年度土地儲備計劃編制土地儲備及實施方案,經市土地儲備工作推進領導小組同意后報市人民 *** 批準。第十二條 土地儲備及實施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土地的四至范圍、面積、現狀;
(二)土地的權屬、用地手續批準情況;
(三)儲備用地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或者地塊的規劃條件;
(四)征地補償費用、拆遷安置補償費用、收購補償費用、前期開發整理費用、財務費用等土地儲備支出;
(五)安置房源、安置用地、產業用地的規模;
(六)儲備地塊的籌資方案;
(七)土地供應預測收入;
(八)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第三章 范圍與程序第十三條 下列土地可以納入土地儲備范圍:
(一)依法收回的國有土地;
(二)收購的土地;
(三) *** 行使優先購買權取得的土地;
(四)已辦理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批準手續的土地;
(五)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第十四條 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法辦理注銷土地登記手續后,由市土地儲備機構納入土地儲備。第十五條 收購國有土地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土地儲備手續:
(一)申請收購。原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持有關資料向市土地儲備機構提出土地收購申請。
(二)核查情況。市土地儲備機構對擬收購土地的權屬、面積、四至范圍、用途及地上附著物情況進行核查。
(三)確定規劃。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供擬收購土地的用地規劃條件。
(四)費用測算。市土地儲備機構選擇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擬收購的土地及其地上建(構)筑物進行評估,并依據評估結果與原土地使用權人協商收購價格。
(五)報批方案。市土地儲備機構擬定土地儲備方案,報市土地儲備工作推進領導小組同意后由市人民 *** 批準確認。
(六)簽訂合同。土地儲備方案經批準后,由市土地儲備機構與原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儲備合同》。
(七)支付費用。市土地儲備機構根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儲備合同》的約定,向原土地使用權人支付收購費用。
(八)權屬變更。市土地儲備機構向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九)交付土地。原土地使用權人根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儲備合同》的約定,向市土地儲備機構交付凈地,由市土地儲備機構納入土地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