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安消防支隊,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29號發布,公安部令第136號修訂)、《注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43號),根據部消防局《關于貫徹實施<注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的通知》(公消〔2017〕272號)要求,經研究決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在本省范圍內,實施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正式資質及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執業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正式資質申請及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申請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正式資質包括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兩種資質類別。其中,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的資質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三級為滅火器維修資質),消防安全評估機構的資質分為一級和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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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正式資質申請
1、正式一級資質的申請對象:(1)具備正式一級資質條件,取得臨時一級資質且在申請之日前持續執業時間滿兩年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2)具備正式一級資質條件,取得二級資質(含臨時二級資質)在申請之日前持續執業時間滿三年,且申請之日前三年內無違法執業行為記錄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
2、正式二級資質的申請對象:具備正式二級資質條件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
3、正式三級資質的申請對象:具備正式三級資質條件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
(二)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申請
申請注冊的人員應依法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且應受聘于一個取得正式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并擔任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受聘于臨時資質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具有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人員,暫不能進行注冊。
(三)申請和受理方式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正式資質申請、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申請以及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變更、補發、續期,注冊消防工程師申請延續注冊、變更注冊,注冊證、執業印章申請補辦、更換等具體事項詳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正式資質申請及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申請指南》。
1、網上申報。申報單位通過互聯網上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注冊消防工程師業務信息管理系統"(www.shhxf119.com),申請注冊賬戶,上傳相關材料,提交申請。操作 *** 詳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操作手冊、注冊消防工程師操作手冊。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正式資質初次申請與受聘于該機構的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申請同步實施。
2、網上預審。消防部門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注冊消防工程師業務信息管理系統"中上傳的材料是否完整、內容填寫有無錯漏、材料是否清晰可辨等進行核實。上傳材料齊全有效的,通過預審后進入受理環節,預審不合格則退回申報單位,申報單位可對網上申請材料進行修改并重新提交。
3、窗口受理。通過網上預審后,申報單位在各設區市公安消防支隊消防受理窗口提交相關紙質材料,現場辦理受理手續。申請機構法定代表人、注冊消防工程師委托他人至現場辦理的,應提交相應書面委托書。各設區市公安消防支隊消防受理窗口對申請材料進行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核查,符合資質申報要求的,應當按規定進行受理;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申報要求的,應當當場一次性告知補辦全部內容。
4、資料移交。各設區市公安消防支隊消防受理窗口現場受理后,應及時向省公安消防總隊防火監督部技術處移交受理材料,并辦理移交手續。
二、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過渡期管理
本省不再受理和審批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對已取得臨時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仍按照臨時機構管理方式進行管理。目前,全省取得臨時資質證書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69家,頒發臨時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合格證書642個,此兩項證書有效期至2019年9月30日,期限屆滿后,一律予以注銷。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需要轉換正式資質的,應當在2019年6月30日前按正式資質申請條件、程序和有關要求進行申請。在未轉換并取得正式資質前,臨時資質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簽訂的消防技術服務合同的服務期限不得超過2019年9月30日。逾期繼續執業的,將視為無證執業,將依法從嚴予以處罰,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注冊消防工程師執業規范管理
(一)規范使用業務信息管理系統。
取得正式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已注冊執業的注冊消防工程師應使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注冊消防工程師業務信息管理系統",并根據系統內規定的程序,按照各自角色,分別完成合同登記,方案編制,現場執業,報告編制、審核、簽發等執業活動。注冊消防工程師繼續教育活動在該系統內開展。
(二)規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活動。
1、建立技術負責人制度。消防技術服務正式資質機構的技術負責人應當是已經注冊執業的注冊消防工程師。技術負責人應對本機構的消防技術服務實施質量監督管理,對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進行技術審核,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不得指派無相應資格(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或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的從業人員從事消防技術服務活動。
2、規范服務合同管理。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承接業務,應當與委托人簽訂消防技術服務合同,明確項目負責人,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消防技術服務正式資質機構的項目負責人應當是已經注冊執業的注冊消防工程師。項目負責人的相關信息應當在服務場所醒目位置予以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3、嚴格執業印章管理。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應當由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已注冊執業的注冊消防工程師應同時加蓋執業印章),并加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印章。
4、嚴格按許可范圍執業。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嚴格按照資質許可范圍執業。未取得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三級資質的一級、二級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不得從事滅火器維修活動。滅火器生產企業維修部門可以按規定對本企業依法生產的滅火器產品進行維修。三級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從事滅火器維修活動,應當按照有關法規、標準的規定,依法經滅火器生產企業授權。滅火器生產企業應向授權的維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和管理支持,并對其維修活動進行監督。
(三)規范注冊消防工程師執業行為
1、規范聘用管理。注冊消防工程師應依法與聘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注冊期內持續繳納社會保險(按照有關規定不需辦理個人社保的除外),必須在職在崗從事消防技術服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得同時受聘于兩個或兩個以上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嚴禁變造、倒賣、出租、出借、 *** 資格證書、注冊證或者執業印章。
2、規范業績管理。受聘于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注冊消防工程師,每個注冊有效期應當至少參與完成3個消防技術服務項目;受聘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注冊消防工程師,一個年度內應當至少簽署1個消防安全技術文件。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執業范圍應當與其聘用單位業務范圍相符合,本人的執業范圍不得超越其聘用單位的業務范圍。
3、規范繼續教育。注冊消防工程師在每個注冊有效期內應當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繼續教育依托"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注冊消防工程師業務信息管理系統",采用 *** 教學方式開展。
4、規范信息備案。正式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所屬注冊消防工程師、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操作人員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在五日內通過"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注冊消防工程師業務信息管理系統"予以備案。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強化法規意識。要強化法規標準的學習,嚴格遵守《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注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標準及資質管理的相關文件通知,切實掌握標準,把握政策導向,認真履行法定責任和義務,強化從業人員法治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增強守法自覺性。
二是強化責任落實。要樹立嚴謹的工作態度,強化誠信意識、責任意識。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注冊消防工程師要對消防技術服務結論負責,嚴禁偷工減料、出具虛假失實報告、搞不當壟斷謀取不正當利益、不計成本惡性競爭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資質、資格;經維修、保養的消防器材、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發生火災時未發揮應有作用,導致傷亡、損失擴大的,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是強化質量管理。要樹立質量意識、品牌意識,加強內控管理,完善從業人員培訓教育體系和績效考核機制,規范保管消防技術服務檔案,加強業務流程質量管控。應依托消防技術服務業務管理系統,建立全流程跟蹤檢視、倒查機制,強化對機構所屬注冊消防工程師、現場操作人員執業活動的過程監管和實時監督。對內部管理混亂、質量失控,未能持續滿足資質條件的機構,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改正期間不得從事相應的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
特此通知
江西省公安消防總隊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