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區、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其他有關單位:
為貫徹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落實《 *** 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號)有關要求,按照《 *** 自然資源部黨組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提升科技創新效能的實施意見》(自然資黨發〔2018〕31號,以下簡稱31號文)、《 *** 自然資源部黨組關于激勵科技創新人才的若干措施》(自然資黨發〔2019〕2號,以下簡稱2號文)和《自然資源部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工程實施方案》(自然資黨發〔2020〕64號,以下簡稱64號文)要求,面向國土空間規劃行業相關高校及規劃設計、研究機構,推薦遴選一批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和創新團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面向從事國土空間規劃(包括原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空間規劃)工作的一線科研、設計人員,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人才評價導向,以解決國土空間規劃行業重大理論問題、實踐難題和技術 *** 的創新貢獻作為首要遴選標準,注重與國家重大科研任務承擔、重大工程項目實施、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等有機結合,遴選集聚一批高水平的科技領軍人才、科技創新團隊和青年科技人才。遴選過程堅持暢通渠道、公平公正、嚴格守紀,保障入選人才質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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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薦范圍和名額
本次推薦的范圍為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所屬國土空間規劃相關單位,國土空間規劃行業相關高校、研究機構及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中,堅持在一線開展教學、科研和規劃設計的人員。已入選自然資源部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工程梯隊人才,不納入本次推薦范圍。
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所在地高校和科研單位、甲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及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所屬國土空間規劃相關單位的推薦。每個用人單位可申報1名科技領軍人才,1個創新團隊和2名青年科技人才,由推薦單位審核把關后統一推薦。不受理其他單位和個人報送的推薦材料。
三、申報人員資格
具有中國國籍,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守科學精神和職業操守,品行端正,堅持在國土空間規劃行業從事科研、設計一線工作,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體系、實施監督體系、法規政策體系、技術標準體系建設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等方面創新成果明顯、取得實效、業績突出、發展潛力大的科研人員和團隊可申報科技領軍人才、科技創新團隊、青年科技人才。
(一)申報科技領軍人才應具備的條件
1.創新能力強,在攻克制約國土空間規劃行業進步的基礎前沿難題和關鍵技術方面,創新理論、技術 *** 和裝備,取得顯著成效。
2.在國土空間規劃行業取得高水平、代表性成果,并得到國內外同行廣泛認同。
3.具有較強的科研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具有戰略眼光和創新思維,重視人才梯隊建設。
4.科技領軍人才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急需緊缺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
應重點推薦支撐自然資源“兩統一”和“多規合一”等核心職責落實,在承擔國家重大科研任務、實施部重大工程和業務項目等方面創新成果明顯、取得實效、業績突出的科技創新人才。
(二)申報科技創新團隊應具備的條件
1.團隊研發能力強,長期堅持攻關研究,整體創新業績突出。
2.創建的科技創新平臺目標明確,科研成果、成果轉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團隊建設良好,研發活躍、管理規范、知識結構合理,具有較強的協同創新能力。
4.團隊年齡結構合理,老中青結合,40歲以下青年科研人員不少于1/3;團隊主要學科負責的核心成員不少于5人(至少有1名青年科研人員),且相對穩定。
5.科技創新團隊首席專家應達到申報科技領軍人才具備的條件,且年齡不超過55周歲(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急需緊缺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
應重點推薦支撐自然資源“兩統一”和“多規合一”等核心職責落實,在承擔國家重大科研任務、實施部重大工程和業務項目等方面創新成果明顯、取得實效、業績突出的研發團隊。
(三)申報青年科技人才應達到的條件
1.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創新思維,勇于開拓創新,發展潛力大,擬開展的科學研究具有較好的創新性。
2.長期工作在業務一線,有一定的創新業績,業務能力獲得用人單位認可。
3.青年科技人才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應重點推薦承擔國家重大科研任務、部重大工程和業務項目的一線骨干,特別是在國土空間規劃科研或設計中,得到同行專家或業務司局認可的青年科技人才。
四、申報程序和有關要求
(一)各有關單位要做好動員部署,支持符合條件的科研人員和團隊申報。
(二)符合申報條件的科研人員和團隊請于2021年11月11日后登錄自然資源部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工程管理信息系統(http://rcgc.mnr.gov.cn),按照要求填寫申報信息,提交推薦單位審查。涉密材料需進行脫密處理后再填報。
(三)申報人(團隊)所在單位人事及紀檢監察部門對申報人(團隊)的學術道德、思想品德和推薦材料等進行嚴格審核,提供書面意見,堅決杜絕任何違紀違規、弄虛作假或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推薦單位要對申報人(團隊)相關申報材料采取專家會審或集體研究方式,確定最終推薦人員(團隊)。
(四)推薦的最終人選均應在所在單位和推薦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應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方可作為最終推薦人選(團隊)。
(五)符合條件的最終推薦人選(團隊)經所在單位和推薦單位審核后在系統中按程序提交。正式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包括系統打印的申報書、附件及其他相關材料等)經所在單位和推薦單位加蓋公章后,由推薦單位統一以公文形式(附推薦名單)報送自然資源部人力資源開發中心。系統提交截止日期為2021年11月30日,紙質報送材料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8日。
(六)科技人才工程評選過程嚴格遵守《科學技術活動評審工作中請托行為處理規定(試行)》(國科發監〔2020〕360號),嚴禁任何形式的請托行為,一經查實,將給予相關申報人(團隊)撤銷所評人才稱號、取消申報資格等處罰,給予相關專家取消專家資格等處罰。
(七)部將根據推薦情況組織專家開展資格審查、同行評審及綜合評議工作,并對綜合評議結果進行公示。符合31號文直接入列條件的科技人才可不參加評審,直接入列相應梯隊。遴選結果報部審定后公開發布。各單位據此按照2號文、64號文落實激勵措施和科研支持政策。
(八)部人力資源開發中心負責申報受理、資格審查、組織評審等具體事務;部信息中心負責運維科技人才工程管理信息系統。
五、咨詢與聯系
(一)申報咨詢
部人力資源開發中心 李楠 (010)66557949
部科技發展司 徐浩 (010)66558427
部國土空間規劃局 周娜 (010)66558146
(二)申報信息系統技術咨詢
部信息中心 吳孔逸 (010)63882466
(三)材料報送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1號自然資源部人力資源開發中心521房間 李楠(收)
郵編:100860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