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城市供暖管理暫行規定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本市供暖管理,確保供暖質量和供暖設施完好,實現供暖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更好地為生產和人民生活服務,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城市供暖,主要是指熱電廠供熱、工廠余熱和鍋爐供暖。
本規定所稱的城市供暖單位,系指本市境內所有自供或面向社會供暖的企事業單位(含駐軍)。第三條 市房產管理局對全市供暖實行行業管理,并根據城市熱力總體規劃,組織實施城市中、長期供暖發展規劃。第二章 資審定級第四條 供暖單位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有供暖組織機構和名稱;
(二)有確定的供暖對象、場所和相應有效的機械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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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相應的專業管理干部、技術人員和專業訓練合格的司爐、維修人員;
(四)有能滿足供暖需要的流動資金;
(五)能對供暖成本進行單獨核算;第五條 凡現有和新開業的供暖單位,都必須按本規定向市房產管理局提出供暖申請,填寫《供暖資格審查登記表》,經市房產管理局資審定級后,對現有供暖單位頒發供暖許可證,對新開辦的供暖單位發給臨時許可證。
持有臨時許可證的供暖單位,經兩個以上的供暖期后,由市房產管理局審查,確定其等級,頒發正式許可證。
未經批準的供暖單位,一律不準從事供暖,銀行不予開立帳戶。第六條 供暖單位的名稱、性質、供暖等級(見附件)發生變化以及供暖單位發生分區、合并、轉產、改變隸屬關系、遷移或關閉時,應在三十天內向原審批機關和市房產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第三章 設施管理第七條 凡向社會供熱的熱源單位(以下簡稱熱源單位),廠區內的供熱管線及供熱設施,系熱源單位產權,其生產運行管理,設備維修養護及改造均由熱源單位負責實施。第八條 熱源單位廠區外的主干供暖管網(含高、低壓管線和供暖網點),由供暖單位統一管理;用熱單位的庭院管網及室內供暖設施,為房屋產權單位所有,由產權單位管理。第九條 熱源單位廠區外的主干供暖管網,建設單位應在保證完好的前提下,無償地移交給供暖單位。供暖單位要保證管線的安全運行和網點設施的完好。
用熱單位的庭院管網和室內供暖設施,房屋產權單位應在供暖期前,進行全面的維護保養(沖洗、檢修、打壓、防腐等)。凡因失修失養等原因造成暖氣不熱,達不到規定溫度的,由房屋產權單位自行負責。第十條 凡使用鍋爐供暖的(不含自供單位)用熱單位,其庭院管網及室內供暖設施,由供暖單位代管,并負責維修、更新、改造,保證供暖效果。
自供單位的一切供暖設施,由其自行負責,并保證供暖效果。第十一條 用熱單位整個暖氣系統設施的安裝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標準和規定,組織進行設計與施工,并保證工程質量。工程竣工時,應向供暖單位提交竣工技術資料,經供暖單位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供暖。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不予供暖。第十二條 凡新建供暖已劃在十萬平方米以上的供暖系統和舊區聯片供暖的技術改造工程,須經市供暖管理部門進行技術鑒定,方可實施。第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凡涉及供暖設施結構安全或影響設備正常維修管理的,必須事先征得供暖單位同意,按要求組織施工。未經供暖單位同意,自行組織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建設單位負責賠償。第十四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供暖設施的義務。第四章 供暖單位第十五條 城市供暖的原則是:居民住宅供暖和工業生產用熱并重,當兩者發生矛盾時,優先保證民用供暖。第十六條 用熱單位均須向供暖單位提交有關供暖面積、高度、建筑位置圖、平面圖、采暖系統圖等資料及申請書,經審查同意后,與供暖單位簽訂協議書,辦理供熱事宜。第十七條 熱源單位與供暖單位以及供暖單位與用熱單位之間,均應簽署協議,嚴格遵守,不得任意改變。當協議在執行中發生爭議時,由市房產局管理部門予以調解或仲裁。第十八條 熱源單位要按照年度供熱計劃和負荷曲線,保證按規定的供熱參數供暖。第十九條 供暖單位要加強經營管理,搞好供熱平衡,運行調度,保證室內規定溫度。如因停電或發生設備事故停止供暖,供暖單位應及時通知用熱單位采取應急措施。凡因供暖單位沒有及時通知造成設備損壞的,由供暖單位負責修好或賠償經濟損失。第二十條 供暖單位要設立巡檢人員,對用熱單位進行供暖檢查和走訪,發現問題,立即解決。用熱單位應給予支持和合作,對巡檢人員的正常工作,不得無理阻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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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暖是地板輻射采暖的簡稱,英文為RadiantFloorHeating,是以整個地面為散熱器,通過地板輻射層中的熱媒,均勻加熱整個地面,通過地面以輻射和對流的傳熱方式向室內供熱,達到舒適采暖目的。按不同傳熱介質分為水地暖和電地暖兩類,按不同鋪裝結構主要分為干式地暖和濕式地暖兩種。
沈陽市測繪管理辦法(2013)
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本市測繪事業順利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遼寧省測繪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測繪活動主要包括:大地測量、工程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圖編制、地理信息系統、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測繪航空攝影以及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等。第三條 市規劃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統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市)人民 *** 負責測繪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發展改革、建設、財政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四條 鼓勵測繪科學技術研究,鼓勵采用先進技術和先進設備,加強測繪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地理信息資源共享,促進測繪事業發展。第五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 *** 應當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財政預算。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對測繪活動提供便利,不得妨礙和阻撓測繪人員按照規定進行測繪活動。
測繪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阻礙測繪行政執法人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第七條 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應當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根據測繪事業發展要求,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依法補充制定地方測繪技術規范,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頒布實施。第八條 市、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發展改革主管部門根據國家和上一級人民 *** 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本級基礎測繪規劃和年度計劃,報同級人民 *** 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分別報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第九條 市、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下列基礎測繪項目:
(一)建立和復測基礎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空間定位網和城市地面沉降監測水準網;
(二)城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更新和維護;
(三)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的測制和更新;
(四)建設和維護基礎測繪設施;
(五)基礎航空攝影,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
(六)地下管線的普查、整理測量;
(七)編制本行政區域地圖(集、冊);
(八)上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 *** 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十條 基礎測繪成果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更新:
(一)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控制網每3年為一個維護、監測周期;
(二)1∶500和1∶1000比例尺地形圖更新周期不超過2年;
(三)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圖的更新周期不超過3年;
(四)市、縣(市)行政區劃圖及其普通地圖集更新周期不超過3年。
對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城市規劃建設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第十一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地下管線普查、整理測量等測繪工作,建立并維護城市地下管線數據庫。
在對地下管線進行普查、整理測量時,市人民 *** 有關部門以及管線產權單位和管理、使用單位應當做好地下管線原始資料提供、實地調查、測繪成果核實等協助工作;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與市人民 *** 有關部門、管線產權單位和管理、使用單位溝通和聯系,做好服務和信息交換等工作。第十二條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并按照資質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作業限額從事測繪活動。
申辦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第十三條 依法實行測繪項目招標投標制度。測繪單項合同估算價超過50萬元的測繪項目以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測繪項目,以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方式發包。
依法不適宜實行招標投標的,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測繪單位實施。第十四條 下列測繪項目,發包單位應當委托測繪監理:
(一)財政資金投資的50萬元以上的測繪項目;
(二)市級以上的重點工程中的測繪項目;
(三)水下、地下隱蔽性大,專業性強的50萬元以上的測繪項目;
(四)投資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其他測繪項目。
測繪項目發包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測繪監理專業資質等級的測繪單位進行監理。測繪監理單位對其監理的測繪項目成果質量承擔責任。
具有測繪監理專業資質的測繪單位不得對本單位承包的測繪項目進行監理。
沈陽供熱面積測量單位有哪些
沈陽天潤熱力供暖有限公司遼寧省沈陽市室內供暖面積測繪資質,沈陽藍天智慧燃氣供熱有限公司等。據沈陽市 *** 遼寧省沈陽市室內供暖面積測繪資質了解到,沈陽供熱面積測量單位有沈陽天潤熱力供暖有限公司,沈陽藍天智慧燃氣供熱有限公司等。沈陽,古稱盛京、奉天,遼寧省轄地級市、省會、副省級市、特大城市、沈陽都市圈核心城市,國務院批復確定遼寧省沈陽市室內供暖面積測繪資質的中國東北地區的中心城市。
國家對供暖面積有沒有測量規范
首先說什么是供熱建筑面積?供熱建筑面積是指不包括公共樓梯間和敞開式陽臺的單元門以內建筑面積,其中原封閉式(自己封的不算)陽臺面積按二分之一計算。供熱建筑面積可按以下方式計算:1、以房屋竣工圖為準,圖紙上標出的建筑面積(不含公攤面積)就是供熱建筑面積。2、若是老住宅沒有竣工圖作為依據,則以使用面積(公產房本上的計租面積)乘以系數1.3就可算出供熱建筑面積。該系數是根據各種住宅的房型、結構,經測量求得的平均值。如雙方有爭議,則以現場丈量為準,兩戶之間的共用墻量至墻中線,外墻一律量至外墻皮。躍層住宅房屋也按以上標準收費,其上層坡頂部分局部低于2.2米的空間安裝散熱器的按70%收費,未安裝散熱器的按50%收費。對于特別高的特殊房型,挑高超過3.5米的,每增高0.35米增收10%供熱費。
居民住宅供熱使用面積如何計算?
城市居民住宅供熱的使用面積包括套內供熱面積、用熱的陽臺面積及供熱的公共面積。其中,居民套戶內使用面積計算在利用坡屋頂內空間時,頂板下表面與樓面的凈高低于1.2米的空間不計算使用面積;凈高在1.2米—2.1米的空間按1/2計算使用面積;凈高超過2.1米的空間全部計入使用面積。
用熱的陽臺面積按結構墻體內表面所圍成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有供熱設施的陽臺面積計入供熱使用面積之中。陽臺內沒有供熱設施,但與供熱房間相連,沒有隔斷,沒有門的,陽臺面積計入供熱面積之中。
供熱的公共面積是指住宅用戶按比例分攤的整幢建筑中有供熱設施的樓梯、走廊等共有面積。面積測算可由供熱單位與用戶共同測算,也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房產測繪部門進行測算,雙方對采暖的使用面積測算結果有異議的,由當地房產管理部門根據中介機構測算結果進行裁決。
參考資料:吉林供熱條例
商品住宅樓如何計算供熱面積
城市居民住宅供熱的使用面積包括套內供熱面積、用熱的陽臺面積及供熱的公共面積。其中,居民套戶內使用面積計算在利用坡屋頂內空間時,頂板下表面與樓面的凈高低于1.2米的空間不計算使用面積;凈高在1.2米—2.1米的空間按1/2計算使用面積;凈高超過2.1米的空間全部計入使用面積。用熱的陽臺面積按結構墻體內表面所圍成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有供熱設施的陽臺面積計入供熱使用面積之中。陽臺內沒有供熱設施,但與供熱房間相連,沒有隔斷,沒有門的,陽臺面積計入供熱面積之中。供熱的公共面積是指住宅用戶按比例分攤的整幢建筑中有供熱設施的樓梯、走廊等共有面積。面積測算可由供熱單位與用戶共同測算,也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房產測繪部門進行測算,雙方對采暖的使用面積測算結果有異議的,由當地房產管理部門根據中介機構測算結果進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