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測繪管理辦法
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本市測繪事業順利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遼寧省測繪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十條 測繪管理部門對測繪成果質量進行實施監督,測繪單位應當建立質量管理制度,向使用單位提供的成果必須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
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市場管理,發展地理信息產業,推進測繪事業科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遼寧省測繪地理信息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建立地理信息資源共享和數據交換機制,對地理信息資源進行統一管理和交換,并提供公共服務。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省測繪管理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有以下內容:第①條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許可行為,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促進測繪行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測繪資質現在全國開放了嗎?
1、申請測繪資質的條件不由你我當地 *** 決定,由測繪資質主管部門自然資源部制定。因此,如果想了解標準和正式的申請條件,一定要到資質權威機構的官網查找相關標準。申請測繪資格的主體必須是法人。個人和其他組織不得申請測繪資質。
2、這類公司一般是軟件公司。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向公眾提供地理位置定位、地理信息上傳標注和地圖數據庫開發等服務的,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測繪資質證書并納入測繪地理信息監管與服務平臺管理。
3、測繪市場現在雖然開放了,但實際上主要業務還是集中在 *** 和事業單位手里,我建議你的重點對象應該為 *** 和事業單位。
4、現在全國的測繪資質申請都是統一網上申報,在統一的網址:全國測繪資質管理系統。 有關全國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的操作說明,我有單獨的文章詳細解有不懂的朋友可以參考我的文章。
測繪資質換證需要多久才能拿到?
1、乙級測繪資質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測繪資質的書面決定。
2、需要復審換證的企業加緊了,正常是11月30號前完成審批。個別有問題的是年底前完成審核。需要補充人員和編輯資料的,應該都準備的差不多了。選擇復審換證模塊在線提交換證申請。
3、整個換證過程半小時以內立即在窗口就拿到。以下是相關介紹:換證:換證應當在提前90天內辦理超期一年內也可以正常辦理超過一年以上三年以內的考試科目一可以換證超過三年就作廢超期期間不能開車。
4、通常來說,從申請到拿到資質證書,至少需要3個月時間,大部分需要4-6個月時間。建設部門的審批、公示等時間是固定的,如果有政策簡化,就可以縮短領證時間。
5、至少需要36小時時間,如果撤回系統程序比較復雜,可能需要時間更長一些。
測繪資質換證截至到什么時候?
需要復審換證的企業加緊了,正常是11月30號前完成審批。個別有問題的是年底前完成審核。需要補充人員和編輯資料的,應該都準備的差不多了。選擇復審換證模塊在線提交換證申請。
資質新政策何時出臺?該省資質率先延期到2022年12月31日!(河南省、浙江省、四川省、云南省、上海)測繪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
你好:測繪資質到期有兩種選擇,一種是升級到乙級,另一種繼續保持丙級。想升級的話,準備乙級資質條件的人員,設備和業績等資料,報給本地的自然資源局(就是原來的測管處),由他們統一往上報。
關于2022年甘肅省測繪資質復審換證時間還沒出,但是可以根據2021年的通知大概推測在9月左右。
測繪資質證書的有效期一般是5年,到期以后根據當時的資質政策進行復審換證即可。
按照“到2020年,全面推行注冊測繪師制度實施。”的總體工作目標,進一步加強統籌推進注冊測繪師執業管理、資質管理、項目管理、質量管理等方面制度以及相關技術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為更好地推進注冊測繪師制度實施提供有力保障。
測繪資質過期了在網上可不可以申報?
1、申請復審換證即可!(測繪資質辦理等問題歡迎咨詢)也就是說主管部門在測繪資質系統里面把所有人員、儀器、保密和質量、項目材料等重新審核一遍,合格就換上最新的資質證書。
2、法律分析:不可以的。資質延續只能在有效期內進行,過期只能重新辦理。法律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 第二十六條 企業應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按原資質申報途徑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
3、系統開了一切都好說,開啟之后,選擇資質重新核定,倘若系統開不了,申報無門,也只能重新辦理,周期需要4-5個月。 總而言之,建筑企業平時一定要定期進行年審,發現資質是否快過期,要在過期之內準備好材料,重新申請資質。
4、以2021年,建筑為例資,質證書過期了可自動延期。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