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測繪管理辦法(2013)
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本市測繪事業順利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遼寧省測繪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測繪活動主要包括:大地測量、工程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圖編制、地理信息系統、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測繪航空攝影以及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等。第三條 市規劃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統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市)人民 *** 負責測繪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發展改革、建設、財政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四條 鼓勵測繪科學技術研究,鼓勵采用先進技術和先進設備,加強測繪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地理信息資源共享,促進測繪事業發展。第五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 *** 應當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財政預算。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對測繪活動提供便利,不得妨礙和阻撓測繪人員按照規定進行測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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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阻礙測繪行政執法人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第七條 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應當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根據測繪事業發展要求,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依法補充制定地方測繪技術規范,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頒布實施。第八條 市、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發展改革主管部門根據國家和上一級人民 *** 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本級基礎測繪規劃和年度計劃,報同級人民 *** 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分別報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第九條 市、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下列基礎測繪項目:
(一)建立和復測基礎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空間定位網和城市地面沉降監測水準網;
(二)城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更新和維護;
(三)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的測制和更新;
(四)建設和維護基礎測繪設施;
(五)基礎航空攝影,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
(六)地下管線的普查、整理測量;
(七)編制本行政區域地圖(集、冊);
(八)上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 *** 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十條 基礎測繪成果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更新:
(一)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控制網每3年為一個維護、監測周期;
(二)1∶500和1∶1000比例尺地形圖更新周期不超過2年;
(三)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圖的更新周期不超過3年;
(四)市、縣(市)行政區劃圖及其普通地圖集更新周期不超過3年。
對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城市規劃建設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第十一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地下管線普查、整理測量等測繪工作,建立并維護城市地下管線數據庫。
在對地下管線進行普查、整理測量時,市人民 *** 有關部門以及管線產權單位和管理、使用單位應當做好地下管線原始資料提供、實地調查、測繪成果核實等協助工作;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與市人民 *** 有關部門、管線產權單位和管理、使用單位溝通和聯系,做好服務和信息交換等工作。第十二條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并按照資質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作業限額從事測繪活動。
申辦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第十三條 依法實行測繪項目招標投標制度。測繪單項合同估算價超過50萬元的測繪項目以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測繪項目,以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方式發包。
依法不適宜實行招標投標的,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測繪單位實施。第十四條 下列測繪項目,發包單位應當委托測繪監理:
(一)財政資金投資的50萬元以上的測繪項目;
(二)市級以上的重點工程中的測繪項目;
(三)水下、地下隱蔽性大,專業性強的50萬元以上的測繪項目;
(四)投資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其他測繪項目。
測繪項目發包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測繪監理專業資質等級的測繪單位進行監理。測繪監理單位對其監理的測繪項目成果質量承擔責任。
具有測繪監理專業資質的測繪單位不得對本單位承包的測繪項目進行監理。
關于測繪資質
如果只自己用,不對地圖進行修改和制作,是不要測繪資質的。
如果是做導航電子地圖或者互聯網地圖,那一定要測繪資質的,導航電子地圖制作要具有與完成道路數據采集和數據信息加工處理能力相匹配的人員和設備等等,申請導航電子地圖制作資質的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6000萬元。人員也要100人左右,至于測繪資質跟一般測測繪資質不一樣的。互聯網地圖制作的測繪資質要乙級以上,人員大概20人,具體見《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和《測繪資質分級標準》
如果買的是國家基礎測繪資料,一定要有出處的,地圖在中國管得很嚴的,特別是地圖涉及到國家安全等等,你說是自己測的,也需要有有關部門驗收,質量檢查,成果管理等一系列的東西,不能瞎蹦出來這么些地圖數據,更何況國家基礎地圖你也做不出來的,也不會讓你做。具體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使用許可管理規定》和《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規。
你更好去國家測繪局網站上咨詢一下,民間人士一下子講不明白,也不一定準確。
遼寧省測繪條例
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省測繪管理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人民 *** 負責管理測繪工作的行政部門(以下簡稱測繪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的領導,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及財政預算。鼓勵測繪科學技術的研究,加強測繪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地理信息資源共享,促進地理信息產業和測繪事業發展。第五條 縣級以上測繪管理部門應當開展測繪科普宣傳教育活動,積極推動測繪成果為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鼓勵公眾版測繪成果的開發利用,獎勵在測繪成果社會化應用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第六條 縣級以上測繪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對測繪成果質量投訴處理工作。第七條 因建設、城市規劃、資源調查、科學研究的需要,大城市和國家重大工程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省測繪管理部門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其他城市或者行政區域以及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市測繪管理部門報省測繪管理部門批準。第八條 申請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單位,應當提交論證報告、技術方案以及與國家平面坐標系統的聯系方式。第九條 省測繪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以下基礎測繪項目:
(一)建立、復測省內國家三、四等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
(二)組織實施全省基礎航空攝影,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
(三)測制和更新全省1:10000、1:5000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測繪成果;
(四)建立、維護和更新省轄區內的區域性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和系統;
(五)組織編制和更新全省行政區劃圖及其普通地圖集;
(六)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人民 *** 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十條 市、縣測繪管理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負責組織實施以下基礎測繪項目:
(一)加密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及其復測,建立、復測經批準的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
(二)組織實施基礎航空攝影,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
(三)測制和更新1:2000、1:1000、1:500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測繪成果;
(四)建立、維護和更新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和系統;
(五)組織實施上級測繪管理部門或者本級人民 *** 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十一條 基礎測繪成果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更新:
(一)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急需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
(二)省內國家三、四等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每5年至10年復測一次;
(三)1:10000、1:5000比例尺地形圖,沿海和中部城市群地區的更新周期不超過5年,其他地區不超過10年;
(四)省、市、縣行政區劃圖及其普通地圖集更新周期不超過3年;
(五)市、縣基礎測繪成果的更新周期不超過4年。第十二條 建立數字區域地理信息系統或者與其有關的其他地理信息系統,必須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并報所在地縣級以上測繪管理部門備案。第十三條 鄉(鎮)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及其標準畫法圖編制,由省民政部門會同省測繪管理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其標準畫法圖經省人民 *** 批準后公布。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測繪管理部門會同同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編制的本行政區域地籍測繪規劃,應當與基礎測繪規劃相銜接。第十五條 土地權屬證書、房屋權屬證書、海域使用權證書中附具的權屬界址點、界址線圖或者權屬面積的測繪,應當執行國家技術規范和標準,由具備相應測繪資質的單位實施。第十六條 因測繪需要進行航空攝影的,報省測繪管理部門審驗資質后,由軍隊測繪主管部門批準。
測繪航空攝影或者遙感的底片、數據,必須經軍隊測繪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