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申報指南(2023 年版)
根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管理規定》(林建協〔2021〕 28 號)(以下簡稱《規定》)文件要求,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負責 受理申請單位申報,組織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專家評審委員會對申 請單位的資質進行評審,核發資質證書等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日 常管理工作。為使申報單位便捷、規范做好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 格申報工作,特制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申報指南》(以下 簡稱《指南》)。
一、資格申請
(一)凡符合《規定》條件的單位均可向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 (以下簡稱“協會”)提交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申請材料。林業調 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工作通過網上申報、電子文件審核、申報材 料的審查、專家評審、結果公示和核發證書等一系列的工作環節完成。
1、申請單位登錄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網站,進入《林業調查 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首先注冊申 報用戶,申報單位即可根據系統要求輸入填寫申請表。不符合申報條 件的單位注冊后,協會將關閉申報功能。(填寫申請表時請認真閱讀 附件操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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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以前注冊完成后,沒有被激活的單位,系統均已自動清除。 請申報單位重新注冊,注冊時請記錄好登錄名和密碼。申報單位注冊 不需要協會系統管理人員激活。
(2)請申報單位驗證提供的郵箱是否能準確接受郵件,該郵箱將 用于找回申報單位丟失的密碼。協會不提供登錄名查詢和密碼找回服 務。無法找回密碼的新申報單位,須在原單位名稱后面加數字再次注 冊。
(3)持證到期延續申報或升級的單位需查詢原登錄名和密碼的, 可加微信 13161950723,備注單位名稱,留言查詢登錄名和密碼。有 資質證書的單位, 無須重新注冊,只須找回原登錄名和密碼。
2、注冊用戶時一定要準確無誤的填寫用戶信息(包括申報單位 全稱、詳細通信地址、郵編、聯系郵箱、聯系手機號等信息)。填寫 正確的通訊地址、聯系人和手機號碼,避免證書申報成功而無法郵寄。 收件地址如有變化,可在系統的“用戶管理-個人信息-修改基本信息” 中自行修改。以便于協會管理人員郵寄證書及日常聯系。
3、填寫申報表(三) 基本情況的相關內容時,一定要與營業執 照或法人證書一致。填寫錯誤導致的證書信息錯誤,協會不予更改。
4、各申報單位不能以林業局或其他管理機構的名稱申報證書, 可以XXX局調查設計隊、XXX林場調查設計隊的名稱申報。
5、 當申報用戶的當前狀態呈現“電子文件審核通過”時,申報 用戶即可在系統指導下打印申報表格、準備紙質材料,裝訂成冊并加 蓋公章(一式一份),郵寄至北京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資質管理辦 公室。
6、 申報單位要有具體承辦人(表中聯系人)負責解答、補正、
補充協會提出的需要澄清的事宜。
7、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人員將采用手機視頻等方式核實申 報單位的人員情況,申報單位要按照要求加微信 13161950723,備注 單位名稱。不加微信核實隊伍的單位視為自動放棄申報。 如有問題 可用微信和電話聯系,首選微信留言方式,謝絕來訪。為確 保申報 單位上報的材料真實可靠,協會將抽取部分申報單位,組織專家到現 地核準。
8、嚴禁委托 *** 公司(中介公司) *** 申報。一經發現有代 理 行為,將不受理該單位的資格申請,對通過 *** 取得資質證書的單位, 查實后將收回證書,并在協會網站上通報。
9、申請材料的人員,一旦在系統注冊,將鎖定五年,原則上五 年內不受理人員變更申請,企業法人一年內不受理變更(事業單位法 人變更除外)。
二、申請材料
(二)首次申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需提交以下材料:
1.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
3 .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復印件、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決議復印件;
-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 技術人員身份證、畢業證書、職稱證書、協會繼續教育結業證 書(沒有可不提供)的復印件;
- 企業法人單位提供其與技術人員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主要頁 復印件(包括合同雙方名稱、聘用起止時間、簽字蓋章、生效日期) 和單位為技術人員繳納連續 6 個月的社會養老保險明細匯總表復印 件(包括參保單位名稱及公章、繳費人員姓名及社會保險號、社保部 門有效印章),必要時協會可要求申報單位提供社會保險管理網站的 操作截屏或視頻資料;事業法人單位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并加蓋公 章的在編技術人員的人事證明材料原件,如屬外聘人員還需提供本款 前述的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材料;
7.辦公場所證明,自有產權的須出具產權證復印件。租用或借 用的,須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的復印 件;國有森工企業林業局內設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只須提交第 1、 5、6、7 項;
申請丁級(僅限于基層林業組織)資質的只須填寫《林業調查規 劃設計丁級資質申請表》,并提供技術人員身份證、畢業證書、職稱 證書的復印件。
(三)申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等級升級,除需提交第(二) 條第 1、2、4、5、6 款要求的材料外,還須提交 以下材料:
1.原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2.單位業績證明材料,包括:近三年獨立完成的主要項目統計 表、委托合同主要頁復印件、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任務計劃書復印件, 建設單位(業主)出具的驗收文件復印件、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 復印件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能證明項目完成情況的相關材料,從事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的各類技術人員名單;
3.單位申請乙級資質須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不少于五年、 申請甲級須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不少于十年,同時提供該單位 從業年限的有關證明材料。
(四)證書有效期滿,需要延續原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等級的, 除需提交第(二)條要求的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原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2.單位業績證明材料,包括:近三年獨立完成、合作完成的主 要項目統計表,委托合同主要頁復印件、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任務計 劃書復印件;建設單位(業主)出具的驗收文件復印件、上級主管部 門的批復文件復印件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能證明項目完成情況的 相關材料。
(五)單位分立或者合并的,須重新核定資質,除按規定提交第 (二)條要求材料外,還應提交以下材料:
1.單位分立或者合并情況報告,包括人員、內部組織機構的分 立與合并、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績的分割與合并等情況;
2.原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3.事業單位須提供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分立或者合并的批復文件 復印件;企業單位須提供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有關分立或者合并決議的 復印件;
4.單位業績證明材料,包括:近三年獨立完成、合作完成的主 要項目統計表、委托合同主要頁復印件、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任務計 劃書復印件;建設單位(業主)出具的驗收文件復印件、上級主管部 門的批復文件復印件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能證明項目完成情況的 相關材料。
(六)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須變更資質證書內容的, 由單位提出變更事項及變更理由的申請,填寫變更申請表并提交以下 材料:
-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變更申請表》;
-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
- .原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變更的,還須提交現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 件。
(七)因破產或其它原因終止業務需要辦理注銷的,應提交下列 材料:
1.《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注銷申請表》;
2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
(八)人員要求: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企業法人單位允許聘用 *** 技術人員 (指具有技術職稱的人員)到本單位工作,具體審核人員要求的原則 如下:
(1)甲 B 級單位高級工程師 12 人、中級工程師 14 人,可聘 用高級職稱人員 7 人(含退休人員 4 人)。
(2)乙級單位高級工程師 5 人、中級工程師 3 人,可聘用高級 職稱人員 2 人(含退休人員 1 人) 。
(3)丙級單位中級工程師 5 人,可聘用中級職稱人員 2 人(含 退休人員 1 人)。
聘用 *** 技術人員需要提供該技術人員原單位出具的同意 *** 或自主創業的協議或證明文件。
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對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學員予以登記,并結 合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管理建立持證單位繼續教育檔案,記 錄技術人員參加培訓情況。對取得繼續教育結業證書并具有豐富實 踐經驗的無技術職稱人員,可作為初級技術人員管理。
已取得園林、信息、測繪等方面的中級或高級技術職稱,經參加 林業技術培訓并取得結業證書的技術人員,可視同為林業相關技術人 員,但所占比例不超過 60%。
(九)材料要求
- .協會只接受從“系統”中電子版通過( 已初審通過未合規性 審查)后打印的申報表及附件。
- .申請材料包括申請表、附件材料,分別裝訂,一式一份;
3 .附件材料一律采用 A4 復印紙非活頁裝訂成冊(建議膠裝封 面)。所有復印件應加蓋單位公章,材料中要求加蓋公章或印鑒的, 復印無效;
4.申請材料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次序裝訂,不能擅自調整;若同 一冊的內容較多,可裝訂成若干分冊,并在封面標明次序及冊數;
5.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職稱證書、繼續教育結業證 書、聘用合同復印件要按每個人員情況集中,并與附件一表 6 中的 順序相對應;
6 .業績證明材料的裝訂,應與表 10 中的順序相對應;
7.除本《指南》要求的內容外,申請單位不得在申請材料中附 加其它任何材料。
三、受理認證程序
(九)對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的,協會可以要求其補正材 料,如補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協會可做出不受理的決定。
(十)協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查后,組織林業調查規劃設計 資質專家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根據專家評審委員會的評審意見,在 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網站上對初步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對無疑義的 單位核發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對認證結果有疑義的單位,協 會負責進行核實。
四、資質證書
(十一)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由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統一 規定樣式,并加蓋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印章。 協會統一制定資質 證書編號規則,編號規則形式為等級+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 (見附錄一)+順序號。
(十二)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有效期為 5 年,分為正本 (1 套)和副本(2 套),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單位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遺失或毀損需補辦的, 應當持《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遺失或損毀補辦申請表》(見附 件五),報協會辦理。
(十四)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應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 60 日 前,向協會提出資質等級延續申請。逾期不申請的,有效期屆滿后, 其資質證書自動失效。如須開展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申請資質應 按首次申請辦理。
五、定期審核 (十五)定期審核制度是指協會對持證單位進行審核,定期審核辦 法和時間另行通知。
(十六)定期審核程序:
1.持證單位登錄《系統》填寫《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定 期審核表》;
2.協會核實有關情況,并將定期審核結果分批公布。
(十七)定期審核主要內容:
1 .注冊資金、辦公場所、專業設備和技術人員的變更情況;
2 .年度完成的主要業績及總營業額;
3.違法違規行為處罰情況; 4.協會認為需要核查的其它情況。
(十八)持證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期審核不予通過:
1 .未按時上報審核材料或者審核材料經補正仍不符合要求的;
2.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記載事項應當變更而未申請變更 的;
- .完成的技術成果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
六、監督管理
(十九)協會負責對全國林業調查規劃資質的持證單位監督檢查, 根據工作需要,對有關持證單位進行檢查。
(二十)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且情節嚴重的,協會將收回其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
1.弄虛作假、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反映 其真實活動材料的;
2.涂改、倒賣、出租、出借、非法 ***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 質證書》的;
3.泄露委托方商業秘密或者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損害其它林業 調查規劃設計單位利益,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和行為準則的;
4.在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中出現重大質量事故,產生惡劣影 響的;
5.其它不適于繼續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行為的。 附錄一:中央直屬、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 附錄二:填表說明
附錄三:其他有關說明
附錄一
中央直屬、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
編號 | 單位名稱 | 編號 | 單位名稱 |
00 | 中央直屬 | 19 | 廣東省林業廳 |
01 |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 20 | 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廳 |
02 | 天津市林業局 | 21 | 海南省林業廳 |
03 | 河北省林業廳 | 22 | 重慶市林業局 |
04 | 山西省林業廳 | 23 | 四川省林業廳 |
05 | 內蒙古自治區林業廳 | 24 | 貴州省林業廳 |
06 | 遼寧省林業廳 | 25 | 云南省林業廳 |
07 | 吉林省林業廳 | 26 | *** 自治區林業廳 |
08 | 黑龍江省林業廳 | 27 | 陜西省林業廳 |
09 | 上海市林業局 | 28 | 甘肅省林業廳 |
10 | 江蘇省林業局 | 29 | 青海省林業廳 |
11 | 浙江省林業廳 | 30 | 寧夏 *** 自治區林業局 |
12 | 安徽省林業廳 | 31 | 新疆 *** 爾自治區林業廳 |
13 | 福建省林業廳 | 32 | 內蒙古森工集團(林管局) |
14 | 江西省林業廳 | 33 | 吉林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15 | 山東省林業局 | 34 | 黑龍江省森林工業總局 |
16 | 河南省林業廳 | 35 | 黑龍江大興安嶺林業管理局 |
17 | 湖北省林業廳 | 36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 |
18 | 湖南省林業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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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填表說明
一、《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申請表》
(一)封面填寫要求:
1、“申報單位”填寫申請資質單位的全稱,并加蓋公章;
2、“填報日期”是指上報協會申請表電子文件的日期。
(二)“申請情況”頁填寫要求:
1、“單位成立背景及歷史沿革”欄歷史沿革主要填單位名稱變化情況及時間,單位資 質變化情況及時間(包括單位法人、辦公場所等情況的變化),其它無關情況不必羅列;
2、“機構設置及人員構成情況”欄填寫單位主要的機構設置和人員構成,不單是從事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的機構設置和人員構成;
3、“現有資質情況及業務范圍”欄填寫申請單位全部現有工程咨詢、工程勘察設計等 資質情況,業務范圍填寫資質證書上明確的業務范圍,可簡化填寫;
4、“此次申請內容”欄根據申請內容,選定其中項目。“審核換證”項專指截止 2013 年6 月,持有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核發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單位申請換領新資質 證書時選擇; “首次申請”項在單位新申請資質時選擇; “升級”項在單位原資質基礎上, 申請由低級別升入高級別時選擇; “延續”項在單位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申請續期現 有資質等級時選擇; “重新核定”項在單位分立、合并后提出資質重新核定時選擇。
(三)“基本情況”頁填寫要求:
1、“單位名稱”欄須填寫申請資質單位的全稱,該名稱與首頁“申報單位”名稱、企業法 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名稱必須一致;
2、“主管部門”欄是指單位的直接上級主管部門,按隸屬關系填寫。如無主管部門, 此欄可不填寫;
3、“成立時間”是指申請單位最初成立時的時間。如單位發生名稱、資質等級變化等 情況時,仍按最初成立時間填寫,并將該變化情況在“申請情況”表的相關欄中填寫說明;
4、“從業年限”欄是指單位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的時間;
3、“通訊地址”、“郵政編碼”、“營業執照注冊號”、 “注冊資金”等要按工商注冊文件 填寫;
6、“單位性質”欄應填寫單位的經濟性質,按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 書上標明的單位性質填寫;
7、“職工總數”、“高級職稱”、“中級職稱”、“初級職稱”按照單位實際情況填寫。 “專業技 術職稱”是指具有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機構評審的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稱;
具有教學、研究系列職稱的人員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時,講師、助理研究員可等同于 工程系列的中級職稱;副教授、副研究員可等同于工程系列的高級職稱;教授、研究員可等同于 工程系列的正高級職稱;
8、“技術人員數”欄填寫專職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的人員數;“相關技術人員 數”欄填寫專職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且具有林業(學)相近專業學歷和林業調查 規劃設計業績的技術人員數;
9、“原有正在生效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級別及編號”欄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首次申請資質的單位可以不填;
10、 “初次取得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的時間”欄根據實際情況填寫,首次申請 資質的單位可以不填;
11、 “近三年經營情況”欄填寫申請資質前三年的經營情況,如 2018 年申請填寫 2015、2016、2017 年的經營情況。
(四)“法定代表人簡介”頁填寫要求:
1、“所學專業”欄根據畢業證書的內容填寫;
2、“從事專業”欄根據職稱證書上的內容填寫,職稱證書沒明確的,可填寫目前從事 的專業;
3、“從業時間”欄是指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的時間;
4、“工作經歷”欄僅填寫時間和工作履歷即可。
(五)“專職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的技術人員名單”頁填寫要求
1、此表中按《辦法》要求需考核學歷、職稱的人員,應在附件材料中提供本人的身份
證、畢業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
2、本表中按《辦法》要求作為相關技術人員考核的,需填寫“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基 本情況及業績表”。
(六)“相關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頁填寫要求
1、“所學專業”欄根據畢業證書的內容填寫;
2、“項目名稱”欄填寫本人主持或參與過的項目名稱,每人填寫一項業績即可,最多 不超過兩項。
(七)“聘用專職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名單”頁填寫要求 “從事專業”欄根據職稱證書上的內容填寫,職稱證書沒明確的,可根據聘用合同中 明確的從事專業內容填寫。
(八)“近五年主要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績”頁填寫要求
1、“項目名稱”欄按照委托單位的任務書、合同或其它形式委托文件的項目名稱填 寫;
2、“業務類型”欄:按照《辦法》規定內容填寫,可填寫簡稱;
3、“起始時間”欄指委托合同簽訂或任務書下達的時間,“完成時間”欄指項目驗收文 件、上級主管部門批復文件、上級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材料上簽署的時間;
4、“獲獎情況”欄指項目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的情況。
(九)“相關專業儀器設備清單”頁填寫要求 “設備名稱”是指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需要配備的相關專業儀器設備,一般包 括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繪圖儀、掃描儀、打印機s復EP機、羅盤、測高器、GPS等技術性 裝備,并累計臺數。
二、《林業調查規劃設計丁級資質申請表》 可參照《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申請表》的相關內容填寫。
三、《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變更申請表》
1、 “單位名稱”等可參照《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申請表》的相關要求填寫;
2、 “變更事項”欄“單位名稱”分別填寫變更前單位名稱和申請變更的單位名稱;“法
定代表人”分別填寫變更前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變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3、“變更理由”欄簡要闡述變更事項的變更理由。
四、《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注銷申請表》
1、“單位名稱”等可參照《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申請表》的相關要求填寫;
2、“資質證書級別”欄填寫要注銷資質證書的級別;
3、“資質證書編號”欄填寫要注銷資質證書的編號;
4、“申請單位說明”欄簡要闡述注銷資質證書的理由。
五、《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遺失或毀損補辦申請表》
1、“單位名稱”等可參照《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申請表》的相關要求填寫;
2、“原資質證書級別”欄填寫遺失或損毀資質證書的級別;
3、“原資質證書編號”欄填寫遺失或損毀資質證書的編號;
4、“申請單位說明”欄簡要闡述資質證書遺失或損毀的原因。
六、《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證書分立合并辦理申請表》
1、經協會審核同意后,申報單位應重新填報《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申請 表》。
2、合并單位可以進入資質升級欄目進行重新核定,分立單位可以進入首次申請申 報。
附錄三
其它有關說明
申請單位須先訪問《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認證管理系 統”)進行用戶注冊,通過協會審核后,根據用戶名和密碼登錄《認證管理系統》, 填寫、 提交、上報并打印申請表。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申請,單位登錄《認證管理系統》,根據單位實際情況逐一填寫申請表內容(附件一
中表 8 由系統自動生成,無需填寫),向協會提出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申請;
2.上報,可以上報電子文件,電子文件上報后未電子版審核的單位可自行撤回修改, 已審核的不能修改,可微信留言提出請求后,退回修改。申請單位在上報前應認真核對,確 保無誤后再上傳電子文件;
3.電子文件上傳后,申請單位方可打印《認證管理系統》生成的所有表格,按規定目 錄順序裝訂成冊,并要求封面頁“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申請表”加蓋本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