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的林業資質由廣東林學會頒發,對申報資質所需要的人員要求是廣東省內的職稱,人社廳對初級林業工程師職稱申請有以下條件:
(一)學歷資歷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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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經單位考察合格。
3.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4.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
(二)工作能力(經歷)條件。
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本專業范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具有指導技術員工作的能力。
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參與撰寫本專業相關的國家、行業、地方、企業的技術標準、技術規程1項以上。
2.參與本單位技術性較強的科研生產、技術管理、推廣普及項目1個以上。
3.參與本專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1項以上。
4.在本專業管理單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含管理)工作1年以上,具備相應的管理知識和能力。
5.具有培養本專業技術人才和指導技術員開展技術工作的能力。
(三)業績成果條件。
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參與完成的專業技術工作成果,獲縣級以上單位或省級以上行業學(協)會科技或工程類獎項。(以獎勵證書為準)
2.獲縣級以上單位或市級以上行業學(協)會優秀科技工作者榮譽稱號。
3.獲本專業發明專利1項以上(均排名前3)。
4.參與林業科技服務、自然教育、森林康養、森林體驗、生態文明宣教、森林防滅火項目2項(次)以上,通過相關考核,并完成技術服務、人員培訓任務。
5.參與完成的專業技術工作成果被本單位或縣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認可采用。(須提供證明材料)
(四)學術成果條件
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公開或內部刊物上發表與本專業相關的論文1篇。
2.撰寫與本專業相關的技術研究或技術工作報告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