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簡述測繪資質管理的概念:《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簡述測繪資質管理的概念,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的規定。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測繪資質各專業范圍的等級劃分及其考核條件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測繪資質是什么?
測繪資質證書實際上就是指企業有能力完成一項工程的證明書。測繪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質量保證體系和健全的管理制度等資質條件申請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才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否則不得從事該領域的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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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字面理解為測量和繪圖,是以計算機技術、光電技術、 *** 通訊技術、空間科學、信息科學為基礎,以全球導航衛星定位系統(GNSS)、遙感(RS)、地理信息系統(GIS)為技術核心,選取地面已有的特征點和界線并通過測量手段獲得反映地面現狀的圖形和位置信息,供工程建設、規劃設計和行政管理之用。
2021年6月,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了修訂后的《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
測繪資質是什么意思?
測繪資質是測繪專業必須具備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簡述測繪資質管理的概念的資質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簡述測繪資質管理的概念,資質等級為甲、乙兩級。
2021年6月,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了修訂后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簡述測繪資質管理的概念的《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
1.申請晉升甲級測繪資質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近2年內完成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1600萬元,且有3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2.申請晉升乙級測繪資質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近2年內完成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400萬元,且有2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設區的市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3.申請晉升丙級測繪資質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近2年內完成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50萬元,且有1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4.申請導航電子地圖制作或者互聯網地圖服務專業范圍的,不作測繪業績考核要求。
質量管理
甲級測繪資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乙級測繪資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通過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丙級測繪資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設區的市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丁級測繪資質單位應當通過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考核。
申請互聯網地圖服務專業范圍的,不受前款規定限制。
呼和浩特市測繪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保障本市測繪事業的順利發展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簡述測繪資質管理的概念,促進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簡述測繪資質管理的概念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本辦法。
軍事測繪單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軍事用途以外的測繪活動,也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呼和浩特市建設局是本市測繪工作行政主管部門。呼和浩特市勘察測繪管理處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測繪管理工作。
其它和測繪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的專業測繪工作,并接受市勘察測繪管理處的管理業務指導和監督等。第四條 本市鼓勵加強測繪科學研究,采用先進技術和先進設備,提高科學技術水平。
對在測繪工作和測繪科學技術研究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五條 因建設、城市規劃和科學研究的需要,經市人民 *** 批準,本市使用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報自治區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并與國家的坐標系統相聯系。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為依法進行的測繪工作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和阻撓。測繪行政執法人員依法監督和檢查測繪活動時,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阻礙。
任何單位和個人依法有檢舉、控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本辦法的義務。第七條 市勘察測繪管理處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國家、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
(二)制定全市測繪基準和基礎測繪長期發展規劃;
(三)管理全市測繪工作。組織實施本市城鄉基本測繪、城市工程測量(包括地下管線及隱蔽工程測量、變形觀測和形變測量、撥地定線、建筑物驗線測量等)、災害性測量等;
(四)組織本市測繪科研活動和測繪新技術的推廣應用;
(五)中央和自治區駐呼測繪單位、本市測繪單位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初審和年檢;
(六)本市各類地圖編繪、出版、懸掛、張貼的審查、管理;
(七)本市測量標志和測繪成果資料的管理;
(八)本市各類地上、地下管線竣工測量的管理和各類管線圖編繪的管理;
(九)本市測繪人員(包括各建筑施工單位、市政工程施工單位)的技術培訓和《測繪工作證》的管理,并提供信息服務。第二章 測繪規劃、實施和測繪管理第八條 本市基礎測繪和其它重大測繪項目納入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本市基礎測繪和其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簡述測繪資質管理的概念他重大測繪項目,經市人民 *** 批準報自治區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組織實施。
建城區基礎測繪資料5年至10年更新一次,其它地區10年至15年更新一次。基礎測繪的專項費用,應納入本地財政計劃之中。第九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和其它有關部門編制地籍、房產測繪規劃,并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城市規劃的要求,組織、協調地籍、房產測繪工作。第十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工作,應使用本市統一的獨立平面控制系統和高程控制系統。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另設控制系統。1:5,000(含1:5000)以上的大比例尺地形圖(含影像圖)和地籍圖(含房產圖)應按本市統一的圖幅分幅 *** 測繪。第十一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的城市平面、高程控制測量、航空攝影測量、地形測量、地籍測量、房產測量、工程測量、地圖編繪和制印等,其技術標準應執行國家頒布的現行《城市測量規范》。規范中未包括的技術標準,應經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使用。第十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承擔測繪任務的單位,施測前應當按照規定向本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任務登記,登記的范圍和辦法由市人民 *** 制定。第十三條 承擔本市測繪業務的單位,必須具備與所從事的測繪工作相適應的技術人員、合格的儀器設備、設施及質量保證體系,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對其《測繪資格證書》進行查驗。
駐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和自治區測繪單位及外省、區(市)測繪單位,承擔本市測繪業務均需按本條和前款的規定辦理。第十四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定線與撥地測量,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測繪單位承擔。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有以下內容:
第①條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許可行為,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促進測繪行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②條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③條國家測繪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④條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測繪資質的業務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測繪資質各個業務范圍的等級劃分及其考核條件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
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新修改的《測繪資質管理辦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拓展資料:資質要求有哪些?
(一)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二)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人員;
(三)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儀器設備;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確保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五)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保密管理制度及設施;
(六)有滿足測繪活動需要的辦公場所。
法律依據:《測繪資質管理辦法》之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