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測繪資質申請流程
自然資源部負責審批測繪資質,需要經過以下步驟:
1、提出測繪資質申請。
2、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
3、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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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擬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通過本機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5、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組織調查核實。經核實有問題的,應當依法作出處理。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無問題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并于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申請測繪資質的詳細流程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包括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界線與權籍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一、企業找測繪資質需要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3、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二、測繪資質代辦大致需要經過以下流程:
1、提出測繪資質申請。
2、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
3、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4、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擬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通過本機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5、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組織核實。經核實有問題的,應當依法作出處理。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無問題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并于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申報單位需要準備的材料清單如下:
1.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法定代表人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學歷證書、身份證;
5.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6.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7.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8.單位住所證明;
9.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10.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測繪資質辦理流程和辦理條件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一、測繪資質申請基本條件
1.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3.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4.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二、測繪資質申請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2.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
納證明等材料;
3.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4.單位辦公場所證明;
5.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
6.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
7.測繪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三、測繪資質申報流程
1.系統注冊
2.測繪資質申請
3.受理決定
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
4.準予決定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
5.公示期
作出擬準行政許可,公示5個工作日后(無異議),準予行政許可后10個工作日內發證。
6.領取資質證書
測繪項目備案所需資料及流程
測繪資質單位申請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備案時,應交驗下列證件和材料,并對備案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測繪資質證書副本;
(二)營業執照副本;
(三)項目負責人證明材料;
(四)測繪項目合同或指令性測繪項目計劃書;
(五)測繪項目技術設計書(測繪單位自主組織實施或研發的測繪項目的)(非必要);
(六)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外國的組織或個人來省測繪)(非必要);
(七)測繪項目技術人員基本情況表(非必要);
(八)技術人員作業證、身份證;
(九)測繪項目備案申報表(非必要)。
法律依據:
《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第五條申請許可經營項目,申請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憑批準文件、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審批機關對許可經營項目有經營期限限制的,登記機關應當將該經營期限予以登記,企業應當在審批機關批準的經營期限內從事經營。申請一般經營項目,申請人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有關規定自主選擇一種或者多種經營的類別,依法直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內蒙古申請測繪乙級資質在哪里審批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敕勒川大街自治區本級政務服務大廳。內蒙古自治區,簡稱“內蒙古”,首府呼和浩特。根據查詢資料顯示:內蒙古申請測繪乙級資質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敕勒川大街自治區本級政務服務大廳審批,測繪乙級以上資質,可促進企業結構合理化,促進企業有序健康發展。
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廳資質備案怎么辦理 需要材料、多長時間?
外進企業備案所需資料
序號 材料名稱 材料內容 A4 備注
1 外進建筑業企業備案申請表原件 由機構負責人本人持四個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前來辦理。 3
2 經過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
3 企業法人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復印件) 需帶身份證原件。 3
4 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
5 建筑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有效期為3個月以上。未滿的需先年檢。 3
6 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
7 企業所在地省級建設廳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出具的外出承包工程介紹信和企業近3年的誠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
8 企業法定代表人對進駐自治區的辦事機構負責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 以下所有社保需提供個人對賬簿或個人社保本。并需提供繳費大發票。 3
9 企業對進駐自治區辦事機構負責人 任職文件、工程師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原件及復印件 3
10 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
11 在本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憑證原件家復印件(近三年) 3
12 企業對進駐自治區辦事機構技術負責人 任職文件、高級工程師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原件及復印件 3
13 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
14 在本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憑證原件家復印件(近三年) 3
15 企業對進駐自治區辦事機構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 任職文件、工程師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原件及復印件 3
16 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
17 在本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憑證原件家復印件(近三年) 3
18 企業對進駐自治區辦事機構經營負責人 任職文件、工程師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
19 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
20 在本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憑證原件家復印件(近三年) 3
21 駐自治區機構辦公場所 1、企業自有房屋附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
2、租賃房屋附租賃合同及出租房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注:1、外進建筑業企業年度(延續)備案是建筑業企業進入自治區從事建筑經營活動的前置條件,請各相關企業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提前辦理外進建筑業企業年度(延續)備案手續。
2、必須由外進建筑業企業駐自治區辦事機構負責人在規定時間地點前來辦理。
3、《內蒙古外進建筑業企業年度(延續)備案申請提交資料表》是外進建筑業企業提供相關材料完整真實性唯一依據,請妥善保存,遺失不補,每次申請年度(延續)備案必須攜帶,直至核發年度備案證書或辦理延續備案手續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