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有以下內容:
第①條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許可行為,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促進測繪行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②條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③條國家測繪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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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④條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測繪資質的業務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測繪資質各個業務范圍的等級劃分及其考核條件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
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新修改的《測繪資質管理辦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拓展資料:資質要求有哪些?
(一)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二)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人員;
(三)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儀器設備;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確保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五)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保密管理制度及設施;
(六)有滿足測繪活動需要的辦公場所。
法律依據:《測繪資質管理辦法》之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測繪單位測繪成果及檔案管理制度
房產測繪成果質量管理制度 之一條 質量管理方針優質測繪,高效創新,誠信為本,樹立以用戶為中心的理念,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用戶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諾,為用戶提供適用、可靠的測繪資料和先進可行的設計成果;以高質量的測繪產品和服務;達到用戶的完全滿意。培養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備, 訓練有素的管理人才和測繪科技人才的測繪隊伍;保持先進的技術和設備;營造適宜的生產環境;提高全體職工的質量意識,持續改進質量管理;堅持科技創新,實施科教興所,提升核心競爭力,在科技和質量方面保持行業先進水平. 第二條 質量管理目標質量——交付測繪產品合格率達 100%;信譽——保證測繪合同履約率達 100% ;服務——追求用戶滿意率達 100% ;科技——始終保持行業的先進水平為實現我所的質量目標。 第三條 測繪生產質量管理 測繪生產質量管理是指測繪單位從承擔測繪任務,組織準備,技術設計,生產作業直至產品交付使用全過程實施的質量管理. 它貫徹 "質量之一, 注重實效" 的方針,以保證質量為中心,滿足需求為目標,防檢結合為手段,全員參與為基礎,促進本單位走質量效益的發展道路.制定制度如下: 1,外業生產管理 A, 外業作業人員必須熟練操作各種測繪儀器熟悉并理解作業依據的測量規 范及項目的技術設計書內容. B,對技術設計書有關條款如有不同意見,不得擅自修改,應報單位復議, 作業中應嚴格按照規范和技術設計書的要求操作. C,測量使用的儀器設備應良好運行,并按規范規定的檢驗項目對儀器進行 檢驗.全站儀,精密水準儀應每年一次,送省技術監督局檢定. D,儀器必須有專業人員操作,任何未經培訓并沒有上崗證的人員均不得使 用儀器,儀器操作應按規范要求進行,操作人員應培養正確的操作習慣,不當操 作造成儀器損壞或測量成果不合格者,以待崗培訓的方式處理. E,注意生產安全.牢固樹立生產安全的概念,生產作業中時時不忘安全. F,測量工作結束后,應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交外業組長復查,復查合 格后,提處質檢組,外業觀測記錄應符合規范規定的要求,各專業外業工作結束 后,應提交規范的成果資料. 2,內業生產管理 A,由專人負責檢查外業觀測記錄數據是否符合規范要求的格式,閉合差是否超限,若檢查不合格,應補測或重測. B, 內業作業人員應嚴肅認真, 一絲不茍, 嚴格按規范規定的要求整理數據. 內業計算資料均應有計算人,復核人,審核人簽名. C,內業作業中有不清楚的地方,絕不能憑主觀推測處理,應詢問外業人員確認,或如有必要親赴作業現場確認. D,內業操作中使用的軟件應驗證,作業員應熟練掌握軟件的使用 *** ,避 免丟失數據或錯誤發生. E, 內業工作結束后, 應會同外業組長編寫本次工程的技術總結及測繪報告, 迎接質檢組的質量檢查. 第四條 測繪技術質量管理 (1)接受測量任務后,應組織技術人員踏勘現場,收集資料,起始點資料應由甲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蓋章后,才能交外業組. (2)根據甲方要求和工程實際情況,以規范為依據,編寫測量任務書和技術設計書,可以指定一人起草,再由測繪管理技術人員會審,編寫結束后簽名. (3)應定期組織測量技術人員進行專業培訓,不段引進和吸引新技術新 *** ,提高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 (4)應加強對技術工人的培訓和實踐,積極響應勞動管理部門推行的持證上崗制度,技術工人必須持證上崗. (5)不斷研究開發新的技術應用,針對實際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相應的解決辦法,鼓勵動腦筋,想辦法,努力把每個環節做到規范化,以提升整個 單位的技術水平. (6)一個測繪工程結束后,都應提交完整的資料并歸檔,應十分重視資料整理工作 ,對不完整或不合格的資料應堅決重做. (7)測量成果和資料不得私自提供他人,應嚴守保密制度如發現私自提供他人測量成果者,以批評教育或下崗的方式處理,情節嚴重者由黨政部門按黨紀國法處理. 測繪質量管理. 第五條 測繪產品質量管理. A,質量是企業的生命,每個員工都必須有自覺的質量概念,產品質量是一把尺子,質量好壞代表了單位的形象和綜合管理水平,應推廣全面質量管理. B,外業組嚴格按規范和技術設計書的要求作業,嚴把質量關,外業記錄應全面推行電子記錄方式作業,外業觀測應遵守各類工程對氣象因素的要求,決不能蠻干. C, 儀器精度是測量精度的重要保證, 因此測量前的儀器檢查是十分重要的. 全站儀必須檢查其測距精度,水平角,垂直精度,十字絲位置是否正確,垂直誤 差,分叉誤差等,如發現不合精度要求,必須立即改正或送修.水準儀必須檢查 圓盒水準氣泡,管水準氣泡,十字絲,I角,特別是I角的檢查,發現問題,必須改正或送修.測深儀必須做比對測量,如測深不準,要立即校正或送修.所有檢查項目要有記錄,有簽字,有問題的要有匯報,有處理意見. D,嚴格執行"兩級檢查,一級驗收"的制度,外業組自檢,質檢組復檢, 總工室驗收. E,測量工程應編寫相應的測量成果或測量技術報告,并履行驗收手續. 第六條 測繪產品質量檢查的糾錯與更正 為了確保成果,成圖的質量,作業小組在測圖過程中必須做好經常性檢查. 做到各項目檢查:每個項目測圖結束,檢查本站所測房產要素,地物,房屋有無錯誤和遺漏,用儀器檢查鄰站所測部分界址點是否有錯誤,及時糾正;本幅圖的室外工作結束后,作業小組還應對本幅圖作一次全面的檢查,以保證成果成圖質量。 第七條 質量管理活動 1,評選"質量信得過班組" 2,評選"優秀測繪工程項目"活動 3,評選"優秀測量能手"稱號活動 4,邀請測量專家對單位進行技術指導 5,與其它測量單位進行技術交流 第八條 遠期目標 爭取完成 ISO 質量體系認證以及計量認證這兩項管理體系的認證工作.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2020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2020年最新征求意見稿)
之一條【立法目的】 為了加強測繪資質管理,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分級分類】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類別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海洋測繪、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第四條【審批機關】 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為自然資源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甲級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自然資源部負責。
前款規定以外的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
第五條【公開便民】 審批機關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則,充分利用部門之間共享信息,提高行政效率,做好管理和服務。
審批機關應當將申請測繪資質的方式、依據、條件、程序、期限、材料目錄、審批結果等向社會公開。
第六條【申請條件】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第七條【申請和受理】 審批機關對申請單位提出的測繪資質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受理并發放受理通知書;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審批機關職責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單位向有關審批機關申請。
第八條【受理和審查的方式】 審批機關應當網上受理、審查測繪資質申請。必要時,審批機關也可以進行實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行實地核查。
第九條【審查和決定】 審批機關受理測繪資質申請后,應當依據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測繪資質的書面決定。
因特殊情況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第十條【審查結果】 審批機關作出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審批機關作出不予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單位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一條【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為五年。測繪資質證書包括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樣式由自然資源部統一規定。
第十二條【資質延續】 測繪單位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的,應當在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九十日前,向審批機關提出延續申請。
審批機關應當根據測繪單位的申請,在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出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
第十三條【資質變更】 測繪單位變更測繪資質等級或者專業類別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重新申請辦理測繪資質審批。
測繪單位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有關部門的核準材料,申請換發新的測繪資質證書。
第十四條【資質注銷】 測繪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法予以注銷測繪資質證書:
(一)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二)法人依法終止的;
(三)測繪資質行政許可決定依法被撤銷、撤回的;
(四)測繪資質證書依法被吊銷的;
(五)申請注銷測繪資質證書的。
第十五條【合并轉制】 測繪單位發生合并的,可以承繼合并前的測繪資質等級和專業類別。
測繪單位發生轉制或者分立的,應當向相應的審批機關重新申請測繪資質。
第十六條【測繪監理】 測繪單位可以監理同一專業類別的同等級或者低等級測繪資質單位實施的該專業類別的測繪項目。
第十七條【證書換發】 測繪單位在領取新的測繪資質證書時,應當將原測繪資質證書交回審批機關。
測繪資質證書遺失的,測繪單位可以向審批機關申請補領。
第十八條【信息變更報告】 測繪單位取得測繪資質后,變更專業技術人員或者技術裝備的,應當在三十日內向相應的審批機關報告。
第十九條【監督檢查措施】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供有關測繪資質的文件和資料,進行查閱或者予以復制;
(二)要求被檢查的單位就有關測繪資質的問題作出說明;
(三)進入被檢查單位及其實施測繪活動的現場進行實地檢查;
(四)責令非法測繪的單位停止違反測繪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被檢查的單位應當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不得隱瞞、拒絕和阻礙。
第二十條【測繪項目】 測繪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中報送測繪項目清單。
第二十一條【隨機抽查】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隨機抽查機制,依法對測繪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等測繪資質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抽查結果向社會公布。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合理確定隨機抽查比例;對于投訴舉報多、有相關不良信用記錄的測繪單位,可以加大抽查比例和頻次。
第二十二條【信用懲戒】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測繪單位信用體系建設,及時將隨機抽查結果納入測繪單位信用記錄。
測繪單位在測繪行業信用懲戒期內不得申請晉升測繪資質等級和增加專業類別。
第二十三條【法律責任一】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給予警告。該單位在一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條【法律責任二】 測繪單位依法取得測繪資質后,存在不符合其測繪資質等級或者專業類別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并納入測繪單位信用記錄予以公示。
第二十五條【法律責任三】 測繪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該單位在三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條【法律責任四】 測繪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在監督檢查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
第二十七條【行政機關責任】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測繪資質審批和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分級標準】 測繪資質等級專業類別的具體申請條件和申請材料由自然資源部另行制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適當提高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中的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的數量要求。具體調整標準于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報送自然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九條【例外情形】 外商投資企業測繪資質的申請、受理和審查,依據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施行日期】 本辦法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
包頭市測繪管理條例(2012)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行為,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內蒙古自治區測繪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和測繪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條例。本條例所稱測繪活動包括:
(一)大地測量、衛星測量、重力測量、界線測量、工程測量、地形測繪、地籍測繪、房產測繪、地下管線測繪、航道灘涂測繪、攝影與遙感測繪、數字化測繪等;
(二)建立和更新地理信息系統;
(三)編制地下綜合管線圖、各種地圖,提供導航電子地圖和互聯網地圖服務;
(四)使用和管理測繪成果;
(五)設置、使用和維護測量標志;
(六)其他有關的測繪活動。第三條 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測繪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旗縣區人民 *** 測繪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監督管理,并接受市測繪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機構根據市人民 *** 規定,負責其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監督管理。
發展和改革、民政、財政、規劃、城鄉建設、交通、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人防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測繪相關工作。第四條 市、旗縣區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的領導、協調,建立健全測繪管理體制,鼓勵應用高新技術,使用先進儀器、設備,不斷提高測繪工作的科學技術水平。第五條 市、旗縣區人民 *** 應當將基礎測繪經費以及其它公益性測繪經費納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第二章 基礎測繪第六條 市、旗縣區人民 *** 測繪主管部門會同本級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編制本級基礎測繪規劃和基礎測繪年度計劃,經本級人民 *** 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報上級測繪主管部門備案。第七條 市相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測繪主管部門編制本行業的行業測繪規劃,行業測繪規劃應當與基礎測繪規劃相銜接。
相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業專業測繪,應當利用基礎測繪成果。第八條 市、旗縣區基礎測繪包括:
(一)建立與更新本行政區域內四等以上平面、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
(二)測制、更新本行政區域內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產品;
(三)建立與更新本行政區域內基礎地理信息系統;
(四)自治區測繪主管部門和市人民 *** 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第九條 基礎測繪成果按以下規定進行更新維護:
(一)全市統一布設的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五至十年更新一次;
(二)1:500比例尺地形圖應當按照動態更新的原則及時補充現勢資料,做到適時動態更新,每三年全面更新一次;1:1000比例尺地形圖每五年全面更新一次;其它比例尺地形圖根據需要適時補充現勢資料,確定合理更新周期;
(三)基礎地理信息系統應當按照動態更新的原則及時補充現勢資料;
(四)對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城市規劃建設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第十條 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項目,在批準立項前,應當征求同級測繪主管部門的意見,應當利用已有的測繪成果,避免重復測繪。測繪主管部門應當按規定提供測繪成果。未經測繪主管部門同意,有關部門不予立項,財政部門不予撥款,項目單位不得組織實施。第十一條 測繪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基礎航空攝影和用于測繪的高分辨率衛星影像獲取與分發的統籌協調,做好基礎測繪應急保障工作,配備相應的裝備和器材,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基礎測繪應急保障服務能力。
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發生后,測繪主管部門應當立即啟動基礎測繪應急保障預案,采取有效措施,開展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應急測制和更新工作。第三章 測繪市場第十二條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從事測繪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測繪執業資格,測繪人員應當持有國家統一制作的測繪作業證件。第十三條 從事測繪活動,應當執行國家制定的測繪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使用國家規定的測繪系統和測繪基準或者經依法批準的地方相對獨立平面坐標系統。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和阻撓測繪人員依法進行測繪活動。
包頭市測繪管理條例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行為,促進測繪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內蒙古自治區測繪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下列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一)大地測量、地形測量、工程測量、地下管線測量、地籍與房產測繪、界線測繪以及航空攝影與衛星遙感測繪、數字化測繪等;
(二)建立與各種地圖相應的地理信息系統;
(三)編制、印刷、出版地圖和制造相應的地圖產品;
(四)使用和管理測繪成果;
(五)設置、使用和維護測量標志;
(六)測繪行政管理及與測繪有關的其他活動。第三條 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市測繪工作。
昆都侖區、青山區、東河區、九原區的測繪工作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直接管理。
土默特右旗、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固陽縣、石拐區、白云鄂博礦區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所轄行政區域內的測繪工作,并接受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市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范圍管理本部門的專業測繪工作,并接受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第四條 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國家制定的測繪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對依法測繪提供便利,不得妨礙和阻撓測繪人員進行測繪活動。第五條 在測繪活動中鼓勵應用高新技術,使用先進儀器設備,不斷提高測繪工作的科學技術水平。
對在測繪工作和測繪科學技術創新與進步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第二章 測繪規劃與實施第六條 市人民 *** ,土默特右旗、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固陽縣、石拐區、白云鄂博礦區人民 *** 應當把基礎測繪規劃和重大或者主要測繪項目,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財政預算。第七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市基礎測繪規劃和重大測繪項目的年度計劃,經本級人民 *** 批準,并報自治區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土默特右旗、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固陽縣、石拐區、白云鄂博礦區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所轄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和其他主要測繪項目規劃及年度計劃,經本級人民 *** 批準,并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中央、自治區駐包有關單位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實施的測繪規劃及年度計劃,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八條 本市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規劃,由市民政部門會同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協調有關部門實施。
本市地籍測繪及房產測繪規劃,由市土地、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并協調有關部門實施。第九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或者本市統一的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確因建設、城市規劃和科學研究的需要,在本市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批,但必須與國家坐標系統相聯系。第十條 基礎測繪資料應當定期更新,建成區三年至五年更新一次;規劃區五年至八年更新一次;其他地區八年至十二年更新一次。第三章 測繪活動管理第十一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取得《測繪資格證書》;從事測繪工作的專業人員應當經過培訓后取得測繪工作證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取得《測繪資格證書》的測繪單位,應當在核準的測繪業務范圍、作業區域和作業限額內從事測繪活動。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涂改、轉借、 *** 或者出租《測繪資格證書》、測繪工作證件。第十二條 申請乙級、丙級、丁級測繪資格的單位,經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后,按照規定的程序上報審批。第十三條 《測繪資格證書》實行年檢制度。未經年檢或者年檢不合格的,測繪單位和個人不得繼續從事測繪活動。第十四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下列測繪活動的,應當在施測或者編繪前到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測繪登記。
(一)四等以下(不含四等)5平方公里以上控制測量;
(二)測區面積跨旗、縣行政區域;
(三)下列比例尺的地形測量、攝影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和工程測量:
1:10000
1:5000
1:2000
1:1000
1:500
1:200
50平方公里以下
20平方公里以下
10平方公里以下
5平方公里以下
2平方公里以下
0.5平方公里以下
25平方公里以上
10平方公里以上
5平方公里以上
2平方公里以上
0.5平方公里以上
0.25平方公里以上
(四)20公里以上線路管道測量;
(五)土默特右旗、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固陽縣、石拐區、白云鄂博礦區城區圖的編繪和制印。
列入測繪規劃的測繪項目,不再另行登記;需要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