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給我介紹一個單位 我是2010年畢業生 測繪專業的
北京市
北京愛地地質勘察基礎工程公司
中國石油集團工程設計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市地質工程勘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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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調查規劃設計院
中國國土資源航空物探遙感中心
北京長地友好制圖技術有限公司
北京國電水利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鐵道部專業設計院
中國測繪科學研究院
中國地圖出版社
北京市測繪設計研究院
中國四維測繪技術總公司
中航勘察設計研究院
北京市城建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國家基礎地理信息中心(國家測繪資料檔案館)
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
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
建設部綜合勘察研究設計院(建設部遙感制圖中心)
北京國電華北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中國科學院遙感應用研究所
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
北京勘察技術工程公司
北京城市空間數據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四維圖新導航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北京華星勘查新技術公司
北京航天勘察設計研究院
中兵勘察設計研究院
高德軟件有限公司
易圖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靈圖軟件技術有限公司
地質出版社
北京蒼穹數碼測繪有限公司
天津市
鐵道第三勘測設計院
中國地震局之一監測中心
中交之一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
中水北方勘測設計研究有限責任公司
國家海洋信息中心
天津海事局海測大隊
天津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
天津市勘察院
天津水運工程勘察設計院
天津港灣水運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地質工程勘察院
天津市水利勘測設計院
天津航道勘察設計研究院
天津市測繪院
天津金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河北省
河北地礦建設工程集團冀東公司
河北省建設勘察研究院
河北省第二測繪院
石家莊市勘察測繪設計研究院
中國冶金地質勘查工程總局一局測繪大隊
河北省之一測繪院
河北省欣航測繪院
核工業航測遙感中心
廊坊開發區中油四維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中國兵器工業北方勘察設計研究院
中國化學工程之一巖土工程有限公司
中國石油集團工程設計有限責任公司華北分公司
中國石化集團勘察設計院
河北中核巖土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冶金工業部勘察研究總院
水利部河北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
河北煤田地質局物測地質隊
河北省制圖院
保定地質圖制印廠
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測繪工程中心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總公司地質勘查總局測繪中心
中國建筑材料工業地質勘查中心河北總隊
秦皇島市測繪大隊
地質礦產部河北水文工程地質勘察院
河北省水利水電第二勘測設計研究院
保定九華地質勘查測繪總院(華北地質勘查局五一九大隊)
保定金迪地下管線探測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省
山西省基礎地理信息院
山西省地質礦產局測繪隊
山西省工程測繪院
太原市勘察測繪研究院
山西省第六地質工程勘察院
山西省電力勘測設計院
水利部山西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
山西省勘察設計研究院
山西省第二地質工程勘察院
山西省地圖集編篡委員會編輯部
西山煤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山西煤田地質綜合普查隊
山西華晉巖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山西省交通規劃勘察設計院
山西省第三地質工程勘察院
陽泉新宇巖土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山西省第五地質工程勘察院
內蒙古自治區
蒙古交通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內蒙古自治區航空遙感測繪院
內蒙古自治區地質測繪院
內蒙古自治區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
內蒙古自治區電力勘測設計院
包鋼集團勘察測繪研究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勘察測繪研究院
內蒙古大興安嶺森隆工程勘察設計有限公司
內蒙古自治區地圖制印院
包頭市測繪院
內蒙古自治區測繪院
核工業二○八大隊
遼寧省
沈陽市勘察測繪研究院(沈陽市地理信息中心)
大連市勘察測繪研究院
遼寧省第二測繪院
中冶沈勘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遼寧有色勘察研究院
中煤國際工程集團沈陽設計研究院
遼寧省之一測繪院
遼寧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
遼寧地礦測繪院
遼寧省第三測繪院
遼寧省城鄉建設規劃設計院
中國水利水電第六工程局
鞍山鋼鐵集團公司設計研究院
遼寧省交通勘測設計院
遼寧電力勘測設計院
遼寧省冶金地質勘察局地質勘察研究院
大連九成測繪信息有限公司
遼寧經緯測繪科技有限公司
沈陽市公路規劃設計院
遼河石油勘探局(地球物理勘探公司)
吉林省
吉林市勘測設計院
中水東北勘測設計研究有限責任公司
吉林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
吉林省基礎地理信息中心
長春市測繪院
吉林省地理信息工程院
吉林省之一測繪院
吉林省第二測繪院
吉林地礦測繪院
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東北電力設計院
吉林省公路勘測設計院
黑龍江省
黑龍江地理信息工程院
國家測繪局第二大地測量隊(黑龍江之一測繪工程院)
國家測繪局第三地形測量隊(黑龍江第二測繪工程院)
國家測繪局第四地形測量隊(黑龍江第三測繪工程院)
哈爾濱地圖出版社
大慶油田建設設計研究院
黑龍江省地質礦產局測繪院
黑龍江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
哈爾濱市勘察測繪研究院
哈爾濱測量高等專科學校測量工程公司
黑龍江省林業設計研究院
黑龍江省電力勘察設計研究院
黑龍江省測繪航空遙感中心
黑龍江農墾勘測設計研究院
黑龍江航道局測量大隊
黑龍江省土地勘測規劃院
黑龍江省測繪科學研究所
齊齊哈爾市勘察測繪研究院
黑龍江省地理信息中心
佳木斯市勘察測繪研究院
齊齊哈爾市水利勘察設計研究院
牡丹江市勘察測繪研究院
上海市
上海市海事局
上海達華測繪公司
國家電力公司華東電力設計院
上海市測繪院
上海巖土工程勘察設計研究院
上海東亞地球物理勘查有限公司
中船勘察設計研究院
交通部第三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勘察工程公司
上海海洋石油局之一海洋地質調查大隊
上海市地質調查研究院
上海市政工程勘察設計有限公司
上海同濟規劃建筑設計研究總院
江蘇省
江蘇省地質測繪院
長江口水文水資源勘測局
中國化學工程南京巖土工程公司
華東有色測繪院
南通市測繪院有限公司
徐州市勘察測繪研究院
江蘇省工程勘測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南京市測繪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蘇省測繪工程院
長江水利委員會長江下游水文水資源勘測局
江蘇省基礎地理信息中心
南京北極測繪研究院
江蘇省電力設計院
鎮江市勘察測繪研究院
無錫市測繪院有限責任公司
蘇州市測繪院有限責任公司
南京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
江蘇省工程物理勘察院
江蘇省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察院
淮安市測繪勘察研究院
淮安市水利工程勘測院
蘇州工業園區測繪有限責任公司
常州市測繪院
江蘇省地質調查研究院
江蘇蘇州地質工程勘察院
浙江省
冶金工業部寧波勘察研究院
浙江省電力設計院
浙江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
國家電力公司華東勘測設計研究院
浙江省測繪大隊
溫州市勘察測繪研究院
浙江省之一測繪院
浙江省第二測繪院
浙江煤炭測繪院
浙江有色測繪院
杭州市勘測設計研究院
中國水利水電第十二工程局
國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寧波國土測繪院
寧波市測繪設計研究院
浙江省水利水電河口海岸研究設計院
義烏市勘測設計研究院
浙江省地理信息中心
安徽省
安徽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
安徽地質測繪技術院
合肥市測繪設計研究院
安徽省之一測繪院
安徽省第二測繪院
安徽省第三測繪院
安徽省第四測繪院
安徽省公路勘測設計院
蕪湖市勘察測繪設計研究院
安徽省長江河道管理局測繪院
安徽省基礎測繪信息中心
馬鞍山市華東探測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安徽煤田地質局物探測量隊
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福建省
福建省地質測繪院
福州市勘測院
福建省之一測繪
福建省第二測繪
福建省交通規劃設計院
國家地震局廈門地震勘測研究中心
福建省地圖出版社
福建省航道局勘測大隊
福建省八閩煤田測繪院
福建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
廈門市測量隊
福建省基礎地理信息中心
江西省
南昌市測繪勘察研究院
江西省第三測繪院
江西省之一測繪院
江西省第二測繪院
江西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贛西地質調查大隊
江西省水利規劃設計院
江西煤田地質局測繪大隊
江西地質礦產勘察開發局贛西地質調查大隊
核工業華東地質局測繪院
江西有色地質測繪院
江西省交通設計院
江西省瑞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山東省
青島海洋工程勘察設計研究院
濟南市勘察測繪研究院
青島市勘察測繪研究院
山東正元地理信息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山東省地質測繪院
中國海洋大學工程勘察設計開發院
淄博市勘察測繪研究院
山東省國土測繪院
山東中煤物探測量總公司
山東省城鄉建設勘察院
山東省地圖出版社
山東省經緯工程測繪勘察院
山東省水利勘測設計院
維坊市勘察測繪研究院
中國石化集團勝利油田管理局
河南省
河南省地球物理工程勘察院
化工部鄭州地質工程勘察院
中鐵大橋局集團之一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地質測繪總院
河南省電力勘測設計院
河南省航測遙感院
黃河勘測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煤炭工業部選煤設計研究院
中鐵隧道勘測設計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測繪工程院
河南省基礎地理信息中心
河南省地圖院
河南省煤田地質局物探測量隊
河南省水利勘測總隊
鄭州市規劃勘測設計研究院
河南省科學院地理研究所
河南黃河水文勘測總隊
河南省交通規劃勘察設計院
焦作市中緯測繪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小浪底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河南省有色測繪有限公司
鄭州市市政工程勘測設計研究院
湖北省
武漢科島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中國石化集團江漢石油管理局勘察設計研究院
武漢大學設計研究總院
武漢武大吉奧信息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武漢中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中國南極測繪研究中心
武漢市勘測設計研究院
長江航道局
湖北省之一測繪院
湖北省第二測繪院
長江水利委員會長江中游水文水資源勘測局
長江水利委員會水文局
長江水利委員會綜合勘測局
鐵道部第四勘測設計院
葛洲壩股份有限公司測繪總隊
中冶集團武漢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交第二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
中國科學院測量與地球物理研究所
武漢測繪院
湖北省地圖院
機械工業部第三勘察研究所
中南勘察設計院
中國地震局地震研究所
中鐵大橋勘測設計院有限公司
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中南電力設計院
湖北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
中國石化集團江漢石油管理局地球物理勘探處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設計研究院
湖北省交通規劃設計院
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
湖北省國土測繪院
湖南省
湖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四一八隊
湖南地質調查研究院
湖南中揚建設工程公司
湖南省交通規劃勘察設計院
株洲市勘測設計研究院
湖南省工程勘察院
衡陽市規劃設計院
湖南省第三測繪院(湖南省基礎地理信息中心)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長沙勘察設計研究院
湖南省煤田地質局物探測量隊
湖南省第二測繪院
湖南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總院
湖南省之一測繪院
中國水電顧問集團中南勘測設計研究院
湖南省地質測繪院
核工業衡陽第二地質工程勘察院
長沙市勘測設計研究院
湖南地圖出版社
長沙科創巖土工程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湖南有色測繪院
湖南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
湖南省地球物理化學勘查院
中南石油局第五物探大隊
廣東省
廣州市房地產測繪所
深圳市易圖資訊開發中心
深圳市長勘勘察設計有限公司
廣州航道局
深圳市勘察測繪院
廣東省地質測繪院
廣東省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
中水珠江規劃勘測設計有限公司
廣東省國土資源信息中心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測繪院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
廣東省核工業地質局測繪院
廣東省測繪技術公司
廣東省地圖出版社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海事局海測大隊
廣州市城市規劃勘測設計研究院
廣州海洋地質調查局
廣東省電力設計研究院
深圳市地籍測繪大隊
深圳市凱立德計算機系統技術有限公司
廣西壯族自治區
柳州市勘察測繪研究院
廣西之一測繪院
廣西第二測繪院
廣西航空遙感測繪院
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測繪院
廣西電力工業勘察設計研究院
廣西地圖院
桂林市測繪研究院
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規劃勘察設計研究院
廣西壯族自治區基礎地理信息中心
廣西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
海南省
國家測繪局第七地形測量隊
國家測繪局海南基礎地理信息中心
國家測繪局第四航測遙感院
重慶市
國家測繪局第五地形測量隊(四川省第二測繪工程院)
重慶市勘測院
重慶市土地勘測規劃院(重慶市房屋勘測院)
四川省
四川省核工業地質調查院
四川省之一測繪工程院(國家測繪局第三大地測量隊)
四川省第三測繪工程院(國家測繪局地下管線勘測工程院)(國家測繪局第六地形測量隊)
成都地圖出版社
四川省遙感信息測繪院
國家電力公司西南電力設計院
國家電力公司成都勘測設計研究院
四川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測繪隊
鐵道第二勘測設計院
四川石油管理局地球物理勘探公司
中國冶金建設集團成都勘察研究總院
中國建筑西南勘察設計研究院
中國第五冶金建設公司
四川省煤田測繪工程院
四川省冶金地質勘查局測繪工程大隊
中國建筑材料工業地質勘查中心四川總隊
四川省地震局測繪工程院
中鐵二局集團有限公司
中機工程勘察設計研究院
四川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
成都市勘察測繪研究院
四川省交通廳公路規劃勘察設計研究院
四川省建筑設計院
四川省基礎地理信息中心
四川省交通廳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
貴州省
貴州有色地質工程勘察公司
貴州省第二測繪院
貴州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測繪院
貴州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
貴州黔美測繪工程院
貴州省之一測繪院
中國水電顧問集團貴陽勘測設計研究院
貴州省第三測繪院
中鐵五局(集團)有限公司
貴陽市測繪院
云南省
云南地礦測繪院有限公司
國家電力公司昆明勘測設計研究院
云南省航測遙感信息院
云南省測繪工程院
云南省公路規劃勘察設計院
西南有色昆明勘測設計(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地圖院
云南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
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四工程局
昆明市勘察測繪研究院
國家林業局昆明勘察設計院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昆明勘察設計研究院
*** 自治區
*** 自治區測繪局測繪大隊
陜西省
國家測繪局之一大地測量隊(國家測繪局精密工程測量隊)
國家測繪局之一地形測量隊(陜西省第二測繪工程院)
國家測繪局第二地形測量隊(陜西省第三測繪工程院)
國家測繪局大地測量數據處理中心
國家測繪局之一航測遙感院(陜西省第五測繪工程院)
西安地圖出版社(陜西省第六測繪工程院)
煤航(集團)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中國地震局第二監測中心
陜西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測繪隊(陜西工程測繪院)
西北有色金屬測繪院
西安市勘察測繪院
寶雞市勘察測繪院
陜西省煤田地質局物探測量隊
中交之一公路勘察設計研究院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西安勘察設計研究院
陜西省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
國家電力公司西北電力設計院
機械工業勘察設計研究院
陜西省公路勘察設計院
西安建材地質工程勘察院
煤炭工業西安設計研究院
西安中勘工程有限公司
西北綜合勘察設計研究院
中國水利水電第三工程局
國家測繪局陜西基礎地理信息中心(國家測繪局陜西測繪資料檔案館)
西安國測航攝遙感有限公司
中鐵一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咸陽市勘察測繪院
甘肅省
蘭州市城市建設設計院
甘肅省測繪工程院
鐵道之一勘測設計院
甘肅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測繪勘查院
甘肅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
中國水電顧問集團西北勘測設計研究院
蘭州市勘察測繪研究院
中國建筑材料工業地質勘查中心甘肅總隊
甘肅省交通規劃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
甘肅省地圖院
甘肅省基礎地理信息中心
青海省
青海省之一測繪院
青海省第二測繪院
中國水利水電第四工程局
青海省地礦測繪院
青海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
青海省基礎地理信息中心
寧夏 *** 自治區
寧夏 *** 自治區之一測繪院
寧夏 *** 自治區第二測繪院
新疆 *** 爾自治區
新疆國土資源規劃研究院
新疆第二測繪院
新疆地礦測繪院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勘測規劃設計研究院
新疆地震測繪研究院
新疆時代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水利部新疆 *** 爾自治區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
烏魯木齊市城市勘察測繪院
新疆公路規劃勘察設計研究院
乙級測繪資質業務范圍
乙級測繪資質業務范圍如下
1、工程測量:控制測量、規劃測量、地形測量、建筑工程測量、市政工程測量、線路與橋隧測量、礦山測量、水利工程測 量、變形形變與精密測量、地下管線測量;
2、不動產測繪:地籍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房產測繪; 測繪航空攝影:無人飛行器航攝;
3、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理信息軟件開發、地理信息數據采集、地理信息數據處理、地理信息系統及數據庫建設。
一、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有法人資格;
2、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3、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4、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二、測繪資質申請流程
1、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向縣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并提出初審意見提出測繪資質申請;
2、測繪資質受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作出受理決定。
3、測繪資質審批機關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由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或者其委托的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4、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測繪資質審批機關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5、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作出擬批準的書面決定,向社會公示7日,并于作出正式批準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第二十三條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測繪資質審查、發放資質證書,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商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規定。
南京市城市地下管線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地下管線管理,規范地下管線工程建設行為,保障地下管線運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地下管線的規劃、建設、維護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地下管線,是指建設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氣、燃油、熱力、電力、通訊、照明、廣播電視、交通信號、工業物料、公共視頻監控等專用管線及其附屬設施。第四條 本市地下管線管理遵循統籌規劃、協調建設、綜合管理、資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則。第五條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地下管線的規劃管理和信息檔案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地下管線的建設管理,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地下管線工程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
發展和改革、經濟和信息化、交通運輸、水利、公安、安全生產監督、質量技術監督、環境保護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地下管線相關管理工作。
市城市地下管線數字化管理中心(以下稱管線中心)負責地下管線信息的收集、儲備、更新、提供、利用及地下管線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
地下管線產權單位和 *** 投資建設地下管線的管理或者使用單位(以下稱地下管線產權、管理單位)負責地下管線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第六條 鼓勵地下管線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技術研究和創新,提倡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對地下管線進行標示、定位、探測、建設和管理。第七條 鼓勵建設地下公共管廊,提高地下空間利用效率。城市新區建設應當同步規劃和建設地下公共管廊。城市既有道路和舊區改造,有條件的應當同步建設地下公共管廊。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侵占、破壞地下管線及其附屬設施,并有權對上述行為進行舉報。第二章 規劃管理第九條 電力、通訊等地下管線行業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地下管線專項規劃,報市人民 *** 批準后實施。
各類地下管線專項規劃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并保持相互銜接。
各類涉及地下管線的建設工程應當符合規劃要求和有關技術規范。第十條 地下管線行業管理部門根據地下管線專項規劃及行業發展需求,制定地下管線年度建設計劃,每年年底前報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
地下管線建設單位按照地下管線工程年度建設計劃組織安排施工項目。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年度建設計劃或者追加建設項目的,報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第十一條 地下管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與道路等建設工程同步建設的地下管線工程,可以一并辦理規劃許可手續。
建設單位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獲取該地段地下管線現狀資料;地下管線資料不明的,建設單位應當組織探測,負責查明并形成測繪資料。獲取地下管線現狀資料的成本納入工程造價。第十二條 新建、改建、擴建道路交付使用五年內、大型翻建道路三年內不得開挖敷設地下管線。因特殊情況需要開挖道路敷設管線的,報市人民 *** 批準。第十三條 地下管線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備資質的測繪單位放線,并依法向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驗線,檢驗合格后方可開工建設。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按照規劃核準的地下管線管位進行建設,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按照審批程序辦理相關手續。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備資質的測繪單位對地下管線工程施工進行跟蹤測量。
測繪單位應當根據地下管線建設單位施工進度的要求提供二十四小時服務,并在地下管線工程完工覆土前編制地下管線竣工測繪圖。第十六條 地下管線工程涉及公路、鐵路、軌道交通、河道、航道、綠地、文物和軍用設施等,建設單位應當征求相關管理部門和單位的意見;涉及許可或者審批事項的,應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第十七條 因公共利益確需遷移、改建地下管線的,建設單位應當與地下管線產權、管理單位協商實施方案和補償協議,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地下管線產權、管理單位應當配合做好遷移、改建工作。第三章 建設管理第十八條 地下管線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持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材料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施工許可證。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在地下管線工程施工中發生變更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分別辦理重新申請和變更手續。
銀川市地下管線管理條例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地下管線管理,保障地下管線安全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地下管線的規劃、建設、維護及其信息檔案管理,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地下管線,是指敷設于地下的供水、排水、電力、通信、人防、廣播電視、燃氣、供熱、照明、工業項目等管線、綜合管廊及其附屬設施。第三條 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地下管線的規劃管理工作。
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地下管線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城市建設檔案管理機構負責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等具體工作。
發展和改革、住房保障、公安、消防、供水、電力、通信、人防、燃氣、供熱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地下管線的管理工作。第四條 市、縣(市)人民 *** 應當將地下管線的測繪、普查及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第五條 市、縣(市)人民 *** 應當引導和支持社會投資主體參與地下管線綜合管廊的建設。
鼓勵和支持在地下管線建設和管理中,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第六條 地下管線產權和使用單位應當加強地下管線的維護管理,保障地下管線的安全運行。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損毀、侵占、破壞和擅自開挖地下管線的行為進行監督和舉報。第二章 規劃和建設管理第七條 城市總體規劃中應當包括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地下管線產權單位應當根據地下管線綜合規劃編制地下管線專業規劃,經規劃主管部門審查后報本級人民 *** 批準。
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本年度年底前對下一年度實施的道路及地下管線計劃向社會公示,地下管線的產權和使用單位根據地下管線專項規劃,結合建設主管部門的公示,制定地下管線年度建設計劃。第八條 新建、改建、擴建道路的,地下管線應當與道路工程同步施工建設。建設單位應當統籌管理道路工程和管線建設工程。
新建、改建、擴建地下管線工程,應當控制在規劃的對應管線位置范圍內,不得占用其他管線位置。涉及占用臨時用地的,應當符合臨時用地規劃相關規定。
建設用地范圍內的通信和110千伏以下等級電力線路應當入地建設。第九條 地下管線的走向、位置、埋深應當符合地下管線綜合規劃的要求,并按照以下原則實施:
(一)地下管線的走向宜平行于規劃道路中心線,并與地下隱蔽性工程相協調,避免交叉和互相干擾;
(二)同類管線應當合并建設;
(三)新建道路配套管線應當入地;
(四)改建、擴建道路,原有架空線路應當同步入地;
(五)地下管線埋設的深度和各類管線的水平間距、垂直間距以及與建筑物、構筑物、樹木等間距,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執行。第十條 敷設地下管線應當符合以下避讓原則:
(一)壓力管線讓重力管線;
(二)臨時管線讓永久管線;
(三)小管徑管線讓大管徑管線;
(四)可彎曲管線讓不易彎曲管線;
(五)支管線讓主干管線;
(六)安全介質管線讓易燃易爆介質管線。第十一條 地下管線建設工程應當依據地下管線現狀資料進行規劃設計。無地下管線現狀資料的區域,建設單位應當委托有測繪資質的單位探測查明地下管線分布情況后,方可進行規劃設計。第十二條 城市主干道或者按照城市總體規劃需要布設主干管線的道路,應當優先設計建設地下管線綜合管廊。
已建成的地下管線綜合管廊達到滿載前,同一條道路不再規劃建設同類管線。第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地下管線工程,建設單位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應當向規劃主管部門提交土地使用的有關說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規劃主管部門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十日內作出決定。建設單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后,方可辦理開工手續。第十四條 地下管線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到規劃主管部門辦理放驗線手續。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在七日內放驗線,并對批準建設的地下管線工程進行跟蹤監察。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地下管線工程覆土前,獲取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出具的竣工測量報告。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地下管線工程竣工驗收前,持竣工測量報告向規劃主管部門申請地下管線規劃核實,未經規劃核實的不得組織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