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城市規劃管理規定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城市規劃管理、保證城市規劃的順利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劃法》、《寧夏 *** 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銀川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銀川市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各項建設和使用建設用地的,必須遵守本規定。第三條 銀川市城市規劃區是指城市市區和因城市建設和發展需要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銀川市城市規劃區的具體范圍,在《銀川市城市總體規劃》中劃定。第四條 城市規劃應當保護歷史文化遺產,體現民族風格,保持地方特色。第五條 銀川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實施統一規劃管理。第六條 任何單位、個人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作(含地下設施和臨時建筑)必須遵守城市規劃,服從城市規劃管理。第七條 城市規劃管理實行“一書兩證”制度,即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由銀川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遵守城市規劃的義務,并有權對違反城市規劃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第二章 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第九條 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工程的單位或個人(以下簡稱建設人)報批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前,須按建設項目審批權限先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核發《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作為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必要文件。第十條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受理建設人申請;
(二)核驗申請文件進行現場勘察,在規定期限內予以答復;
(三)確定建設項目位置、基本范圍和具體規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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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發《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第十一條 建設人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需要申請用地的,必須按下列程序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一)建設人持有效的批準文件和《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驗申請文件,進行現場踏勘后,符合受理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并于十日內提供規劃設計條件;
(三)建設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在城市統一測繪的地形圖上編制建設工程設計總平面圖;
(四)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到建設人提交的建設工程設計總圖后,凡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在規定期限內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人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向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用地。第十二條 建設人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之日起六個月內不申請辦理征用土地手續,又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延期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自行作廢。第十三條 建設人在城市規劃區內,因臨時建設或其它用途需要臨時用地的,須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后,向市、縣人民 *** 申請臨時用地。第十四條 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實行《臨時建設證書》和《臨時用地證書》制度,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分別核發《臨時建設證書》和《臨時用地證書》后,方可開工建設。
禁止在臨時用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的使用期限不超過兩年,到期如需繼續使用的,須在期滿一個月前辦理使用手續。
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如遇國家建設需要,用地人必須在限定時間內拆除臨時建筑,清理并歸還用地。第十五條 嚴禁在城市道路、廣場、綠地、高壓供電走廊進行建設和壓占地下管線進行建設。第十六條 對占而未用、多占少用,閑置時間超過兩年的建設用地,由原批準機關無償收回,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可重新規劃。第十七條 在城市規劃區內挖砂、取土、采石、填埋廢棄物、設置垃圾堆場、圍填水面或進行其他改變地形地貌行為的,須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并不得破壞城市環境、影響城市規劃的實施。第三章 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第十八條 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筑物、構筑物、道路(含鐵路、公路、城市道路)、管線和其它工程設施,須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建設人持有效批準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驗申請文件進行現場踏勘后,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向建設人出具受理回執;
(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建設項目情況核定、提供規劃設計要求,并發給建設人《規劃設計要求通知書》,作為規劃設計的依據;
其核定期限:一般工程15日,重大工程30日。
(四)建設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根據批準的規劃總圖進行設計,并附《規劃設計說明書》;
(五)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人提交的建筑設計方案和施工設計圖紙進行審定,審定合格后在圖紙上簽注意見,并加蓋“方案審核專用章”,在建設人提交建筑設計方案和施工圖紙后十日內核發批準方案通知單;
(六)建設人按規定交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城市規劃管理費和工程竣工檔案保證金;
(七)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建設人辦理完畢其他有關手續后三日內派專門人員或認可的勘測單位完成放線工作;
(八)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驗線無誤后,三日內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銀川市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條例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保障房屋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的產權產籍管理。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房屋權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以及房地產他項權利的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
本條例所稱房屋產權,是指房屋權利人依法對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包括由房屋所有權派生的抵押權、典當等他項權利。
本條例所稱房屋產籍,是指房屋的地籍、圖紙、合同、協議、賬冊、表卡等反映房屋產權歸屬現狀和歷史情況的資料。第四條 房屋產權管理實行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房屋產權受法律保護。
房屋產權登記遵循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權利主體一致的原則。第五條 銀川市人民 *** 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城市房屋產權產籍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
銀川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機構(以下簡稱房屋登記機構)負責房屋產權產籍管理的具體工作。第二章 產權管理第六條 房屋所有權取得、轉移、變更、滅失或申請他項權利的,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到房屋登記機構申請房屋產權登記,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第七條 房屋所有權證統一使用由國家制作的文本,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核發。其他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發放。
禁止用隱瞞、欺騙等手段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禁止涂改、非法印制、偽造房屋所有權證。第八條 房屋產權登記,包括總登記、初始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和他項權利登記。
市人民 *** 可根據有關規定和需要,決定對全市房屋產權的總登記、所有權證的驗證、換證等事項。第九條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直管、代管的房屋或無人主張權利的房屋,由房屋登記機構直接登記,不發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房屋由原產權單位或管理單位申請登記;共有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私有房屋申請登記,必須使用戶籍姓名,不得使用別名、化名。
法人申請房屋產權登記,必須使用單位全稱,不得使用簡稱,并寫明所有權性質。第十條 房屋權利人應親自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委托他人辦理的,應出具權利人的書面委托書。第十一條 自建自用的房屋,房屋權利人應當在房屋竣工后90日內,申請房屋初始登記,并提交下列資料:
(一)法人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
(二)土地使用權證或有法律效力的土地權屬證明;
(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
(四)竣工驗收資料;
(五)具有相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測繪報告;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集資、合作建設的房屋,申請初始登記時,還應當提交上級機關批準建設文件和產權劃分協議書。第十二條 新建的商品房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房屋竣工后90日內,持本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款規定的文件申請初始登記。
商品房已預售的,還應提交《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第十三條 城市規劃區內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依法轉為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后,房屋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90日內申請初始登記。第十四條 因房屋買賣、贈與、交換、繼承、 *** 、劃撥、分割、合并、裁決等原因致使房屋產權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90日內申請轉移登記。第十五條 房屋權利人名稱變更或房屋現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房屋初始登記所確定使用性質和結構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名稱或者門牌號發生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房屋拆遷或翻建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條 房屋權利人申請轉移登記或者變更登記,須得交下列相關資料:
(一)買賣房屋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合同以及相關資料;
(二)受贈房屋的,提交贈與人的原房屋所有權證和贈與公證書;
(三)交換房屋的,提交雙方的房屋所有權證、協議書;
(四)繼承房屋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繼承證件、公證書;
(五)劃撥土地上的房屋的,提交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文件、原房屋所有權證及相關資料;
(六)分割、 *** 、合并房屋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分家、合并析產協議書;
(七)拆遷、翻建房屋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批準文件、拆遷安置合同、拆遷許可證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八)房屋被裁決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有關的法律文書。
申請甲級測繪資質需要哪些條件
測繪資質辦理相對于其他的資質辦理要容易一些,當然想要辦理測繪資質,對該資質的整體脈絡需要有一個大致的了解。本次就分享辦理的相關信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基本條件
合法合規的公司主體,對于公司名稱原則上無特殊限制,對于公司類型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全民所有制,合伙企業等。對申報測繪資質的公司主體的出資形式有明確界定,目前只能是內資公司。
對于申報主體辦公場所面積的要求:甲級測繪資質辦公場所不少于600平米,其中檔案室不少于50平米;乙級測繪資質辦公場所不少于150平米,其中檔案室不少于20平米;丙級資質不少于50平米,其中檔案室不少于10平米;丁級資質不少于20平米。
要求檔案室必須具備三鐵一器及六防也就是防強光、防火、防潮、防有害氣體、防蟲、防盜,且檔案室中不能連接外網,對于存儲信息數據的電腦應該做物理隔離;另外就是要將測繪成果管理制度進行上墻且做好后期成果調閱登記處理。
對于技術人員的要求:注冊測繪師,高級工程師,中級工程師,初級工程師。以上人員的證件都需通過正規的評審部門頒發方可有效。
并且所有技術人員需需要滿足:畢業證可以網查且學歷真實有效;初級職稱需大專畢業2或3年以上,本科畢業滿1年以上;中級職稱需滿足大專畢業7年以上,本科畢業滿5年以上;高級職稱需滿足大專畢業滿15年以上,本科畢業滿10年以上。
二、辦理流程到底
流程大概是:單位申請-市經辦人初審-市級局長轉報-經辦人待受理-經辦人受理-省經辦人審查-省級處長審核-省經辦人發證。
值得注意的是每個省份的資質審核周期不盡相同,整體來說一般是3個月左右能夠下證。
甲級資質需要經過三個不同級別的自然資源部門進行審批,最終要到自然資源部;
乙級資質一般是由市自然資源局和省自然資源廳來審批;
丙丁級資質一般是直接由市自然資源局審核,然后轉報至省自然資源廳進行簽批發證即可。
測繪資質專用章上的有效日期是干什么的?
就是這個證書的使用期限,快到期了就要上報到國家測繪局的行官司進行復審換證。
更好要提前一段時間,因為復審換證需要的周期不短,這樣不會誤了單位招標項目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