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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 *** 自治區測繪管理條例(2004修訂)
1、第十三條 測繪管理部門核發《測繪資質證書》、《測繪執業證書》和測繪作業證件,必須公開申請程序、申請資料的形式和內容。
2、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工作的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為自治區經濟建設和科學文化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3、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基礎測繪活動的管理,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基礎地理信息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4、第八條 測繪生產單位和個人,憑《寧夏 *** 自治區測繪項目登記書》和有關證件,到自治區測繪成果檔案館領取測繪基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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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 *** 自治區測繪項目登記管理辦法
基礎測繪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本自治區的有關規定組織招標。
第九條 自治區測繪管理部門對申請甲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符合條件的,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理由。
第九條 進行工程建設,應當避開永久性測量標志;確實無法避開,需要拆遷永久性測量標志或者使永久性測量標志失去使用效能的,應當經自治區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準;涉及軍用控制點的,應當征得軍隊測繪部門的同意。
之一條 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統計工作,確保統計資料的全面性、準確性和及時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寧夏 *** 自治區統計管理條例》和《銀川市統計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申報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預審。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預審表之日起3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第七條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預審實行分級管理。
丙級測繪資質可以跨省作業嗎
1、可以跨省設計。根據《工程設計資質標準》中業務范圍的規定:承擔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的工程設計業務,承擔與資質證書許可范圍相應的建設工程總承包、工程項目管理和相關的技術、咨詢與管理服務業務。承擔設計業務的地區不受限制。
2、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丁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申請導航電子地圖制作資質的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6000萬元。
3、可以,但需到項目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且承擔的業務范圍、項目規模等與丙級資質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