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理資質是什么時候取消的?哪個文件規定的
《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并與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級二級資質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設區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
三級資質都下放到各地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被取消資質后,再改變不符合資質的條件,重新向住房建設委員會申請資質,獲批后,才能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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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 申請本規定第九條所列資質的,應當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青海省人民 *** 決定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等事項目錄
青海省人民 *** 令
(第101號)
《青海省人民 *** 決定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等事項目錄》,已經2014年4月10日省人民 *** 第2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長 郝 鵬
2014年4月23日
青海省人民 *** 決定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等事項目錄(共186項)
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76項)實施機關序號項 目 名 稱清 理 依 據 及 理 由備注省發展改革委(含糧食局)1 企業投資年產3.4萬噸以上10萬噸以下紙漿項目核準《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19號)第3項投資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監管,投資主管部門通過備案發現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劃和產業政策要求的投資項目,要通知有關部門和機構,在職責范圍內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2 企業投資日處理糖料1500噸及以下項目核準《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19號)第5項 3 兩堿以外工業用鹽價格《 *** 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國家發改委令第44號)實行市場調節價4 糧油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資質認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第73項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5 煤炭生產許可證《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第2項 6 設立煤炭經營企業《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第3項 7 木里焦煤開發企業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取消后,此項目相應取消。待木里煤田整合工作完成后實施。8 木里焦煤開發企業煤炭經營許可證“設立煤炭經營企業”取消后,此項目相應取消。省教育廳9 省級人民 *** 自行審批、調整的高等職業學校使用超出規定命名范圍的學校名稱審批《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第5項 10 部屬院校高等學校副教授評審權審批《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附件2:第6項(國發〔2012〕52號)下放,此項目針對部屬院校,我省不涉及。 11 利用互聯網實施遠程學歷教育的教育網校審批《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4〕5號)第1項 12 民辦學校聘任校長核準《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第6項省民宗委13 *** 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資格年審由《青海省人民 *** 辦公廳轉發省民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 *** 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青政辦〔2007〕173號)設定,予以取消。 14 *** 標志、 *** 屠宰資格認定年審 省民 政廳15 法律規定自批準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及其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備案《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第11項 16 全省性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設立登記《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第76項此3項為“全省性社會團體及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成立)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的子項17 全省性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變更登記《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第77項18 全省性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注銷登記《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第78項省財政廳19 1994年前簽訂合同或立項的房地產項目首次免征土地增值稅審批《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4〕5號)第14項 20 供應商資格備案登記由《青海省人民 *** 辦公廳轉發省財政廳關于推進我省 *** 采購工作意見的通知》(青政辦〔2004〕103號)設定,予以取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21 民辦職業培訓教育機構發布招生簡章和廣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主席令第80號2002.12.28)第41條,實行備案管理。 22 職業技能鑒?
西寧市人民 *** 決定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2015)
西寧市人民 *** 令
(第138號)
《西寧市人民 *** 決定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已經2015年4月24日市 *** 第4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長: 王予波
2015年4月28日
西寧市人民 *** 決定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共45項)
西寧市人民 *** 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8項)實施機關序號項目名稱備注市公安局1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2中國公民因私往來港澳通行證 市教育局3教師資格認定 市民政局4因公犧牲審批 市財政局5會計 *** 機構執業資格審批 市水務局6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暫停供水 市商務局7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項目確認審批及備案 8直銷企業產品說明重大變更審批 西寧市人民 *** 決定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37項)(一)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7項)實施機關序號項目名稱設定依據下放后實施機關市水務局1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39條(主席令第74號)縣(區)人民 *** 水行政主管部門市財政局2中介機構從事會計 *** 記賬業務審批《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第14項(國發〔2013〕44號)縣(區)人民 *** 財政部門市農牧和扶貧開發局3獸藥經營許可《獸藥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04號)第22條縣(區)人民 *** 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4計量檢定員資格核準《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20條三縣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5計量標準器具考核《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6、8、20條三縣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6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12條三縣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市交通局7在公路用地范圍內利用跨越公路的設施設置、懸掛非公路標志《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27條縣(區)人民 ***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二)合并的行政審批項目(21項)實施機關序號項目名稱設定依據合并后項目名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限額內 *** 投資項目核準1、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 *** 投資項目申請使用投資補助,總投資額不足1000萬元的項目;使用省級資金,總投資額不足1000萬元,且省級資金比例低于50%的項目;各市、州使用本級資金且總投資在5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審批《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青海省發改委關于印發青海省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 *** 投資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青建設〔2012〕702號) *** 投資項目審批2、各級有關部門批準的可研批復總投資額不足500萬元的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 *** 投資項目,不再進行初步設計和概算審批,可直接根據可研批復進行施工圖設計《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青海省發改委關于印發青海省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 *** 投資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青建設〔2012〕702號)3、使用 *** 性資金投資或國家有特殊要求的總投資500萬元以下的小型水利項目《青海省人民 *** 辦公廳轉發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青政辦〔2012〕317號)2限額內外商投資項目核準1、限額以下外商投資項目核準《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國務院令第346號)第12條2、總投資3億美元以下的鼓勵類、允許類(不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項目)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外商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國家發改委令第22號)3限額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1、不使用國家和省級 *** 投資總投資5000萬元以下非跨市(州)行政區劃的農村公路、資源開發性公路建設項目核準《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令第19號)2、企業投資總投資5000萬元以下其他社會事業項目核準《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令第19號)3、企業投資農村公路獨立橋梁中屬于小橋(8米≦多孔跨徑總長≦30米或5米≦單孔﹤20米)項目核準《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令第19號)4、企業投資非跨區總投資5000萬元及以下的農村公路、資源開發性公路建設項目核準《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令第19號)市公安局4外國人旅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44條外國人旅行證、居留證及普通簽證5外國人居留證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0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37號)第16條6外國人普通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6條7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非營業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466號)第32條爆破作業單位(非營業性)、項目許可證8爆破作業項目許可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466號)第32條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9外籍醫師在華短期執業許可《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99項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1、外籍醫師在華短期執業許可10外國醫療團體來華(本轄區)短期行醫審批《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27號)第2項2、外國醫療團體來華(本轄區)短期行醫審批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11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35條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使用許可證12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29、31條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1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許可1、特種設備相關安全管理人員許可(限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管理、電梯安全管理、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14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許可1、特種設備相關安全管理人員許可2、鍋爐作業人員許可(限一級鍋爐司爐、一級鍋爐水質處理)3、壓力容器作業人員許可(限固定式壓力容器操作、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4、氣瓶作業人員許可5、壓力管道作業人員許可(限壓力管道巡檢維護)2、鍋爐、壓力容器、氣瓶、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作業人員許可6、電梯作業人員許可(限電梯司機)7、起重機械作業人員許可(限塔式起重機司機、升降機司機、機械式停車設備司機)8、大型游樂設施作業人員許可(限大型游樂設施操作、水上游樂設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14人民防空工程拆除行政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28條人民防空工程、防空警報拆除行政許可15人民防空警報拆除行政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35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6企業法人設立、變更、注銷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號)第3、4、14、17、18、20條企業法人和企業集團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17企業集團設立、變更、注銷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號)第5條青海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西寧管理處18設置和使用電視臺(縣級臺)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128號)第11條設置和使用電視臺(縣級臺)、廣播臺(縣級臺)審批19設置和使用廣播臺(縣級臺)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128號)第13條市氣象局20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單位資質認定《國務院決定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目錄》(國務院令第412號)第376項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單位資質認定及活動審批21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活動審批《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國務院令第371號)第33條(三)修改名稱的行政審批項目(3項)實施機關序號項目名稱修改依據修改后項目名稱備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1衛生用品生產企業許可《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200項消毒產品生產企業(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的生產企業除外)衛生許可 2母嬰保健技術人員合格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第33條醫療機構母嬰保健技術人員合格證書 3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第32條醫療機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 (四)改變管理方式的行政審批項目(6項)實施機關序號項目名稱設定依據清理意見備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戶外廣告登記《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25號)第3、4、5條 轉為行政服務工作 市公安局2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0條;《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93號)第3、16條轉為行政服務工作 3臺灣居民往來大陸簽注、臺灣居民居留簽注《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93號)第16條轉為行政服務工作 市國土資源局 4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42號)第4條;《青海省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第2條轉為行政服務工作 5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劃撥、租賃、作價出資、入股、授權經營及變更用途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2、53、54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2、23、29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22、23條 轉為行政服務工作 市交通局6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上崗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務院令第628號)第24、25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8條轉為行政服務工作
監理取消以后不需要監理了嗎
沒有取消,監理需要旁站的。工程監理進行工作的一項。對施工進行全過程監督。旁站:具體是指監理人員對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的施工質量實施的全過程現場跟班監督活動。工程監理進行工作的一項。對施工進行全過程監督。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實行監理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監理相應資質等級并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該工程的設計單位進行監理。
下列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
(一)國家重點建設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
(三)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
(四)利用外國 *** 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
(五)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
第八條工程建設監理的范圍:
(一)大、中型工程項目;
(二)市政、公用工程項目;
(三) *** 投資興建和開發建設的辦公樓、社會發展事業項目和住宅工程項目;
(四)外資、中外合資、國外貸款、贈款、捐款建設的工程項目。
監理資質現在是取消了嗎?
沒有取消。
住建部監理資質:
取消水利水電工程、公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等專業資質,其資質要求執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
取消農林工程監理資質,建設單位委托農林工程監理業務時,不再作資質要求。
上述4個監理專業資質取消后,相關企業可以換發相近專業同等級監理專業資質。
監理專業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原丙級資質并入相應專業的乙級資質。取消事務所資質。
青海省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管理辦法(2020修訂)
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秩序,促進測繪地理信息事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承攬、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成果和測繪地理信息服務等市場活動,以及對測繪地理信息市場活動實施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從事測繪地理信息市場活動應當遵守測繪、保密、國家安全等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的領導,鼓勵測繪地理信息科學技術創新,支持開發測繪地理信息產品,引導測繪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促進測繪地理信息資源共享。第五條 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的統一監督管理。
市(州)、縣(市、區)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 *** 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第六條 從事測繪地理信息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開展活動。
測繪單位作業期間應當接受當地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并按照規定匯交作業成果。
測繪人員從事測繪活動,應當持有測繪作業證件。第七條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應當依法進行招標或者 *** 采購。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處置突發事件等不適宜進行招標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
依法應當招標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不得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第八條 招標單位應當按照測繪地理信息項目規模、技術要求等條件,依法合理設定投標單位的測繪資質等級、業務范圍和項目技術標準等要求,并查驗投標單位的資質證書,不得讓不具有相應測繪資質等級的單位中標。第九條 投標單位不得以低于測繪成本的報價競標,招標單位不得讓測繪單位低于測繪成本中標。
測繪生產成本費用定額,國家和省有規定的,執行相關規定;沒有規定的,應當在保證測繪成果質量的前提下,按照市場原則科學合理確定。第十條 測繪單位不得 *** 中標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的主體、關鍵性工作不得分包。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的,應當征得發包單位同意,并在測繪合同中明確,但分包量不得大于該項目總承包量的40%。
接受分包的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的測繪資質條件,不得將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再分包。第十一條 依法招標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應當實行測繪監理制度。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發包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測繪監理專業資質等級的測繪單位進行監理。測繪監理單位對其監理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成果質量承擔責任。
具有測繪監理專業資質的測繪單位,不得對本單位承包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進行監理。
測繪監理單位及其監理人員,不得與測繪單位串通、弄虛作假,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第十二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加強對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建設和運行維護的規范和指導。
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建設單位在開工建設30日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三條 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建設、運行維護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要求,建立數據接收、處理、存儲、傳輸、使用以及安全保障制度,遵守保密、國家安全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第十四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統籌協調測繪航空航天遙感影像資源獲取、處理、分發服務,提高利用效率,確保測繪地理信息基礎數據的安全性、權威性和現勢性。
有適宜測繪成果的,應當充分利用已有的測繪成果,實現測繪成果共享。第十五條 因測繪工作需要進行航空攝影或者使用無人機進行航空攝影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批準手續,并遵守有關航空飛行管制的規定。第十六條 測繪航空航天遙感項目獲取的影像資料,應當依法進行保密審查和保密技術處理。
測繪航空航天遙感影像資料未經保密審查和保密技術處理的,不得提供使用。第十七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地圖市場的統一監督管理。
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全省地圖以及主要表現地為兩個以上市(州)行政區域的地圖。
市(州)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審核主要表現地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