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身份證時可以自帶照片嗎?
身份證照片是可以自帶的,不過需要符合要求才能使用。
身份證自帶的照片要求是一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圖像,圖像背景為純白色,此外需要系統(tǒng)驗證通過,并生成回執(zhí)的照片才可以使用。身份證照片要求要洗凈臉上的汗?jié)n、油污,嚴禁化濃妝、染彩發(fā),不能佩帶任何遮擋臉部的飾品,照片本人的五官需要清晰完整的露出,保持神態(tài)自然。
辦理身份證時需要攜帶居民戶口本、兩張一寸白底免冠照片,到辦證處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如果需要更換戶籍登記信息的,需要攜帶其它相關證明。
辦理身份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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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領人帶本人的居民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進行人像采集和指紋采集。證件照片為申領人正面免冠頭像,不著制式服裝,經(jīng)常戴眼鏡的必須戴眼鏡照相,要保證人像清晰,無明顯畸變。
3、繳納工本費,在發(fā)放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上簽字并留下聯(lián)系電話,第二代居民身份初次申領或到期換領,收取證件工本費20元;遺失補領,工本費40元。
4、派出所受理申領居民身份證手續(xù)后,在60日內(nèi)將新證發(fā)至公民手中。在規(guī)定的領證時間內(nèi),申領人持憑證到派出所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辦理身份證需要帶什么照片呢?
辦理身份證不用帶照片,去公安派出所現(xiàn)場照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條規(guī)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三條規(guī)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shù)怯浿讣y信息。
第十一條規(guī)定: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fā)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xiàn)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fā)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申領和補辦換身份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
2.申請人原申領的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的《數(shù)碼照相回執(zhí)》;
4.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辦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首次辦理身份證,并填寫申請表。
2.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證明提交后會進行初步審核,確認無誤后,申請人可領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3.在通知時間內(nèi),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辦理的派出所領取證件。
辦理地址:
申領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辦理身份證可以自己帶照片去嗎?
不可以,需要在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照相點采集數(shù)碼相片。
1、證件照要求是免冠(不戴帽子)正面照,照片上正常應該看到人的兩耳輪廓和相當于男士的喉結處的地方,背景色多為紅,藍,白三種,尺寸大小多為一寸或二寸。
2、白色背景:用于護照、簽證、駕駛證、身份證、二代身份證、駕駛證、黑白證件、醫(yī)??ā⒏郯耐ㄐ凶C等。
擴展資料:
一、申領居民身份證步驟:
1、申領人本人攜帶:①戶口簿、②本人的學生證、畢業(yè)證、結婚證、駕駛證(其中之一)或貼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證件或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照相點免費采集數(shù)碼相片。
2、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填寫《人口信息核對表》,核對人口信息。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jiān)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4、人口信息有誤、需要更正:①非審批項目憑提供的相關材料直接更正。②審批項目(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憑提供的相關材料申請變更,按規(guī)定審批后予以更正;審批期間暫緩辦理身份證。
5、人口信息正確無誤,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6、申領人在《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交納證件工本費,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和收費收據(jù)。
7、30個工作日后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證件(申請辦理加快證件的,10個工作日內(nèi)由郵政快遞按指定地點投遞)。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證件照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
西寧市城北區(qū)辦理身份證,需要攜帶什么材料?
戶籍地辦理
1.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2.現(xiàn)場取像照片,并采集指紋信息;
3.換領繳納工本費,每證20元,補領繳納證件工本費,每證40元;
4.自提交申請表之日起60日內(nèi),公安機關發(fā)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qū)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
注意事項:
1.各地區(qū)具體辦理流程不同,應參照各省市具體流程。
2.申請辦理身份證期間,如急需使用身份證,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異地辦理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異地受理點受理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審核簽發(fā);
3.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jīng)審核簽發(fā)的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nèi)完成制作與核驗發(fā)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zhí)到受理點領取證件。
注意事項:
1.異地受理不增加制發(fā)證周期和任何收費。
2.2017年7月1日,我國將全面實施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