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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2006修訂)
之一條 為加強文物的保護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成都市文物的保護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和《四川省文物保護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為加強成都市大遺址(以下簡稱市大遺址)的保護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和《成都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成都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原第九條修改為:“文物的保護管理經費列入本市各級地方財政預算,撥由同級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并逐年增加文物保護經費。地面文物的維修費用列入城市維護費預算項目,撥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統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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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歷史建筑和歷史文化街區的認定、保護及其監督管理活動。歷史建筑被依法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按照文物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請問:古建筑修繕需要資質嗎?
修繕古建筑工程,需要用到古建筑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古建筑修繕需要的資質是古建筑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具體可以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不同的等級可以承包的古建筑修繕工程也不相同。
是的。需要古建筑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古建筑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資質對企業資產、企業主要人員、企業工程業績都有一定要求。
成都市大遺址保護管理辦法
1、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人類化石和古樹名木同文物一樣受國家保護。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地下、水域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國家所有。
2、經批準公布的歷史建筑,以市 *** 名義統一設立保護標志。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具體組織設立五城區和成都高新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的歷史建筑保護標志,其他區(市)縣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具體組織設立本轄區內的歷史建筑保護標志。
3、第三條 本市文物保護工作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原則,著力推進天府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建設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開發利用體系。
4、市規劃主管部門承擔本市歷史建筑和歷史文化街區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區(市)縣規劃主管部門承擔本轄區歷史建筑和歷史文化街區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成都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2020修訂)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成都市文物的保護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和《四川省文物保護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歷史建筑和歷史文化街區的認定、保護及其監督管理活動。歷史建筑被依法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按照文物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為加強成都市大遺址(以下簡稱市大遺址)的保護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和《成都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成都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之一條 為加強文物的保護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之一條 根據1961年3月4日國務院發布的“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應經常組織力量,對本地區的文物進行系統的調查研究,作出鑒定和科學記錄。
為了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現在根據幾年來在實際工作中積累的經驗.結合當前國家的具體情況,制定了《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公布了之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