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測繪成果質量管理制度
1、第七條 測繪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對本單位的測繪成果質量負責,并接受市規劃局的監督管理。第八條 測繪成果不得擅自復制、 *** 或轉借。
2、之一條 為加強對測繪成果的管理,保證測繪成果的合理利用,提高測繪工作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制定本規定。
3、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嚴格執行涉密測繪成果提供使用審批制度,依法履行行政審批職能。要明確本機關負責成果管理的統一辦理審批事項,不得多頭審批、越級審批。
4、第十一條 測繪成果保管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測繪成果資料的保管制度,配備必要的設施,確保測繪成果資料的安全,并對基礎測繪成果資料實行異地備份存放制度。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5、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成果的統一監督管理;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與本部門有關的測繪成果管理工作。第五條 測繪成果實行分級匯交制度。
無測繪資質企業可以利用測繪成果資料進行經營活動嗎?
1、不可以。測繪法規定,從事測繪工作的單位必須取得相關資質方可。
2、無測繪資質的公司在江蘇進行了測繪會受到相應處罰。
3、測繪單位不得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不得以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不得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
四川省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管理辦法
1、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基礎測繪管理,規范基礎測繪活動,保障國民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公共應急對基礎地理信息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四川省測繪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2、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維護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發展和生態保護服務,促進測繪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3、第十二條 復制、交流和銷售進口的涉及我國國界、四川省界的地圖或書刊插附地圖,應事先將樣圖報送省測繪局審查。第四章 測繪成果管理第十三條 測繪成果,由測繪單位或有關部門按現行規定分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