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施工總承包資質再分包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在總承包序列內再申請其他類資質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目錄一覽:
有總承包資質可以做分包工程嗎
按實際情況,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法律主觀:可以,凡具有工程勘察、設計或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均可依法從事資質許可范圍內相應等級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也可以進行專門合法的轉包與分包。
可以的,具備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攬總承包覆蓋范圍內的專業工程。獲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或者對主體工程實行施工承包。
總承包資質可以做勞務分包嗎
法律主觀:凡具有工程勘察、設計或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均可依法從事資質許可范圍內相應等級的建設 工程總承包 業務,也可以進行專門合法的轉包與分包。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承包人分包出去的部分工作只能是非主體結構的任務,分包人必須有相應的資質等級。分包只能發生一次,禁止再次進行分包。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九條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這樣做是不可以的。因為將工程分包給沒有建筑資質的個人承包,承包人在工作中受傷的,可以企業為被申請人申請勞動部門認定工傷,由企業按照工傷待遇賠償承包人,而且這樣做也是不容許的。
沒有勞務作業資質的公司做,不可以。各類型企業如果要進行勞務分包需要滿足一定的行業標準,也就是要進行資質審核,資質審核的標準國家有具體規定。
總包資質不能把主體工程分包出去,但可以把主體工程的勞務作業部分分包給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還可以把主體工程之外的工程分包給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如水電,裝修等。
工程總包資質可以做專業分包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具備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攬總承包覆蓋范圍內的專業工程。獲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或者對主體工程實行施工承包。
法律分析:總承包資質可以承擔專業工程,但是提前是必須是相對應的工程。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工程。
并且,獲得總承包工程的建筑企業,能夠將工程的專業工程和勞務作業分包出去; 專業承包資質企業,只能從事專業資質范圍內的工程承包和總工程承包企業發包的專業工程,可以把專業工程中的勞務作業分包出去。
可以分包,凡具有工程勘察、設計或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均可依法從事資質許可范圍內相應等級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也可以進行專門合法的轉包與分包。
分包只能發生一次,禁止再次進行分包。《建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總承包單位是可以將專業工程分包給總承包資質單位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第二百五十三條承攬工作的完成 承攬人應當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主要工作,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再發包嗎
1、分包只能發生一次,禁止再次進行分包。 《 建筑法 》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2、總承包單位可以轉包,凡具有工程勘察、設計或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均可依法從事資質許可范圍內相應等級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也可以進行專門合法的轉包與分包。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九條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4、法律主觀:不可以。根據合同法第272條: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筑法第29條: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筑法》第二十四條提倡對建筑工程實行總承包,禁止將建筑工程肢解發包。
5、第二十九條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總包分包再分包可以嗎
法律分析:分包單位不可以將其承包的工程再次進行分包。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
不合法,分包單位不可以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在經發包人同意后就非主體結構的施工再發包給第三人完成。
所以勞務分包不能再分包。法律客觀:《建筑法》第二十四條提倡對建筑工程實行總承包,禁止將建筑工程肢解發包。
工程總承包可以施工分包嗎
1、分包只能發生一次,禁止再次進行分包。 《 建筑法 》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2、法律分析:可以進行分包;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
3、法律主觀:建筑的總承包商是不可以把主體工程分包給分包商的,主體工程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施工。具體規定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4、可以的,具備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攬總承包覆蓋范圍內的專業工程。獲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或者對主體工程實行施工承包。
關于施工總承包資質再分包和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在總承包序列內再申請其他類資質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