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乙級資質需要滿足哪些條件,總費用多少??
貫標集團為您解答:
測繪資質辦理相對于其他的資質辦理要容易一些,當然想要辦理測繪資質,對該資質的整體脈絡需要有一個大致的了解。本次就分享辦理的相關信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基本條件
合法合規的公司主體,對于公司名稱原則上無特殊限制,對于公司類型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全民所有制,合伙企業等。對申報測繪資質的公司主體的出資形式有明確界定,目前只能是內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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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申報主體辦公場所面積的要求:甲級測繪資質辦公場所不少于600平米,其中檔案室不少于50平米;乙級測繪資質辦公場所不少于150平米,其中檔案室不少于20平米;丙級資質不少于50平米,其中檔案室不少于10平米;丁級資質不少于20平米。
要求檔案室必須具備三鐵一器及六防也就是防強光、防火、防潮、防有害氣體、防蟲、防盜,且檔案室中不能連接外網,對于存儲信息數據的電腦應該做物理隔離;另外就是要將測繪成果管理制度進行上墻且做好后期成果調閱登記處理。
對于技術人員的要求:注冊測繪師,高級工程師,中級工程師,初級工程師。以上人員的證件都需通過正規的評審部門頒發方可有效。
并且所有技術人員需需要滿足:畢業證可以網查且學歷真實有效;初級職稱需大專畢業2或3年以上,本科畢業滿1年以上;中級職稱需滿足大專畢業7年以上,本科畢業滿5年以上;高級職稱需滿足大專畢業滿15年以上,本科畢業滿10年以上。
二、辦理流程到底
流程大概是:單位申請-市經辦人初審-市級局長轉報-經辦人待受理-經辦人受理-省經辦人審查-省級處長審核-省經辦人發證。
值得注意的是每個省份的資質審核周期不盡相同,整體來說一般是3個月左右能夠下證。
甲級資質需要經過三個不同級別的自然資源部門進行審批,最終要到自然資源部;
乙級資質一般是由市自然資源局和省自然資源廳來審批;
丙丁級資質一般是直接由市自然資源局審核,然后轉報至省自然資源廳進行簽批發證即可。
工程測量資質要求
工程測量測繪資質有兩種類別:
工程測量資質有兩種,一種是工程勘察的測量專業,一種測繪資質的工程測量資質。
兩者的區別:
勘測的工程測量
工程測量按其工作順序和性質分為:勘測設計階段的工程控制測量和地形測量;施工階段的施工測量和設備安裝測量;竣工和管理階段的竣工測量、變形觀測及維修養護測量等。按工程建設的對象分為:建筑工程測量、水利工程測量、鐵路測量、公路測量、橋梁工程測量、隧道工程測量、礦山測量、城市市政工程測量、工廠建設測量以及軍事工程測量、海洋工程測量等等。因此,工程測量工作遍布國民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各部門和各個方面。
測繪的工程測量
測繪工程是地質工程高校的一個:培養具備空間測量定位、地圖學、計算機與地理信息科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掌握地面測量、海洋測量、衛星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圖制圖與地理信息系統等方面的技術,能夠從事基礎測繪、土地測量、海洋測量、工程與工業測量、災害與變形監測、工程地理信息系統設計與開發及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工程技術與管理人才
檢測機構資質的標準是怎樣的呢?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
(2015年4月9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63號公布,根據2021年4月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修改)
之一章 總則
之一條?為了規范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工作,優化準入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檢驗檢測機構,是指依法成立,依據相關標準或者技術規范,利用儀器設備、環境設施等技術條件和專業技能,對產品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特定對象進行檢驗檢測的專業技術組織。
本辦法所稱資質認定,是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對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結果的檢驗檢測機構的基本條件和技術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實施的評價許可。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對檢驗檢測機構實施資質認定,應當遵守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條?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總局)主管全國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工作,并負責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的統一管理、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工作。
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檢驗檢測機構的資質認定工作。
第五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取得資質認定的事項清單,由市場監管總局制定并公布,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調整實行動態管理。
第六條?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技術規范的規定,制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基本規范、評審準則以及資質認定證書和標志的式樣,并予以公布。
第七條?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工作應當遵循統一規范、客觀公正、科學準確、公平公開、便利高效的原則。
第二章 資質認定條件和程序
第八條?國務院有關部門以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法成立的檢驗檢測機構,其資質認定由市場監管總局負責組織實施;其他檢驗檢測機構的資質認定,由其所在行政區域的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第九條?申請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依法成立并能夠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具有與其從事檢驗檢測活動相適應的檢驗檢測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工作環境滿足檢驗檢測要求;
(四)具備從事檢驗檢測活動所必需的檢驗檢測設備設施;
(五)具有并有效運行保證其檢驗檢測活動獨立、公正、科學、誠信的管理體系;
(六)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者標準、技術規范規定的特殊要求。
第十條?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程序分為一般程序和告知承諾程序。除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必須采用一般程序或者告知承諾程序的外,檢驗檢測機構可以自主選擇資質認定程序。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推行網上審批,有條件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頒發資質認定電子證書。
第十一條?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一般程序:
(一)申請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向市場監管總局或者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統稱資質認定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二)資質認定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和相關材料進行初審,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三)資質認定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基本規范、評審準則的要求,完成對申請人的技術評審。技術評審包括書面審查和現場評審(或者遠程評審)。技術評審時間不計算在資質認定期限內,資質認定部門應當將技術評審時間告知申請人。由于申請人整改或者其它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情況除外;
(四)資質認定部門自收到技術評審結論之日起,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準予許可的,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資質認定證書。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采用告知承諾程序實施資質認定的,按照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規定執行。
資質認定部門作出許可決定前,申請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告知承諾申請。告知承諾申請撤回后,申請人再次提出申請的,應當按照一般程序辦理。
第十三條?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為6年。
需要延續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的,應當在其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提出申請。
資質認定部門根據檢驗檢測機構的申請事項、信用信息、分類監管等情況,采取書面審查、現場評審(或者遠程評審)的方式進行技術評審,并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
對上一許可周期內無違反市場監管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部門可以采取書面審查方式,對于符合要求的,予以延續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向資質認定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一)機構名稱、地址、法人性質發生變更的;
(二)法定代表人、更高管理者、技術負責人、檢驗檢測報告授權簽字人發生變更的;
(三)資質認定檢驗檢測項目取消的;
(四)檢驗檢測標準或者檢驗檢測 *** 發生變更的;
(五)依法需要辦理變更的其他事項。
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增加資質認定檢驗檢測項目或者發生變更的事項影響其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的,依照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程序實施。
第十五條?資質認定證書內容包括:發證機關、獲證機構名稱和地址、檢驗檢測能力范圍、有效期限、證書編號、資質認定標志。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標志,由China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的英文縮寫CMA形成的圖案和資質認定證書編號組成。式樣如下: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標志?[1]
第十六條?外方投資者在中國境內依法成立的檢驗檢測機構,申請資質認定時,除應當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資質認定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我國外商投資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檢驗檢測機構依法設立的從事檢驗檢測活動的分支機構,應當依法取得資質認定后,方可從事相關檢驗檢測活動。
資質認定部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簡化技術評審程序、縮短技術評審時間。
第十八條?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定期審查和完善管理體系,保證其基本條件和技術能力能夠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并確保質量管理措施有效實施。
檢驗檢測機構不再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的,不得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檢驗檢測數據和結果。
第十九條?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在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內,依據相關標準或者技術規范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檢驗檢測數據、結果。
第二十條?檢驗檢測機構不得 *** 、出租、出借資質認定證書或者標志;不得偽造、變造、冒用資質認定證書或者標志;不得使用已經過期或者被撤銷、注銷的資質認定證書或者標志。
第二十一條?檢驗檢測機構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應當在其檢驗檢測報告上標注資質認定標志。
第二十二條?資質認定部門應當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取得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信息,并注明資質認定證書狀態。
第二十三條?因應對突發事件等需要,資質認定部門可以公布符合應急工作要求的檢驗檢測機構名錄及相關信息,允許相關檢驗檢測機構臨時承擔應急工作。
第三章 技術評審管理
第二十四條?資質認定部門根據技術評審需要和專業要求,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專業技術評價機構組織實施技術評審。
資質認定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專業技術評價機構組織現場評審(或者遠程評審)時,應當指派兩名以上與技術評審內容相適應的評審人員組成評審組,并確定評審組組長。必要時,可以聘請相關技術專家參加技術評審。
第二十五條?評審組應當嚴格按照資質認定基本規范、評審準則開展技術評審活動,在規定時間內出具技術評審結論。
專業技術評價機構、評審組應當對其承擔的技術評審活動和技術評審結論的真實性、符合性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評審組在技術評審中發現有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逾期未完成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相應評審項目應當判定為不合格。
評審組在技術評審中發現申請人存在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向資質認定部門報告。
第二十七條?資質認定部門應當建立并完善評審人員專業技能培訓、考核、使用和監督制度。
第二十八條?資質認定部門應當對技術評審活動進行監督,建立責任追究機制。
資質認定部門委托專業技術評價機構組織技術評審的,應當對專業技術評價機構及其組織的技術評審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九條?專業技術評價機構、評審人員在評審活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認定部門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其進行約談、暫停直至取消委托其從事技術評審活動:
(一)未按照資質認定基本規范、評審準則規定的要求和時間實施技術評審的;
(二)對同一檢驗檢測機構既從事咨詢又從事技術評審的;
(三)與所評審的檢驗檢測機構有利害關系或者其評審可能對公正性產生影響,未進行回避的;
(四)透露工作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技術秘密的;
(五)向所評審的檢驗檢測機構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六)出具虛假或者不實的技術評審結論的。
第四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條?市場監管總局對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第三十一條?檢驗檢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認定部門應當依法辦理注銷手續:
(一)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延續或者依法不予延續批準的;
(二)檢驗檢測機構依法終止的;
(三)檢驗檢測機構申請注銷資質認定證書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注銷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認定的,資質認定部門應當依法撤銷資質認定。
被撤銷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資質認定。
第三十三條?檢驗檢測機構申請資質認定時提供虛假材料或者隱瞞有關情況的,資質認定部門應當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許可。檢驗檢測機構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資質認定。
第三十四條?檢驗檢測機構未依法取得資質認定,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結果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3萬元罰款。
第三十五條?檢驗檢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處1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辦理變更手續的;
(二)未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標注資質認定標志的。
第三十六條?檢驗檢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法規對撤銷、吊銷、取消檢驗檢測資質或者證書等有行政處罰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3萬元罰款:
(一)基本條件和技術能力不能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
(二)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結果的。
第三十七條?檢驗檢測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 *** 、出租、出借資質認定證書或者標志,偽造、變造、冒用資質認定證書或者標志,使用已經過期或者被撤銷、注銷的資質認定證書或者標志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對資質認定部門、專業技術評價機構以及相關評審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相關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及時處理,并為舉報人保密。
第三十九條?從事資質認定的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于2006年2月21日發布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同時廢止。?[3]
內容解讀
編輯
上海排污水檢測單位需何種檢測資質
上海市排水水質監測管理規定
之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規范對排入城鎮排水管網排水戶水質的監測,保障行政執法的公正性,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上海市排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標準,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排水戶排水水質監測以及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管理部門)
上海市水務局(以下簡稱市水務局)是本市排水水質監測行政主管部門。上海市水務局執法總隊(以下簡稱總隊)具體負責對排入市屬城鎮排水管網排水水質監測工作,并對區、縣排水水質監測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浦東新區和閔行、寶山、嘉定、奉賢、松江、金山、青浦、崇明等區縣(以下統稱相關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其職責權限,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區、縣屬城鎮排水管網排水水質監測工作。
第四條(年度監測計劃)
總隊及相關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每年應當對管轄范圍內的排水戶開展全面檢查,于每年一月底前編制當年度排水水質監測計劃,確定排水戶名單及監測項目,并報市水務局備案。
監測項目應當包含《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DB31/445-2009)中所列明的常規性監測項目,包括:PH值、化學需氧量、懸浮物、氨氮、硫化物、總磷、動植物油、石油類,并根據不同行業排水情況增加特征監測項目。
對符合下列情形的排水戶,應當在年度排水水質監測計劃中明確通過增加飛行檢查等方式進行水質監測:
(一)在排水水質監測中,發生嚴重超標行為或者屢次超標的;
(二)以回避、阻擾等方式妨礙執法人員開展排水水質監測、調查取證等工作的。
第五條( *** 采購)
總隊及相關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 *** 采購的有關規定,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排水檢測機構(以下簡稱檢測機構)提供水質檢測服務,并簽訂委托檢測合同。
排水檢測機構應當具有計量認證資質(CMA)或者國家實驗室認可資質(CNAS),且資質范圍應當包括《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DB31/445-2009)中的檢測項目及檢測 *** 。
對有應急監測需求的,排水檢測機構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應急檢測車輛及必要的現場檢測儀器設備,包括采樣器材、現場檢測儀器設備、安全防護裝備、無線遠程數據傳輸、現場出具檢測報告等功能;
(二)應急檢測人員具有2小時到達應急檢測現場的能力
第六條(合同備案)
總隊及相關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與檢測機構簽訂委托檢測合同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委托檢測合同報市水務局備案。
第七條(采樣方式)
檢測機構應當按照《水質采樣技術指導》(HJ494-2009)的規定,采用瞬時采樣方式采集水質樣品。
第八條(采樣點的確定)
檢測機構應當按照排水許可證注明的監測井或者由執法人員、檢測機構、排水戶三方共同確定的GPS坐標位置,作為排水水質監測采樣點。
排水戶尚未確定監測井或者GPS坐標位置,或者因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導致原確定的監測井或者GPS坐標位置無法進行采樣的,執法人員應當按照所采水樣為排水戶獨立排放的原則,現場確定采樣點。
第九條(現場采樣程序)
總隊或者相關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檢測機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采集水質樣品,并進行全程攝像:
(一)執法人員出示執法證件,并告知采樣事項;
(二)執法人員按照本規定第八條確定采樣點;
(三)檢測機構的采樣人員采集水質樣品,并現場對樣品進行一次性封口,置于冷藏箱中;
(四)執法人員填寫現場采樣記錄表,包括排水戶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采樣日期、水樣類型、取樣點名稱、取樣點狀況、取樣時間、樣品編號、特性描述、檢測項目及其它有關事項;
(五)執法人員、采樣人員及排水戶三方在現場采樣記錄表上簽字確認。如排水戶無陪同人員在場或者陪同人員拒絕簽字確認的,執法人員應當制作工作記錄。
第十條(樣品運輸及保存)
檢測機構應當按照《水質采樣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HJ493-2009),對采集的樣品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樣品在低溫的儲存條件下運輸至實驗室,并予以保存。
第十一條(樣品檢驗)
檢測機構應當自采樣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DB31/445-2009)規定的檢測 *** 對水質樣品進行檢驗,并出具檢測報告,提交至總隊或者相關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
檢測報告樣本由市水務局制定。
第十二條(檢測機構質量內控)
檢測機構應當采取下列措施,控制內部檢測質量:
(一)對于每批樣品均按10%的比例做平行雙樣,控制樣品的精密度;
(二)對于每批樣品均按5%的比例采用標準物質或質控樣品作為控制手段,控制樣品的準確度;
(三)每周對檢測人員進行明碼標準樣品及密碼平行樣品的考核,考核結果每月匯總上報總隊或者相關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三條(報表制度)
檢測機構應當于每月上旬向總隊或者相關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上一月的檢測匯總表,包括采樣信息資料、檢測數據結果、超標統計信息等。
第十四條(排水戶監測檔案)
總隊及相關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排水戶建立監測檔案,內容包括排水戶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排水戶行業類型、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水去向、排口名稱、排口編號,排水許可證編號、GPS坐標值等。
第十五條(檢測結果異議的處理)
排水戶對檢測結果提出異議的,總隊或者相關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檢測機構進行核查,并將核查結果告知排水戶。
第十六條(行為規范)
執法人員應當遵守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行為規范。
檢測機構采樣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行為規范:
(一)舉止端莊、談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態良好,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二)持證上崗、佩戴工作證,著裝整潔;
(三)不得在采樣現場對檢測結果進行預判或者評論;
(四)不得收受排水戶的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不得接受吃請。
第十七條(監督檢查)
總隊及相關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對檢測機構進行監督檢查,并建立誠信檔案:
(一)不定期對檢測機構發放標準樣品,檢驗結果必須在標準值不確定度范圍內;
(二)要求檢測機構每三年參加國家或國際上組織的能力驗證活動,能力驗證須達到“優秀”或“滿意”結果;
(三)通過政風行風、工作回訪等形式,檢查檢測機構采樣人員行為規范。
經檢查發現檢測機構存在違反本規定行為的,總隊及相關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合同約定追究其違約責任,直至終止合同。檢測機構因嚴重違約,被終止合同的,總隊或者相關區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自合同終止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委托其從事排水水質檢測工作。
第十八條(施行日期)
本規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怎樣查詢檢測單位資質
可以通過資質許可機關查詢檢測單位資質。
根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
第三十條 資質許可機關可以依法對城鄉規劃編制單位進行必要的檢查,并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資質證書,有關人員的職稱證書、注冊證書、學歷證書、社會保險證明等,有關城鄉規劃編制成果及有關質量管理、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進行檢查,查閱相關資料;
(三)糾正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及有關規范和標準的行為。
資質許可機關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將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予以記錄,由監督檢查人員簽字后歸檔。
擴展資料:
根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查詢檢測單位資質的注意事項:
第三十一條 資質許可機關在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有兩名以上監督檢查人員參加,不得妨礙單位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單位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有關單位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協助與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監督檢查機關應當將監督檢查的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