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測繪報告過期怎么辦
房產證測繪報告過期沒關系,還有一個實測報告。
房管局的測繪報告會先后出兩個:
一個是預測報告,這時房屋還未修建起來,所以這個報告的房屋面積是根據設計圖紙來得出的。
另一個是實測報告,這是房屋已建成,再根據實際建成的房屋經實際測量得出。也是最終的報告,這個報告是不會過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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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滯留考生衣食住行皆成難題
西安滯留考生衣食住行皆成難題
西安滯留考生衣食住行皆成難題,12月27日,為期三天的2022年陜西省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已結束。考生頂風冒雪走進考場,克服壓力完成考試,西安滯留考生衣食住行皆成難題。
西安滯留考生衣食住行皆成難題1
12月25日、26日是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時間。陜西西安嚴峻的疫情形勢,給從外地來參加考研的考生出了道大難題。如今考研已經結束,外地考生又面臨著如何回去的問題。12月27日,多名在西安參加考試的考生告訴記者,他們咨詢了多種離開西安的途徑,但基本都行不通;目前他們仍住在酒店,有考生續住時被告知酒店暫時歇業,無奈只能拖著行李箱去找下一家。也有考生表示在飯店紛紛歇業期間,吃飯成了問題,她今天去超市時,桶面已經賣完,只好買了饅頭、辣醬、酸辣粉。
12月27日晚,陜西省教育考試院發消息稱,26日晚起,西安全市范圍內開展全面消殺,管控措施也進一步升級。因交通管控而滯留西安的考生,生活確有困難的,可以撥打相關救助電話。
河南藝考生:酒店附近超市桶面賣光
小李是河南人,報考了位于西安的院校。因為她是藝考生,只能在報考學校參加研究生考試,所以她和媽媽提前14天就來到西安備考。
考試結束后,小李母女想回河南,但到12月27日晚還沒有找到辦法離開。小李說,27日上午,她打電話給火車站,咨詢能否坐火車走,被告知她本人持身份證、準考證和48小時的陰性核酸檢測報告,可以乘火車,但是陪同人員需要持酒店附近街道辦開具的“離陜證明”才能走。
而后,小李和媽媽去酒店所屬的街道辦開證明,但沒辦成。街道辦告知她們,要等12月27日新一輪核酸檢測全部做完后,根據新的通知再看情況。
小李母女擔心等街道辦這邊有新的政策通知時,火車站那邊又有什么變化。她們的擔憂很快成了現實,12月27日下午,小李再打電話到火車站咨詢時,被告知考生也不能乘坐火車了。
12月27日,西安全市開始新一輪的核酸檢測。小李說,她上午也和媽媽去做了核酸,酒店附近街道上基本沒有車,也沒什么人,網約車更是很難叫到,基本沒有車接單。目前她們只能住在酒店先等著。
小李說,考試前她們買的豆漿粉和水果已經吃完,外面的飯店、小吃店、便利店基本都不營業了,有外賣的更少,騎手也少,配送費也貴,很難叫外賣。
27日上午9點多,小李和媽媽去了酒店附近一家超市,發現桶面都賣光了。她們買了點餅、六七個饅頭,另外還買了幾桶酸辣粉和辣醬。
小李說,她們母女住的酒店一天160元錢,但生活消費比她們在河南老家高。她說,能讓她們回家的話,她們還是希望趕緊回家。如果因為疫情原因實在不讓回河南,也希望當地能解決她們的三餐問題。
四川考生:住的酒店突然歇業
四川籍考生趙川斌(化名)說,因為有朋友在西安考試,他就報考了西安的考點。之前陜西的政策要求是,考生14天之內不能出陜西,所以他在考研前14天來到西安,借住在朋友家。后來疫情越來越嚴重,他擔心小區封控,就提前到考點附近的.酒店住。
趙川斌說,在西安,很多時候都要持48小時陰性核酸檢測,檢測報告有時出得快,有時出得慢,為了順利考試,考試前兩天,他每天都去做核酸檢測,以備不時之需。
考試對于趙川斌來說挺順利的,但他沒想到,考試結束后他被迫滯留西安。他說,27日上午,身邊的考生打火車站電話咨詢能不能乘火車離開西安,當時給的回復是持證件和48小時陰性核酸證明可以乘車。
趙川斌算了一下,他當時的核酸結果已經快超過48小時,回到四川也要出示48小時核酸報告,他決定重新做一次核酸,等出了結果再去火車站。
做完核酸中午去酒店前臺續住時,酒店工作人員告知他酒店客人少,加上防疫要求,現在要暫時歇業。
趙川斌說,聽到這個消息,他不知自己該去哪兒。那時,他上一次的核酸檢測報告離48小時僅剩1個小時,收拾好東西退房,再去找下一家酒店時,核酸檢測報告已經過期了。他只能拖著行李坐在酒店大堂,一邊用手機尋找可以訂房的酒店,一邊刷新著核酸檢測報告的頁面,希望最近一次檢測能快點出結果。
他說,找其他酒店也不太順利。附近幾家酒店,打電話無人接通,打通電話的酒店距離又比較遠,還不知道公共交通是否正常運營。但目前他也只能找個酒店先住下,看第二天西安是否出相關政策。“能走就走,不能走就繼續等。”
除了住宿,趙川斌還面臨著吃飯的問題。27日的午飯,他花了60塊錢訂酒店的飯菜應付了一頓,現在包里還剩有一點考試前買的零食。街邊飯店大多都已經歇業,外賣也不好叫。趙川斌說,作為一個外地人,他在西安人生地不熟,雖然回到家也要檢測、隔離,但他還是希望能盡快回家。
陜西安康考生:考試前一晚被退房
小周是陜西安康市人,今年是他第三次考研。他說,之所以報西安的考點,一是他之前就是在西安考的,二是有朋友在這里,考完可以聊聊天敘敘舊。
因為有疫情,擔心考試前出岔子,小周也是提前趕到西安。他說,有同學考試前才準備來西安,當時西安出了政策,他們可以在當地借考,所以晚做打算的倒是不用奔波到西安了。提前趕到西安的他,現在反而被“困”。
小周說,考研前一天,他從市區到之前訂好的考點附近的酒店,發現店家在未通知他的情況下,以疫情防控為由把訂單取消了,當時他很慌,因為第二天就要考試。他急忙聯系朋友,最終訂到了另外一家酒店,但等他趕到時,酒店工作人員說附近有陽性病例,不讓他進去,只能無奈退房。
幸運的是,小周最后在離考點大約3公里的地方找到一家酒店住下。“還好找到了(酒店),當時真的太絕望了。”
考試還算順利,12月26日考試結束那天,覺得太累的小周決定休息一晚,第二天回安康。
12月27日一早,小周找了幾輛此前聯系過的私家車,希望有車從安康來西安接他回去,但對方都拒絕了,并表示“西安來不了”。
小周又聯系火車站,想確認能不能坐火車回家,但得到的答復是需要咨詢防疫辦。小周說,截至12月27日下午2點多,他一直打防疫辦電話,但都沒有打通。“可能打電話的人太多了。”
小周說,去安康的火車只有兩趟晚上10點多的,在沒確定能走之前,他也不能隨意買票,走不了的話還要退。不過,如果要在西安住上十幾二十天,花銷太大。
滯留考生們遇到的難題也得到了官方的關注。
12月27日晚,陜西省教育考試院發布消息稱,26日晚起,西安全市范圍內開展全面消殺,管控措施也進一步升級。因此,不少考生原計劃的返程時間和途徑不得不根據屬地防控措施的變化作出相應的調整,已經參加工作的考生還需要向工作單位請假說明情況,這對受到影響的考生也是一個不小的挑戰。
消息還稱,因交通管控而滯留西安的考生,生活確有困難的,可以撥打“12345”市民熱線或市、區縣社會救助工作電話(號碼可在市民政局網站上查詢),也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e救助”網上申請。
西安滯留考生衣食住行皆成難題2
12月27日,為期三天的2022年陜西省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已結束。當晚,陜西省教育考試院以“共擔風雨,共克時艱”為題寄語2022年陜西省研考考生。并提醒因交通管控而滯留西安的考生,生活確有困難的,可以撥打“12345”市民熱線或市、區縣社會救助工作電話(號碼可在市民政局網站上查詢)。
省教育考試院表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這場考試在陜西省遭受新冠肺炎疫情沖擊的特殊時期如期舉行,各位考生頂風冒雪走進考場,克服壓力完成考試,度過了緊張難忘的研考時光,感謝你們的理解、支持和參與。
寄語中說,研考雖然結束了,但快速發展的疫情形勢和每天不斷增長的確診病例數,仍是我們大家共同的威脅。26日晚上起全市范圍內開展全面消殺,管控措施也進一步升級。因此,不少考生原計劃的返程時間和途徑不得不根據屬地防控措施的變化作出相應的調整,已經參加工作的考生還需要向工作單位請假說明情況,這對受到影響的考生也是一個不小的挑戰。
短暫地按下暫停鍵,是西安應對疫情的應急舉措。為了自身的健康和安全,請各位考生務必加強個人防護,積極配合居住地社區的安排,按時參加全員核酸檢測,嚴格遵守屬地防控規定,為疫情防控作出自己的貢獻。因交通管控而滯留西安的考生,生活確有困難的,可以撥打“12345”市民熱線或市、區縣社會救助工作電話(號碼可在市民政局網站上查詢),也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e救助”網上申請。
抗疫工作,人人有責;歸途漫漫,安全之一。寄語中說,“衷心希望各位考生與我們一起共擔風雨、共克時艱,祝愿各位考生保持身心健康,早日返回家園!”
27日晚,省教育考試院另外發布公告,明確考試期間開通的24小時咨詢電話即日起停止接受咨詢。業務咨詢請在工作時段撥打陜西省教育考試院服務大廳電話029-85221726。
西安滯留考生衣食住行皆成難題3
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昨日開考,陜西省報名16.8萬人,應在西安參加考試11.85萬人,實際參加10.68萬人,參考率90.1%,比去年全省平均值高出2.2個百分點。
華商報訊(記者趙瑞利)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昨日開考,陜西省報名16.8萬人,應在西安參加考試11.85萬人,實際參加10.68萬人,參考率90.1%,比去年全省平均值高出2.2個百分點。
由于近期西安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12月23日起,西安市小區(村)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全城緊急制動。在陜西省委、省 *** 的堅強領導和教育部的關心指導下,2022年陜西碩士研究生考試在疫情防控大局中“逆風組考”。為實現“應考盡考”,陜西省委書記劉國中、省長趙一德多次到省國家教育考試考務指揮中心檢查督導、現場調度,副省長方光華、徐大彤坐鎮指揮,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健委和西安市成立工作專班,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主要負責同志24小時值班值守、應急處置,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針對因疫情帶來的考場調整、考生交通、送考“上門”等難點工作,陜西省決定,12月23日至28日全省范圍內持準考證或考務證的考生、考務人員和車輛予以放行;先后四次發布組考工作公告,開通15部24小時咨詢電話,各考點學校開通3部以上咨詢電話,受理解決考生困難問題2500多個;安排車輛2260輛,接送封控點學生2022人,到103個B、C類考生隔離酒店送考351人,為1名確診病例設立“單人考場”;在全省每個設區市至少設置一個考點,供原考點在西安市的當地考生借考。
據了解,今年碩士研究生考試西安市內報名考生13.5萬人,因疫情影響,1.98萬考生在省內外地市借考,另有外省考生滯留西安借考834人,省內其他地市考生滯留西安借考2736人,203人在外省市借考,應在西安參加考試學生11.85萬人,實際參加考試學生10.68萬人,參考率90.1%,完成了“應考盡考”目標。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制定了相關規定,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于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資質管理,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必須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其中,甲級測繪資質包括甲***特***級和甲級。
各等級測繪資質的具體條件和作業限額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見附件***。
第四條 測繪資質審查實行分級管理。
國家測繪局為甲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甲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為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委托市***地***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承擔本行政區域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的受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和管理。
軍隊測繪主管部門負責軍事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審查。
第五條 測繪業務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資訊系統工程、地圖編制、海洋測繪***含港口和內陸水域測量***。
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相應的儀器裝置和設施;
***三***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四***獨立的法人單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第七條 申請甲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國家測繪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國家測繪局。
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市***地***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
第八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檔案;
***四***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檔案、合同、畢業證書、身份證;
***五***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六***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裝置的證明材料;
***七***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檔案;
***八***單位住所證明;
***九***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十***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條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受理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或者申請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其申請。否則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對申請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由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或其委托的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第十二條 對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測繪資質審查機關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作出予以批準的書面決定,并于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應當向申請單位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 《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其式樣由國家測繪局統一規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編號形式為:等級+測資字+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順序號。
第十四條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滿30日前,測繪單位應當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延期申請,依照本規定辦理測繪資質延期手續。
第十五條 測繪單位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之日起,一般2年后方可申請升級。新成立測繪單位初次申請測繪資質,一般不能申請甲級測繪資質。
第十六條 測繪單位申請升級或變更業務范圍的,依照本規定重新辦理資質審查手續。
申請升級的測繪單位在申請之日前2年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予批準升級和增加測繪業務范圍:
***一***采用不正當手段承接測繪專案的;
***二***將承接的測繪專案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三***測繪成果質量不合格,造成損失且情節嚴重的;
***四***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十七條 測繪單位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后的30日內,向發證機關申請更換《測繪資質證書》,并提交有關的變更檔案,由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測繪單位在領取新的《測繪資質證書》的同時,須將原《測繪資質證書》交回發證機關。
第十八條 申請單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測繪資質的,應當予以撤銷,并依法給予處罰,并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測繪資質。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測繪資質發證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測繪資質審查決定:
***一*** 測繪資質發證機關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
***二*** 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
***三*** 違反測繪資質審查程式作出審查決定的;
***四*** 依法可以撤銷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證機關應當登出《測繪資質證書》:
***一***《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二*** 測繪單位依法終止的;
***三*** 測繪資質審查決定依法被撤銷、撤回的;
***四***《測繪資質證書》依法被吊銷的;
***五*** 測繪單位在2年內未承擔測繪專案的;
***六*** 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登出《測繪資質證書》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任何部門、任何地方不得對已經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重復進行測繪資質審查發證。
已經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不得在當地或者異地重復申請《測繪資質證書》。
第二十二條 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測繪資質監督制度,履行監督責任。上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測繪資質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 測繪單位遺失《測繪資質證書》,應當及時向發證機關報告并在公眾媒體上宣告作廢。
第二十四條 測繪單位從事測繪活動違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由國家測繪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二OO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國家測繪局二OOO年八月八日釋出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
***2000年8月8日國家測繪局第8號令釋出,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之一章 總 則?
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管理,做好測繪資格審查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經測繪資格審查,取得《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方可進入測繪市場承攬測繪任務。
第三條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
第四條《測繪資格證書》分為甲、乙、丙、丁四級。甲級《測繪資格證書》包含甲***特***級和甲級。
第五條《測繪資格證書》分級標準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六條《測繪資格證書》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
第二章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
第七條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獨立的法人單位;
2、有相應的儀器裝置和設施;
3、有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4、有固定的住所;
5、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與資料管理制度。
第八條 測繪業務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圖編制、地圖印刷、地理資訊系統工程、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海洋測繪等。
第九條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實行分級管理。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審批和發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初審和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審批發證。
第十條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程式
***一***申請: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應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以下檔案:
1、《測繪資格審查申請表》一式三份;
2、法人證明資料;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檔案;主要技術骨干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任檔案***影印件***;
4、主要儀器裝置及應用軟體的檢定證書或其它證明資料;
5、當年在職人員統計表;
6、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和測繪業績的資料;
7、單位住所證明;
8、應當提供的其它資料。
***二***受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在接到書面申請之日起1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其申請。
對不具備申請基本條件的,予以退回申請。
對資料不完整的,應當通知申請單位限期一次性補正。
對決定受理其申請的單位應及時進行測繪資格審查認證。
***三***審查和發證:
1、對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組織初審,從決定受理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合格后20日內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對初審不合格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處理。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報來的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初審資料后,組織進行資格審查,從收到初審資料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對審查合格的,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簽署審批意見并于 30日內頒發《測繪資格證書》。對甲級《測繪資格證書》蓋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印章。
對審查不合格的,在審查后30日內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并將初審資料退回申請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處理。
2、對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組織進行測繪資格審查。從決定受理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對審查合格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簽署審批意見并于30日內頒發《測繪資格證書》。對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的印章。
對審查不合格的,在審查后30日內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并將申請資料退回申請單位。
第十一條《測繪資格證書》頒發后,由發證機關向社會進行公告。
第十二條 領取《測繪資格證書》按規定交納審查費和公告費。
第十三條《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為五年,期滿三個月前,由持證單位提請復審,發證機關負責審查和換證。
在《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由發證機關負責進行年度檢驗。
在《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申請《測繪資格證書》升級或變更業務范圍的,依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重新辦理資格審查認證手續。
第十四條 新成立測繪單位初次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一般不能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
第十五條《測繪資格證書》編號形式為:
等級十測資率十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列順序號。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的申請資料應當真實、清楚、整齊,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采取欺騙、虛報的手段騙取《測繪資格證書》。
第十七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在執行測繪任務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標準,保證測繪成果質量,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必須按照《測繪資格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作業限額等承擔測繪任務。持有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的作業區域不超過所在市***地***級行政區域。
各等級《測繪資格證書》的作業限額規定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測繪資格證書》不得 *** 、轉借、出租或者擅自涂改其所載內容。
第十九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 在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經營性測繪活動時,應當按照規定到作業區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進行任務登記,并遵守當地測繪管理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十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在二年內未承擔測繪任務,發證機關應當收回《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一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單位地址等內容變更,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申請更換《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二條 測繪主管部門負責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的工作人員,必須依法辦事,實事求是,不得以權謀私。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未取得《測繪資格證書》而違法經營測繪業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責令其停止測繪業務,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四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測繪單位,承擔測繪任務超出《測繪資格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作業限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責令其停止超出規定的測繪業務;拒不停止測繪業務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五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擅自涂改《測繪資格證書》或者轉借、 *** 、出租《測繪資格證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可由發證機關收回其《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六條 采取弄虛作假、欺騙、虛報等手段申請辦理《測繪資格證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暫緩一年至二年受理其測繪資格審查。
第二十七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所完成的測繪成果質量低劣,給使用者造成損失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賠償受害者經濟損失外,對情節嚴重者,由發證機關處以降低其《測繪資格證書》等級或吊銷其《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 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九條 測繪主管部門負責承辦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的工作人員以權謀私的,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由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可以依照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二000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國家測繪局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釋出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