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里實繳出資額是不是可以隨便填寫?如果隨便填了會有什么后果嗎?求教各路大神
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里實繳出資額是不可以隨便填寫的,要按照實繳填寫。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義務;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造成他人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企業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
(二)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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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資料:
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于2014年2月上線運行。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市場主體的注冊登記、許可審批、年度報告、行政處罰、抽查結果、經營異常狀態等信息。(不含港、澳、臺地區企業信息)
本系統信息公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 信息公開條例》、《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
本系統提供全國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填報、公示和查詢服務。
1、查詢市場主體信用信息,輸入名稱或注冊號進行查詢。系統支持按名稱的關鍵詞模糊查詢,一次最多顯示50條記錄。對于無效的查詢條件,將不會顯示查詢結果。
2、市場主體填報年度報告和其他信息,通過本系統選擇登記機關所在地區,點擊"企業公示信息填報"進行填報。
查詢方式:
(一)輸入企業注冊號查詢;
(二)輸入企業全稱精確查詢或企業名稱關鍵字模糊查詢。模糊查詢結果記錄多于5條時,可輸入更精確的查詢條件進行再次查詢;
(三)輸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查詢。
個體工商戶企業年報可以隨便填嗎?隨便填不會被查吧?比如營業額和交稅情況。
不能隨便填。網上公示系統要求真實準確,還權還責于納稅人,如果虛假填報造成的后果由企業自己承擔。
企業年報可以隨便填嗎?
企業年報應及時、如實填寫并按時上報。
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要求,未在規定期限內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或是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即“黑名單”。
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記錄會終身存在于企業的信用檔案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經營將會受到眾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