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測繪資質怎么申請?
關于新辦測繪資質,新政策縮減了將近80%的類別,原測繪資質的小項現全歸為大項,分別是:大地測量,工程測量,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海洋測繪,導航電子地圖執照,互聯網地圖服務,地圖編制。十個大項。
新辦測繪資質人員比老保準壓縮了很多,但是儀器設備,檔案管理,保密協議等硬性條件審查極為嚴格,下面為大家介紹一下新辦的內容和條件:
一、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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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測繪資質等級專業類別的申請條件和申請材料的具體要求,由《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規定。
二、申請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一)法人資格證書。
(二)符合專業標準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身份證及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材料,退休的專業技術人員的退休材料和勞務合同;測繪專業技術人員的學歷證書和職稱證書,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的學歷證書或職稱證書。
(三)符合專業標準規定的技術裝備的所有權材料。
(四)符合通用標準規定的材料。
(五)申請甲級測繪資質的,應當提供符合專業標準規定的測繪業績材料。
三、對在本標準實施前測繪單位已有的用于申請測繪資質的專業技術人員,在不離開本單位的前提下,實行“老人老辦法”,原有專業和職稱等級繼續有效。沒有測繪專業高級職稱的注冊測繪師可以計入中級測繪專業技術人員。
2021測繪資質申請流程
自然資源部負責審批測繪資質,需要經過以下步驟:
1、提出測繪資質申請。
2、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
3、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4、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擬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通過本機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5、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組織調查核實。經核實有問題的,應當依法作出處理。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無問題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并于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山西省商業性地勘工作調研報告
2005年6月16日至21日,調研組一行3人對山西省商業性地勘工作進行調研,走訪了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山西省地勘局、山西省煤田地質局、中國冶勘三局、山西省地勘局217隊和大同市國土資源局,與 *** 主管部門、國有地勘單位、基層礦政管理部門和民營礦業主就商業性地勘工作進行廣泛研討。現將有關情況介紹如下。
一、商業性礦產勘查基本態勢
山西是我國資源大省,特別是豐富的煤、鐵、鋁土礦及銅等礦產著稱。
由于經濟高速發展對能源、資源的需求劇增,在法規、政策和市場引導下,商業性礦產勘查主體、投資多元化格局已基本形成,地勘單位技術優勢得到較好的發揮,使其功能向全社會多領域拓展服務。該省商業性地勘工作呈“火暴”之勢。
(一)勘查投入資金總量增加
自2000年以來,全省勘查總投入達59098萬元,其中,中央及地方財政投入15965萬元,占勘查總投入的27.02%,(其中,國家礦產資源補償費項目1370萬元,占2.32%;財政部門及其他渠道投入5311.32萬元,占8.98%;省礦產資源補償費項目9284萬元,占15.71%),社會資金投入43133萬元,占勘查總投入的72.98%。
(二)社會資金投入呈強勁趨勢
社會資金投入礦產勘查并成為商業性礦產勘查投入的主要部分,特別可喜的是大型國有礦山企業投資積極性的啟動和社會資金投入大幅增長。據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分析,2000年以來,全省有效探礦權地勘投入共21972.24萬元,見表1。
表1 山西省勘查資金投入及構成比例
各類社會資金的投入,實現了投資多元化和投資主體多元化,并呈進一步發展之勢,為山西省地質礦產勘查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三)全省勘查項目登記情況
2000年國土資源廳成立以來,共登記勘查項目1192個,其中,新立681個(占57.13%),變更129個(占10.82%),延續282個(占23.66%),保留100個(占8.39%)。按工作程度分:普查961個(占80.62%),詳查159個(占13.34%),勘探72個(占6.04%)。按礦種分:能源163個(占13.67%),黑色572個(占47.99%),貴金屬115個(占9.55%),非金屬176個(占14.77%),水氣礦20個(占1.67%),稀有稀土礦3個(占0.25%),其他占12%。全省在有效期內的探礦權348個,其中煤礦84個(占24.14%),鐵礦152個(占43.68%),鋁土礦33個(占9.48%),銅礦14個(占4.02%),金礦25個(占7.18%),銀礦5個(占1.44%),非金屬33個(占9.48%),水氣礦2個(占0.58%)。從上述可以看出幾個特點:新登記項目多;普查項目多;煤、鐵勘查項目多;反映出該省優勢資源和市場需求拉動特點。
(四)勘查工作取得較好成果
市場導向投資,投資增加產生了良好的找礦效果,探明一批礦產儲量和發現一批礦產地。例如,隨著煤炭需求量急劇上升,煤炭價格上揚,拉動了煤礦勘查。各大礦務局可供開發的資源日趨緊缺,紛紛申請煤礦探礦權,為礦山尋找接替資源和開采后備基地,僅晉城礦務局2004年就投資5000萬元進行煤田地質勘查,取得很好的效果。
用全國和山西省的礦產資源補償費勘查鋁土礦,為山西鋁工業發展提供了資源保障,取得明顯效果。五臺天河、寧武寬草坪兩大鋁土礦的探明,使晉北鋁廠成為山西省經濟發展的一大亮點,2004年又在興縣、保德發現兩個大型鋁土礦床,為山西鋁工業發展提供了資源保障。
山西省地勘局在中條山銅礦區外圍開展找礦,共投入750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貼170萬元,國家資源補償費210萬元,山西省資源補償費72萬元。經勘查發現了厚度大、品位富的新類型銅礦,為一個開發多年,資源近于枯竭的老礦山解決后備資源提供了前景。
二、探礦權出讓及管理情況
(一)探礦權出讓已全部實行“招、拍、掛”
山西全省各類礦產探礦權均以“招、拍、掛”方式出讓,是山西省礦業權運作的重要特征。
2000年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組建以來,受理探礦權申請2549件,頒發勘查許可證1192個,登記面積9706平方千米約占全省面積的1/15;共收取探礦權使用費232.1122萬元,出讓礦業權價款140899萬元。
至2005年5月,全省共公開出讓探礦權66宗,其中,委托市級國土資源局出讓55宗,由省廳交易中心出讓11宗,共收價款18003萬元,其中,拍賣33宗,價款15859萬元;掛牌32宗,價款1885萬元;協議出讓1宗,價款258萬元。出讓的探礦權中,以鐵礦為主,小型鐵礦勘查出讓56宗,占84.85%。
2002年以前按照國務院發布的行政法規,實行申請登記行政審批探礦權。2002年初進行礦業權公開出讓試點,同年5月省 *** 發文規定全省建筑石料采礦權一律招標、拍賣、掛牌公開出讓。同年6月14日在長治市平順縣首次進行“平順縣算盤溝鐵礦普查”探礦權掛牌出讓,收出讓金20萬元。2003年7月4日省 *** 發布164號令,頒布《山西省礦業權公開出讓暫行規定》。2004年5月22日,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印發《山西省礦業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實施細則(試行)》。實行探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后,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辦理,山西省國土資源廳負責拍賣大中型礦產勘查,鐵、鋁等小規模礦床地委托市縣拍賣。探礦權出讓運作機制,由 *** 出資的探礦權、采礦權,礦業權留在省國土資源廳(廳屬科技館名下),地勘單位通過合同承擔項目施工,地勘單位不能 *** 探礦權。省 *** 決定,鑒于山西煤資源賦存特點,將“煤礦探礦權視同于采礦權”,煤礦探礦權價款按采礦權價款計算,一次到位,其他礦產可依照執行。1噸煤探礦權價款由2.14元上升到8元。價款達1000萬元,競得者一次付清;5000萬元以上的6年繳清,首次不低于1/6。省國土資源廳還決定今后不再委托“招、拍、掛”,因為出現有違規現象和炒作行為。曾經有一個鐵礦探礦權底價50萬元,起拍價40萬元,可是最終競拍到2900萬元;一個采礦權底價300萬元,競拍到9000萬元。臨汾縣塔兒山一個礦3萬噸,賣到340萬元(省廳認為每噸拍4~5元就可以了),實際上無法控制。
據山西省國土資源廳介紹,省 *** 和國土資源廳十分重視加強商業性礦產勘查及項目的市場運作。國土資源廳成立后,首先將計劃內勘查項目的管理權從省計委轉到國土資源廳,負責立項計劃運作,建立項目庫,組織專家論證等。省 *** 每年拿出1500萬~2000萬元礦產資源補償費收益安排勘查項目,50萬元以上項目組織招標,中標的項目根據進展情況分三期撥款。現有47個項目,有的執行尚不到位。
為加強地質找礦,增加儲量,緩解資源不足,2005年6月省委常委決定建立礦業權價款找礦新機制:今后3年內從礦業權價款中拿3億(每年1億元),用于開展基礎性、公益性勘查、急需礦產勘查、重要礦產勘查、危機礦山找礦、調整產業結構急需礦產勘查、貧困地區經濟發展找礦等勘查工作。礦業權價款形成的項目,其礦業權出讓后,實現的收益扣除國家投入溢價部分分成比例:煤礦為,省、市、縣和地勘單位分別為6∶2∶1∶1,其他礦產為4∶2∶2∶2。(這樣的政策規定出臺后,使地勘單位得到一定安慰,表示有一定程度的接受,感到體現了地勘單位的勞動價值)。
(二)大量的小鐵礦出讓探礦權,實為“以采代探”形成群采
小鐵礦拍賣探礦權,實為采礦,形成群采之勢。2005年2月,忻州市國土資源局受省廳委托,舉辦第二次拍賣會,共拍賣10宗探礦權,獲出讓金5420萬元,礦區位于繁峙、代縣、河曲、神池和五臺等縣,9宗為鐵礦,1宗為高嶺土,共31.32平方千米,其中,代縣磨坊鄉磨窩北鐵礦普查項目,2.99平方千米,拍得1100萬元。這次拍賣會規模較大,共有158個單位600人參加競拍。
大同市國土資源局出讓“兩權”收益近1.9億元。該市有償出讓的勘查項目主要是鐵礦。區內鞍山式鐵礦資源并不豐富,而且點多面廣,礦體呈透鏡狀,品位不均,剝采比大。由于鐵礦石價格上揚(1噸鐵礦石賣價420~430元),市場容量很大,溫州、唐山、北京和東北的民營業主競相投資。一個1平方公里多的面積出讓價156~179萬元。這些民營業主競得探礦權后,聘請地質隊的技術人員(也有退休人員)指導,“編”一個報告,即進行采礦。市國土資源局主管礦政的領導認為這種鐵礦,在取得探礦權后半年就可以轉為采礦權或者直接轉為采礦權。靈丘縣現有采鐵礦企業10個,正上報山西省國土資源廳探、轉、采的企業24個,探礦企業16個,還有史莊鐵礦等7個礦區內44處采礦權已上報申請出讓。據介紹,天鎮縣 *** 鼓動放羊倌上山找鐵礦,發現線索后,報告 *** , *** 據此就拍賣探礦權。這樣的做法, *** 、業主和勘查人員都“滿意”,首先是 *** 部門獲得了利益(據介紹拍賣探礦權價款70%留市縣 *** ,30%上交省),業主快速發財,亂挖濫采,還不承擔復墾和環境治理之責。地質人員“紙上談兵”,不搞實際勘查工作而是利用一些舊資料編報告,搞創收。資源開發的可行性及合理規劃,開采后對生態環境的破壞等問題誰去顧及?只顧及眼前利益所造成的后果將是非常嚴重的。
(三)國有地勘單位在競爭的探礦權市場中處于劣勢
省 *** 決定探礦權、采礦權全部采用“招、拍、掛”方式運作,包括“空白地”。但是國有地勘單位由于經濟實力差,在探礦權市場競爭中常處于弱勢,這也是地勘單位與主管部門之間經常產生認識上的矛盾。實行探礦權“價款”按采礦權“價款”計算后,國有地勘單位更沒有資金實力。
省地勘局未能從申請審批方式獲得新的探礦權,局屬各單位現擁有的探礦權67個,其中10個是在外省獲得的。2001年以來共 *** 探礦權5個,收入949萬元。目前該局占有的探礦權,不少是多年前占有的存量,實際投入很少,有的以少量投入維持行政法規規定的更低勘查投入,使探礦權延續、保留。如果嚴格按法律、行政法規檢查,將有不少探礦權被注銷。
省煤田地質局目前也不擁有探礦權,國家出資的各種項目探礦權都在省國土資源廳,且該局也屬地化了,這樣影響了該局申報中央礦產資源補償費項目(前提是申報單位必須擁有探礦權),也影響了地勘單位到“空白區”、勘查遠景區找礦的積極性。
由于冶勘三局未屬地化,其探礦權獲取主要在國土資源部,較屬地化單位要好一些,只要拿到項目,礦業權就在自己手中,收費又低,省國土資源廳對此也有意見。
目前由于探礦權“招、拍、掛”競爭的不公平性,申請探礦權需到項目所在地市簽署意見,地方保護主義和各級行政權力的干預,已經造成一些負面影響,地勘單位由于其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所以有好的找礦線索和發現,也不愿登記新的探礦權。
國有地勘單位,一方面在探礦權招、拍、掛競爭中處于劣勢,一方面手中已有的探礦權得不到保護。為了近期的生存把 *** 探礦權資產作為主要業績之一,甚至有的省地勘局領導將探礦權運作作為一個“產業”對待。地勘單位內部經營體制、資金運作機制不改變, *** 收益很快被吃掉。國有地勘單位占有若干個探礦權,受資金所限不能開展實際的勘查工作,既不符合法律要求,也影響自身發展。
三、地勘單位改革發展的簡況
(一)隊伍基本情況
山西省有地勘單位72個,職工2萬余人,形成以省地勘局、省煤田地質局、中國冶勘三局、地質建材山西總隊等國有地勘單位的隊伍為主導,地方化工、煤炭等國有礦山企業的勘探隊伍,民營地勘單位為補充的地質勘查隊伍格局。其中,中國冶勘三局及建材總隊未屬地化,屬地化的地勘單位工作基本上是“各自為戰”。省資源主管部門主要在礦業權上行使管理權。由于近幾年礦產品市場旺盛帶動了商業性礦產勘查市場的發育,社會資金大量涌入礦業市場,地勘單位地質勘查勞務和技術服務優勢得到發揮,收入大幅增長(實際上大部分為“打工”收入,受 *** 和社會投入制約),帶動了產業發展和收入增加,工作和生活條件也都得到較大的改善,較屬地化時有較大發展。
(二)商業性礦產勘查
全省3個主要國有地勘單位自身直接投入商業性礦產勘查項目資金十分有限。據介紹,省地勘局一年投入僅500萬元左右,大部分為中央、地方的財政、資源補償費項目和市場項目收入;煤田地質局沒有自己掌握的礦業權,其商業性勘查均為市場項目;冶勘三局情況稍好,因為主要來自中央項目,探礦權在自己手中,但其市場項目收入也逐年增長。
省地勘局2004年商業性礦產勘查項目總投入近1億元,其中社會資金占80%以上。位于大同市的217隊在1996~1999年最困難的時期,礦產勘查年投入僅70~80萬元,1999年沒有礦產勘查項目,2004年完成礦產勘查1000萬元。
省煤田地質局,截至2004年共有中央財政項目7個,投資918萬元,占礦產勘查投入的2.6%;地方財政項目15個,投資1679萬元,占礦產勘查投入的4.8%;對外承攬社會資金項目32549萬元,占礦產勘查投入的92.6%。全局開動鉆機100臺,歷史上少有。
中國冶金地質勘查工程總局三局,2004年全局總收入1.35億元,礦產勘查投入3050萬元,預計2005年達5000萬元。2005年預計商業性地勘市場項目收入將達總收入60%。
(三)隊伍結構調整
地勘單位隊伍結構調整情況差異較大:
煤田地質局基本無明顯進展。
冶勘三局,隊伍結構與產業結構調整起步于1994年,現已基本實現產業優化,主副分離,內部事、企管理分離。設立一院(地質勘查院)4公司(巖土、礦業、地信、物業)管理架構,為企業化經營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礎。
地勘局根據自身特點實施改革,以地域為單元開始實施隊伍及產業結構調整并取得良好效果,如山西省地勘局在晉中原有4個地勘單位,即:原215隊,支柱產業主要是地質礦產勘查;原216隊則是地質礦產勘查與礦業開發并重;原區域地質調查隊主要從事區域地質調查;原三勘院從事水井施工、環境監測、災害評估、工勘施工等產業。為適應新的形勢,推進地勘單位深化改革,將分散資源重組集約規模,局決定將同一地區4單位實施合并,重組成山西地勘局第三勘查院,并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合并前各單位基本情況,見表2。
表2 1999年各單位的基本情況
二是合并重組后三勘院的運作情況。
截至2004年底,共有在職職工1423人,離退休職工1129人;在職人員中各類技術人員489人,其中,教授級高工5人,高級職稱88人,中級職稱204人,初級職稱192人。下設科室(部門)15個,二級經營單位16個,物業服務部門2個。擁有固定資產凈值3273.07萬元,其中經營性資產1668.10萬元。各類儀器設備905臺(套)。主要從事地質礦產評價、地質災害調查與防治、石油勘探、水井施工等產業。擁有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施工類甲級、水井施工甲級、測繪甲級、對外經營及勞務輸出等資質,并通過了ISO9001國際質量體系認證。合并重組5年來,完成的主要經濟指標,見表3。
表3 2000~2004年主要經濟指標一覽表 單位:萬元
重組后,新的三勘院不斷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努力提升技術裝備水平,大力調整產業結構,著力改善基地環境,實現了原來各個單位間的優勢互補。具體做法如下:
1以轉換經營機制為切入點,進一步放開搞活二級經營單位
合并重組之初,對二級經營單位進行了重新梳理劃分,本著宏觀管得住、微觀放得開的原則,進一步轉換經營機制。在具體操作中,生產經營單位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四自”運行模式。將生產經營單位的經濟與三勘院徹底劃開,實行費用獨立核算,用下達指標任務與深化分配制度相結合,進一步下放權力與加大檢查考核力度相統一的辦法來進行約束,同時,根據二級單位性質的不同又分為自主經營、補貼經營、委托經營3種類型來動作。
2.進一步調整產業經濟結構
合并重組5年來,三勘院將產業結構調整列入每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確立了“做強地質勘查、做大礦業開發、做活工勘施工、做實多種經營”的產業發展思路。一是依靠科技進步和優良技術裝備,緊緊抓住山西建設新型能源基地的契機,不斷加大地質勘查業的市場開拓力度。二是堅持改造挖潛相結合,將工勘施工的觸角不斷向相關領域進行延伸,逐步形成了工程設計、勘察、施工、檢測、監理與咨詢服務一體化的優勢格局。三是根據市場和資源條件,實施礦業開發。四是不斷提升水工環產業的技術含量,實現以技術帶效益,以實力促發展的良性循環。五是充分發揮基地優勢。目前,三勘院已形成了礦業開發為主,地質勘查與基礎施工為兩翼,水井施工、油井施工、工程勘察、災害評估與治理、實驗測試并舉,機械修配、物資供應、醫藥衛生等多種經營為輔的相互支撐、相互協調、相互彌補的優勢產業格局。
3.著力改善職工生產、生活條件
隨著效益的逐年增長,職工人均收入也呈逐年遞增趨勢,在職職工人均收入由2000年的5189元增長為2004年的13976元。與此同時,院想方設法改善職工生產、生活條件,基礎設施建設力度逐年加大,使居民的生活工作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
四、有關問題的探討和建議
(一)探礦權有償取得和管理中有關問題的探討和建議
新形勢下探礦權有償取得和管理中出現的問題,是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秩序的新問題,涉及到法律、體制和制度的建設。
1.要制止炒買炒賣探礦權
隨著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相關法規的實施,以及礦產資源供求關系的緊張,礦產品價格不斷上漲,迎來了礦產資源的投資開發熱的形勢,想方設法從探礦權、采礦權市場運作中獲取高額利益,而不顧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的自然規律、經濟規律,宏觀約束,使國有資源性資產不合理使用甚至流失的情況已經出現,如不加以制止、糾正,礦產資源不能可持續開發利用。
當前,一些地方 *** 提出 *** 要“掌控資源”, *** 全面控制探礦權、采礦權;有的提出所有探礦權出讓都要“招、拍、掛”,探礦權人可以依法 *** 的項目,也要由 *** 主要部門“招、拍、掛”;有的不按礦業權管理的事權劃分,委托市縣“招、拍、掛”,發現了違規現象和炒作行為,開始叫停;有的提出探礦權價款按采礦權價款計算,使“以采代探”合法化; *** 拍賣鐵礦探礦權,一個縣賣好幾十個,礦老板以低價取得探礦權進行采礦, *** 獲得高額收益,礦老板掠奪式開采,并不顧及資源合理利用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凡此種種,其深層的原因是利益驅動。值得思考研究的問題,一是 *** 對礦產資源管理目的是“掌控資源”大量拍賣探礦權獲取經濟利益,還是進行宏觀調整,依法管理、搞好服務。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地方 *** 賣了,收益如何分配和管理,如何體現國家所有權;二是探礦階段按采礦出讓探討權,探礦階段是高風險的工作,資源儲量具有不確定性,即使煤礦的地質條件在山西相對穩定,不同的勘查階段,其風險性也是不一樣的。如果勘查程度已較高的項目,是否可以直接出讓采礦權,這一規定是否使“以采代探”成為合法化;三是探礦對投資者來說是資金投入階段,一個投資者尚未探明資源儲量,先向 *** 預交大量的資源費用,是否合理;四是中央或地方 *** 出資的勘查項目,某地勘單位競得了項目,但是不能獲得探礦權,這個探礦權放在 *** 主管部門的一個機構或其直屬事業單位,那么這一項目誰能夠按照礦產資源法律、法規規定履行其權利和義務呢?還是只要權益不承擔義務。地勘單位沒有獲得探礦權,還要先交探礦權“價款”合理嗎?
2.要進一步規范礦業權出讓及管理行為
國土資源部應總結《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頒布以來市場運作情況。大同市國土資源局領導認為,探礦權一律采用“招、拍、掛”的政策應予探討。要總結經驗,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對其中重大問題應與有關部門協商,共同提出意見報國務院批準實施。這些問題包括:在現行法律規定的原則下,如何規范礦業權管理行為;礦業權有償出讓的管理權限(避免越權,隨意放權);礦業權市場主體準入條件;礦業權出讓“價款”的確定及評估;礦業權有償出讓收益的處置和使用原則(保護國有資源性資產的合理使用,避免流失);如何進一步保護礦業權人的合法權益等。
要理順各級 *** 和主管部門的事權。山西省國土資源廳(晉國土資發[2002]6號)決定,從2002年1月21日起,除國家計劃勘查項目、省計劃勘查項目和國有地勘單位使用國撥地勘費的勘查項目外,其他由省國土資源廳審批頒發勘查許可證的項目,探礦權申請人需持《探礦權申請登記書》先向勘查區塊范圍所在地縣、市兩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縣、市級國土資源部門初審同意后,再向廳申請。但國有地勘單位認為這樣的規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助長了地方保護主義和不平等競爭,探礦權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阻礙了勘查工作的發展。現在有些縣成立了資源配置委員會,縣長是主任,批項目書記點頭才算數。無論新申請項目,遇到找礦前景好的項目,就要招、拍、掛,而具有較高資質,掌握大量資料信息的國有地勘單位不僅爭不到探礦權,原有的探礦權將丟掉,連前期成果也保不住。
各級礦政管理應加強 *** 建設,探礦權、采礦權管理的有關事項的審核、查證、查尋,相對人只需報有權限的一級管理機關辦理,需要上下級協調的應由管理機關通過內部程序解決,不需要相關人往返于各級 *** 管理部門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