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2021年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 2、通知|新資質標準出臺,資質改革將設1年過渡期
- 3、測繪資質管理辦法2019
- 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山西省測繪管理條例》的決定...
- 5、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2021年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法人中的甲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丁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
2、具有測繪監理專業資質的測繪單位不得對本單位承包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進行監理。測繪監理單位及其監理人員不得與測繪單位或者個人串通,弄虛作假,損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3、提出測繪資質申請。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4、第四條 從事測繪活動應當使用國家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第五條 對在測繪工作、測繪科學技術研究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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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新資質標準出臺,資質改革將設1年過渡期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出臺新的資質管理規定和標準。在充分聽取市場主體意見基礎上,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修訂工作。
法律分析:相關通知提出自7月1日起將停止受理上述60余項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的首次、延續、增項和重新核定的申請。
資質等級原則上壓減為甲、乙兩級(部分資質只設甲級或不分等級),資質等級 壓減后 ,中小企業承攬業務范圍將進一步放寬,有利于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根據住建部早前的文件通知,資質換證于2021年年底進行。四川省提出資質有效期繼續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也就意味著資質換證(新資質標準出臺)或將延期到明年。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2019
第五條 從事地圖編制活動、互聯網地圖服務的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地圖管理條例》的規定,取得相應測繪資質證書,在資質許可的范圍內開展地圖編制、服務活動。
考核方式:采用理論與實操相結合的培訓方式;強化理論知識,重視實操訓練,教與訓相結合。采用理論與實操分別考核的方式。
第二十二條城市地下管線覆土前,管線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測繪資質的單位進行竣工測量。 第二十三條管線建設單位應當按規定將城市地下管線工程竣工測量成果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建設工程的地下隱蔽工程部分,在工程覆土前,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進行測量,形成準確的測量成果資料和工程竣工圖,向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申請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階段施工。
確認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有關測繪資質管理義務的履行情況,并分析界定有關法律責任。 根據測繪法中有關測繪執業資格的規定以及《注冊測繪師制度暫行規定》。確認測繪執業資格的合法性和注冊測繪師義務的履行情況。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山西省測繪管理條例》的決定...
”第二十三條改為第二十五條,修改為:“測繪單位在組織實施測繪項目前,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有關要求,持測繪資質證書、項目合同文本等有關材料向省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或者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測繪項目登記。
第四條之一款修改為:“省、地(市)、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依法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公路工作,負責公路的統籌規劃、科研設計、建設養護、規費征收和路政、運政的管理工作。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的發展,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含軍事測繪單位從事民用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省測繪局是省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行使測繪行政管理職能,負責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增加第二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山西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后,重新公布。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主要內容: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法律分析:《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的規定。
法律分析:《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包括:總則、申請與受理、審查與決定、變更與延續、監督管理、罰則、附則7章37條。法律依據:《測繪資質管理規定》第四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法律分析: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許可行為,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促進測繪行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