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勘察資質和林業調查資質的區別
工作方面和性質方面。
1、工作方面。林業勘是察資質勘察云南省昆明市林業勘察測繪資質,是指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云南省昆明市林業勘察測繪資質,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征;而林業調查資質是對客觀情況進行考察云南省昆明市林業勘察測繪資質了解。
2、性質方面。林業勘是察資質主要用于建設方面,而林業調查資質主要用于為了解實況所作的考察性質。
2022年具有林業勘測丙級資質的單位
貴州林業勘察設計有限公司,廣西中森林業勘測設計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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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于林業生態建設的科技型企業。公司主要從事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實施方案編制,林業專項核查,林業有害生物防治,風景園林、城鎮綠化設計,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野生動植物、濕地、草地、石漠化、沙化土地調查監測評價,自然保護區、國家公園建設與管理咨詢,生態修復和環境工程咨詢等業務。具有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頒發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丙級資質。
林業資質,這里指的是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其分為甲級,乙級,丙級,丁級四種等級的資質,而如果是初次申請的話,只能從丁級或者丙級資質開始,要想申請甲級或者乙級,只能通過升級才能辦理。
申請林業勘察設計資質的要求有哪些
申請林業勘察設計資質的要求
根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管理辦法》(林資發〔2012〕19號)的有關規定,現將2015年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單位應根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管理辦法》的要求,認真準備資格申請材料,并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二、申報范圍
1、首次申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的單位;
2、已持有核發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證書,申請升級相應資格的單位;
3、已提交了電子版申報表,未獲得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格證書的各單位,《申報系統》已將電子申報表退回。各單位需按首次申請辦理,需重新提交電子版申請表并報送紙質申報材料。
三、申請材料要求
申請材料包括單位申請書、單位證明材料、人員證明材料、業績證明材料四部分,裝訂成冊。
四、申報受理時間和程序
1、協會受理網上電子版申請。
2、申報單位將紙質申請材料報送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業務處。
3、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的部分申報委托省級林業社會團體(下稱省級機構)協助管理。各省級機構根據資格認證條件,對丙級以下(含丁級升級丙級)網上受理申報表格、申報材料的合規性審查、組織專家評審、征求主管部門意見、核發資質證書等資質評定工作(具體申報事項另行通知)。
4、協會和省級機構將在相應的網站上對專家初步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電話咨詢、書面質疑及投訴材料,所有咨詢、質疑及投訴材料均應據實署名并有確切聯系方式。
5、公示無異議單位,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頒發資格證書。
昆明市測繪管理規定
之一條 為加強昆明市測繪管理,保障測繪事業順利發展,促進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云南省測繪管理條例》及國家、省、市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昆明市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是昆明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轄區內的基礎測繪、專業測繪管理工作。
市屬各縣(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為本行政轄區內的測繪行政管理部門。業務上接受昆明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第三條 凡在昆明市行政轄區內從事國家基礎測繪、各有關部門從事的專業測繪及城市測繪活動和使用本市轄區內的測繪成果、成圖的單位與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第四條 從事國家基礎測繪活動,必須按國家基準,國家統一規劃和統一技術標準執行。
從事專業測繪應采用國家測繪技術標準或者國家專業部門頒發的部頒技術標準。在城市規劃區進行非城市測繪的有關專業測繪時必須到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手續,采用城市統一基準;在本市行政轄區內城市規劃區外進行專業測繪時,必須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從事城市測繪應采用國家建設部頒測繪技術標準及關國家標準和昆明市城市測繪的“五個統一”要求執行。
一、統一使用“1987年昆明坐標系統”和“1985年國家高程基準”;
二、統一技術標準,采用《城市測量規范》和國家標準圖式及昆明市有關測繪技術補充規定;
三、昆明市地形圖統一分幅及編號;
四、城市測繪資料統一質量監督、檢查驗收和管理;
五、《城市測繪資格》統一認證;第五條 城市測繪——是專業測繪之一,是指為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提供基礎地理信息而測繪的總稱,執行國家建設部頒技術標準。
城市測繪主要內容有:城市平面控制測量、城市高程控制測量、城市地形測量、城市航空攝影與遙感測量、城市系列地形圖編繪及制印、城市工程測量(城鎮規劃定線測量、征地撥地界址測量、城市工程測圖、市政工程測量、建(構)筑物定位測量、地下管線測量、地下人防工程測量、城市地下鐵道及地下工程測量、城市環境保護工程測量、水下地形測量、城市地殼形變測量、建(構)筑物沉降與形變測量、城市建設工程竣工測量、各種專題地圖的編繪制印、城市權屬界線測量(城市房藉界址點測量)、城市(鎮)地藉測量、行政區域界線測量等。
城市測繪必須由取得城市測繪資格的專業測繪隊伍承擔。第六條 本市行政轄區內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依法測繪的人員提供便利,不得妨礙和阻撓測繪人員依法進行測繪活動。第七條 昆明市基礎測繪與城市專業測繪規劃分別由市及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并經同級人民 *** 批準后報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由編制部門組織實施。
市及所屬各縣(市)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 *** 規定的職責分工,分別編制本部門的專業測繪規劃,經同級人民 *** 批準后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由編制部門組織實施。第八條 地藉測量規劃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土地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編制。第九條 我市行政區域界線測繪規劃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行政區域界線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編制。第十條 城市地下管線測繪規劃及片區建設工程竣工測繪規劃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編制。
全市、縣(市)性的綜合管網圖,根據各專業管線測繪成果、由市、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繪與管理。第十一條 房藉測繪規劃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房產管理部門編制。第十二條 基礎測繪項目、城市專業測繪指令性項目,實施費用由同級財政專項安排。
未列入財政安排專項經費的測繪項目,實行有償服務,按國家測繪局制定的現行《測繪收費標準》執行。第十三條 縣(市)級基礎測繪管理及城市專業測繪管理限額為:地形測量1:500 1.0平方公里以下、1:1000 3平方公里以下、1:2000 5平方公里以下、1:5000 10平方公里以下,以及相應的加密控制測量、及縣級重點工程和小型工程測量。第十四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轄區內已有基礎測繪成果、成圖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向社會提供使用;對市級(含市級)以下各單位使用基礎測繪資料進行歸口管理;并配合有關部門對秘密級以上的測繪資料進行保密檢查。
對城市專業測繪資料實行統一管理和提供使用、技術設計方案審批、測繪成果、成圖質量監督與檢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