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換證截至到什么時候?
需要復審換證的企業加緊了,正常是11月30號前完成審批。個別有問題的是年底前完成審核。
需要補充人員和編輯資料的,應該都準備的差不多了。選擇復審換證模塊在線提交換證申請。在11月30日前未提交復審換證申請的,或者提交復審換證申請后因測繪單位原因造成在12月31日前未完成復審換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此次復審換證的權利。
浙江省測繪管理條例(2013修正)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維護國家 *** 、安全和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及其相關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的領導,將測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地理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地理信息資源共享,促進測繪事業發展。第四條 省測繪局是省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以下稱省測繪管理部門),負責本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稱測繪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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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五條 縣級以上測繪管理部門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測繪法律、法規,依法查處測繪違法行為;
(二)管理測繪基準、標準并監督執行;
(三)管理和組織實施基礎測繪;
(四)組織管理地籍測繪,監督管理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房產測繪及其他測繪;
(五)管理和監督測繪資質資格和測繪市場;
(六)管理地圖編制、地圖審核、地圖產品和地圖市場;
(七)管理測繪成果,向社會提供基礎測繪成果和測繪公共服務;
(八)管理和維護測量標志;
(九)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 *** 規定的其他職責。第六條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必須經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軍隊測繪主管部門批準,并報省測繪管理部門備案,由省測繪管理部門抄送國家安全機關。第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采取措施,鼓勵測繪科學技術研究、創新和進步,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提高測繪科學技術水平,支持測繪成果的開發、應用。
對在測繪科學技術進步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獎勵。第二章 測繪系統與測繪標準第八條 省測繪管理部門根據測繪事業發展的需要,依法建立與國家坐標系統相統一的全省平面坐標系統,制定本省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從事測繪活動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測繪基準、測繪系統和全省平面坐標系統,執行國家和本省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第九條 因建設、規劃、資源調查和科學研究的需要,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按以下程序報測繪管理部門批準:
(一)建立杭州市、寧波市城市或者杭州市、寧波市行政區域和國家重大工程項目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省測繪管理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二)建立其他設區的市城市或者市、縣行政區域和省重大工程項目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設區的市測繪管理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報省測繪管理部門批準;
(三)建立縣級市城市或者縣人民 *** 所在地的鎮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縣級測繪管理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報設區的市測繪管理部門批準。第十條 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應當與全省平面坐標系統相聯系。一個城市或者行政區域只能建立一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
申請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單位,應當提交論證報告、技術方案以及與全省統一平面坐標系統的聯系方式。第十一條 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測繪成果應當經具有測繪質量檢驗資質的機構檢驗合格。第三章 基礎測繪第十二條 基礎測繪管理實行統籌規劃、分級管理、定期更新、保障需求、促進應用的原則。第十三條 省測繪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下列基礎測繪項目:
(一)建立和復測全省統一的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
(二)測制和更新全省1∶10000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產品;
(三)測制和更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所在地的城市規劃區1∶5000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產品;
(四)省基礎航空攝影,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
(五)建立和維護更新省基礎地理信息系統;
(六)建設和維護省基礎測繪設施;
(七)編制省綜合地圖集、普通地圖集以及按照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省人民 *** 規定應當由省測繪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
資質換證怎么換,分別對應什么部門?
一、換證范圍
我部和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原《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建建[2001]82號)核發的舊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須按照《標準》和《實施意見》換證(特級資質證書暫不換證)。
二、換證程序
(一)為提高換證審查效率,由我部負責審批資質的建筑業企業,除涉及國務院有關部門(不含民航)審查資質的企業外,換證審查工作委托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實施。
1.企業應按《實施意見》要求提交申報材料,向注冊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換證申請。同時通過我部網站()下載安裝“企業資質申請受理信息填報軟件”,填寫《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請受理信息采集表》,加蓋企業公章后,與申報材料一并提交。
2.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嚴格按《標準》審查,在《管理規定》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審查工作(包括公示和受理申訴、調查舉報等),并對審查結果負責。
3.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完成審查后,按要求填寫本地區《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審查情況匯總表》(見附件1),并附全部企業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請受理信息采集表》、舊版資質證書正本復印件(1份)一并報我部行政審批集中受理辦公室。對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請受理信息采集表》或《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審查情況匯總表》中資質內容與原有資質對應關系不符合《標準》和《實施意見》規定的企業,其換證申請我部不予受理。
4.我部將根據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審查結果,對企業的注冊人員數量進行復核,滿足《標準》要求的企業,頒發新版資質證書,不滿足《標準》要求的企業,不同意其換證申請。
5.2016年12月1日起,我部停止受理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查的企業換證申請。
(二)我部負責審批的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等方面的資質(見附件2),以及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筑業企業(以下簡稱中央建筑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企業、總后基建營房部工程管理局所屬單位由我部審批的資質,其換證審查工作仍由我部組織實施,按《管理規定》及《實施意見》規定的程序辦理。
1.各中央建筑企業應將其全資或絕對控股的企業名單及企業章程,總后基建營房部工程管理局應將其所屬單位名單在2015年9月30日前報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2.申請換證的企業應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其所屬的初審部門提出換證申請;各初審部門應在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初審,并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我部行政審批集中受理辦公室。
3.2016年9月1日起,我部停止受理本條所涉企業的換證申請。
(三)在我部同意換證的企業名單發布5個工作日后,有關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中央建筑企業、總后基建營房部工程管理局可到我部行政審批集中受理辦公室一次性領取名單中所有企業的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中央建筑企業、總后基建營房部工程管理局在發放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后,應收回企業全部舊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并在換證工作結束前銷毀。
三、有關要求
1.企業應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要求的內容如實填報換證申請,企業法人代表應在申請表上簽字承諾對所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存在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企業,將不予換證,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過渡期內,企業申請資質升級、增項的,應在其既有全部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完成后,再核準其資質申請。未換證的企業申請資質符合簡化審批手續情況的,可按照簡單變更手續辦理,發放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的舊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取得舊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應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出換證申請。
3.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證書暫不換證。企業申請特級資質的,仍使用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41號)中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4.新版企業資質證書應使用新版建設工程企業證書打印管理信息系統(下載地址:)進行打印。使用自行開發證書打證系統的省(區、市)應按照我部新版建設工程企業證書打印管理信息系統的數據交換接口標準,與我部信息系統進行數據對接,即時向我部信息系統進行信息更新。
5.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建立并嚴格執行資質審查工作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審查工作要求,規范審查工作程序,保證審查工作質量。
我部將對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審查工作進行抽查。對于違反規定或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換證條件的企業通過換證審查的,我部將予以通報批評,并依法撤銷不符合換證條件的企業資質。
6.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設區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資質許可的建筑業企業,其資質證書換證工作的有關具體實施程序和要求可參照本通知制定。
可以反映本單位測繪成果的證明材料是什么
您好!首次申請測繪資質,申請人需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可從市規劃委網站免費下載);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測繪資質申請表》中所申報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畢業證書、身份證; 5、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6、《測繪資質申請表》中所申報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1)儀器設備的購置證明,測繪計量儀器須出具精度鑒定證書; (2)有關應用軟件的購置證明。 7、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1)質量保證體系認證證書,或者通過質量保證體系考核的證明文件,或者單位技術質量管理制度; (2)檔案主管部門的認證認可文件,或者通過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考核的證明文件,或者單位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8、單位住所證明〔自有的:提 *** 權證復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產權證及租用合同(協議)復印件〕; 9、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1)近期完成的測繪成果登記表; (2)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和測繪業績的證明(近期較大測繪成果評獎、認定材料、測繪產品質量報告、用戶對測繪成果的評價意見、測繪項目合同等資料)。 10、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1)企業章程(經工商管理部門備案)或者事業單位成立批準文件; (2)測繪高新技術企業應當提供有關部門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文件。提示:受理機構:XX市規劃委員會行政受理大廳 (僅供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測繪資質換證需要多久才能拿到?
測繪資質換證需要多久才可以拿到?一般的情況下,我認為測繪資質如果換證話。大約需要在三個月以后才可以拿到到
測繪單位復審換證,被市級主管部門駁回,原因是:“退回,請把 :內部所設立測繪單位 進行修改后再提交
內部所設立測繪單位是不是說部分內部設置機構不完善呢
多和市級聯系聯系,走動走動,應該是小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