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項目備案所需資料及流程
法律分析:測繪資質單位申請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備案時,應交驗下列證件和材料,并對備案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測繪資質證書副本;
(二)營業執照副本;
(三)項目負責人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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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測繪項目合同或指令性測繪項目計劃書;
(五)測繪項目技術設計書(測繪單位自主組織實施或研發的測繪項目的)(非必要);
(六)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外國的組織或個人來省測繪)(非必要);
(七)測繪項目技術人員基本情況表(非必要);
(八)技術人員作業證、身份證;
(九)測繪項目備案申報表(非必要)。
法律依據:《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 第五條 申請許可經營項目,申請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憑批準文件、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審批機關對許可經營項目有經營期限限制的,登記機關應當將該經營期限予以登記,企業應當在審批機關批準的經營期限內從事經營。 申請一般經營項目,申請人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有關規定自主選擇一種或者多種經營的類別,依法直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外省勘察設計企業進杭州承接業務備案手續怎么辦,需要哪些資料?
杭州市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杭州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辦法》的通知 杭州市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杭州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辦法》的通知杭建設發[2006]7號
頒布日期:20060105 實施日期:20060301 頒布單位:杭州市建設委員會
之一章 總則第二章 市場準入第三章 市場交易第四章 質量管理第五章 從業人員管理第六章 監督管理第七章 附則
各勘察設計企業:
《杭州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辦法》已通過市 *** 法律審查,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杭州市建設委員會
二00六年一月五日
杭州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辦法之一章 總則 之一條 為加強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的管理,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行為,保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杭州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杭州市行政區劃范圍內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企業、個人及勘察設計市場其它各方主體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杭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杭州市行政區劃內的勘察設計市場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實施統一監督和管理。
各縣(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勘察設計市場活動的監督管理,并接受杭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第二章 市場準入 第四條 在杭從事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企業需持有效的工程勘察設計資質證書,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承接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業務。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的資質標準、資質審批和承接業務范圍,按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法人營業執照工商注冊地在杭州市行政區劃范圍內的,申請勘察設計資質的企業以及申請資質變更、增項、升級等的勘察設計企業,按建設部令第93號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要求提供有關材料,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并按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統一上報。 第六條 法人營業執照工商注冊地不在杭州市行政區劃范圍內的省內勘察設計企業,進杭開展勘察設計市場活動,實行單項備案登記制度。
省外勘察設計企業進杭開展勘察設計市場活動,按有關規定辦理進省后承接業務的備案登記手續。 第七條 進杭企業在簽訂項目合同后15天之內到項目所在地市、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項目備案登記手續,并在項目竣工驗收后的15天之內辦理單項注銷手續(在杭設立分支機構的按本規定第九條執行)。
辦理單項備案登記手續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和復印件;
(二)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三)單項備案登記表;
(四)企業所在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五)勘察設計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六)本企業從事該項目勘察設計人員名單(加蓋企業公章,實行注冊制度的專業需加蓋注冊人員的注冊章);
(七)其他規定需要出具的材料。
進杭企業辦理單項注銷手續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竣工驗收報告;
(二)甲方對備案單項工程的評價意見。 第八條 境外企業進杭從事建設工程設計活動的,根據建市[2004]78號《關于外國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設計活動的管理暫行規定》,需持建設單位對外國企業進行設計資格預審的證明材料,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辦理登記備案手續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程設計合同(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二)合作設計協議(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三)建設單位對外國企業進行設計資格預審的證明材料。
合作設計企業是進杭企業的,還需按本規定第六條辦理。 第九條 進杭企業要求在杭設立分支機構的,需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遞交書面申請和下列材料,并經現場踏勘后辦理《分支機構在杭管理手冊》。需提供的材料:
(一)企業所在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出省(市)證明;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和復印件;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的原件和復印件;
(三)分支機構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證復印件、簡歷和業績證明;
(四)注冊人員的注冊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加蓋注冊章)及身份證復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應承諾加強對分支機構的管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企業公章、出圖章、合同專用章等的樣簽。
(七)分支機構固定工作場所的證明材料;
(八)其它規定出具的材料??辈炱髽I還需提供主要設備清單和土試委托合同。
持有《分支機構在杭管理手冊》的企業,實行年度審核并不再進行單項備案登記。 第十條 杭州市的施工圖審查工作由本地區經浙江省建設廳批準的施工圖審查機構(以下簡稱圖審機構)承擔。在技術上有特殊要求必須由外地圖審機構審查的,需在開展業務前到市建委辦理單項備案手續。第三章 市場交易 第十一條 業主在發包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業務時,可以采用招標發包或直接發包的方式。
招標發包分為公開招標發包和邀請招標發包。必須采用招標發包的建設工程范圍按《杭州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 勘察、設計招投標應遵循公開、公平、科學、誠信的原則。 第十三條 業主發包時,應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業務發包給具有相應勘察、設計資質的單位。采用邀請招標發包的,必須進行公示。采用公開招標發包的,必須發布招標公告。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基本要求,投標文件的編制深度,投標人的資質要求以及取得招標文件的辦法、評標方式以及對未中標人的經濟補償額等事項。 第十四條 業主發包時不得明示或暗示投標方違反基本建設程序、規劃勘設條件等。 第十五條 經招投標方式發包的勘察設計業務,業主不得隨意更換中標人,承接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組人員。 第十六條 對直接發包的建設項目,業主應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對承包人的資質、業務范圍和項目組成員的資格進行審核。 第十七條 勘察、設計企業(含進杭企業,以下同)在開展勘察設計活動時,應組織與項目規模、技術復雜程度相適應的本企業技術人員開展工作。 第十八條 勘察、設計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其承接的工程勘察設計業務轉包給其他企業。 第十九條 勘察、設計評標一般采取綜合評估法進行,以技術標為主。標評工作應充分體現公正性、科學性,注重方案設計的原創性、合理性、經濟性,勘察設計的技術進步和新技術的運用等。 第二十條 勘察、設計招投標過程應接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管理。 第二十一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逐步建立健全并使用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評標專家庫,通過公開 *** 、單位推薦,經審核、培訓、考試最終確定評標專家庫成員。
也可采用特聘的方式聘用資深人員,納入評標專家庫的統一管理。 第二十二條 發包方和承接方應依法簽訂勘察設計合同,雙方應加蓋企業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合同簽訂人應為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權書的委托 *** 人。第四章 質量管理 第二十三條 勘察設計企業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職工技術培訓和繼續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提高質量責任意識。 第二十四條 勘察企業必須建立工程勘察現場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禁止違規違章作業。 第二十五條 勘察設計企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并符合各階段的勘察、設計深度要求。 第二十六條 勘察設計企業應加強圖簽、出圖章、注冊章等的管理,不得以分支機構的名義出具勘察設計文本、圖紙等設計成果(在施工過程中確需簽發設計修改聯系單的,可以使用分支機構的圖章,但必須和《分支機構在杭管理手冊》同時使用)。 第二十七條 勘察設計文件須在扉頁上列明項目設計人員名單(含項目負責人、專業負責人、設計人員等??辈煳募€需列明各類圖表原始記錄責任人)、加蓋企業公章及相應的出圖專用章。設計單位應嚴格按國家和地方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有關技術規范、規定進行技術經濟指標的計算,不得弄虛作假。 第二十八條 在圖紙上應正確標注圖號、出圖日期、設計階段等內容,設計人員、校對、審核等人員簽名齊全,并加蓋相應的出圖章,實行注冊制度的專業在相應圖紙上加蓋注冊師執業專用章。 第二十九條 國家對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制度。
總建筑面積100平方米(含)以下且功能單一、結構簡單的項目(鋼結構除外)經縣級以上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申請免予施工圖審查。 第三十條 施工圖審查中的勘察文件(詳勘、補勘)實行前置審查,經審查合格的巖土工程勘察文件是施工圖設計的依據。 第三十一條 圖審機構的審查人員由審查機構申報,經市、省兩級建設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符合要求的人員每年公布一次。未經公布的人員,不得承擔施工圖審查工作。 第三十二條 施工圖審查機構與所審查項目的業主、勘察、設計企業之間不得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包括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圖審機構應主動回避:
(一)股東單位是項目的業主或勘察設計單位;
(二)股東是自然人的,該股東作為法定代表人的企業是項目的業主或勘察設計單位。
各審查機構應主動上報要回避的企業名單。 第三十三條 圖審機構應按建設部令第134號和地方 ***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 第三十四條 嚴禁圖審機構在設計底圖上簽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確需修改的,凡涉及規定審查的內容,建設單位應及時將修改后的施工圖送原審查機構進行審查。 第三十五條 勘察設計企業應積極參加責任保險。投??砂茨晖侗:蛦雾椡侗?。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有選擇地自愿參保。必須投保的范圍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第五章 從業人員管理 第三十六條 從事勘察設計活動的技術人員只能受聘于一個勘察設計企業,不得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受聘。 第三十七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進行注冊執業的勘察設計技術人員,其受聘企業與注冊執業單位應一致。 第三十八條 進杭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在杭 *** 技術人員,必須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在杭從事巖土工程勘察作業的機長、記錄員、原位測試操作工、土工試驗操作工等崗位實行持證上崗的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 企業內部應逐步開展項目負責人上崗制度。項目負責人應由項目主要專業的設計人員擔任。專業負責人應由本專業的技術骨干擔任。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 勘察設計企業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同時應遵守杭州市的有關規定,守法、誠信經營,并接受和配合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二條 勘察設計企業應當按規定時間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年度報表,并對報表的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三條 勘察設計企業應將企業和人員的相關信息及時在《杭州市勘察設計市場監管信息系統》上更新。 第四十四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逐步建立勘察設計企業和從業人員信用檔案,納入誠信網統一管理。 第四十五條 各級建設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勘察設計企業及市場的管理,對勘察設計質量、市場行為等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 業主在發包勘察設計業務時,出現違反本規定的情況或業主偽造、涂改勘察設計文件,并交付使用的,將依法予以處理,并在杭州建設信用網曝光。 第四十七條 業主不按規定將有關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含勘察文件)委托審查或出現違反本規定的其他情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整改,依法處罰,并在杭州建設信用網曝光。 第四十八條 將勘察設計業務委托給外地(境外)企業的業主,應督促和配合進杭企業辦理備案手續,未辦理進杭備案手續的項目不得實施。 第四十九條 進杭企業在杭只能設立一個分支機構,并加強內部管理,遵守本規定。 第五十條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在辦理進杭企業備案手續時,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備案:
(一)未按第六條要求提供有關材料的;
(二)超越企業資質等級或業務范圍的;
(三)出現其它違反法律法規或本規定情況的。
不按規定辦理單項注銷手續的,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整改,整改結束前不再受理該企業新的備案登記。 第五十一條 從業人員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給予通報批評、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將限制其參與 *** 投資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涉及注冊人員的,由省注冊師管委會依法予以處理,并在杭州建設信用網曝光。 第五十二條 勘察設計企業拒絕接受屬地管理的或不按規定上報各類報表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整改,并在杭州建設信用網曝光。
勘察設計企業出租、出借、涂改、偽造資質證書等材料的或偽造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行政處罰,并在杭州建設信用網曝光。 第五十三條 勘察設計企業發生重大質量責任事故的或存在嚴重擾亂市場行為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責令整改、通報批評、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其資質的處罰;被處罰企業的主要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將限制單位與個人參與 *** 投資項目的招投標,涉及注冊人員的,由省注冊師管委會依法予以處理。涉及進杭企業的,給予清退處理。在杭州建設信用網曝光。 第五十四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勘察設計企業資質實行核查制度,發現資質條件達不到資質標準的,將報請資質審批部門,重新核定其資質。具體的核查辦法另行制定。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本辦法由杭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名錄
2022年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名錄浙江省杭州市房屋測繪機構資質備案:
1、浙江新苑建筑設計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房屋測繪機構資質備案:龍游縣龍洲街道榮昌路廣和大廈三單元305。
溫州地址: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989號(甌海農商銀行總部大樓16層)。
聯系人:陳贏瑞。
聯系方式:15058393983。
2、浙江三和檢測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浙江省金華市金東區多湖街道泉源社區東和街66號。
溫州地址:溫州市龍港市東新街金茂花園9幢16樓。
聯系人:金仁葉。
聯系方式:18958795667。
3、浙江元本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溫州市甌海區經濟開發區慈鳳西路20號第1幢。
溫州地址:甌海經濟開發區慈鳳西路20號。
聯系人:林賽男。
聯系方式:13777712328。
4、浙江翰達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溫州市鹿城區蒲中路2號楊業大廈603。
溫州地址:溫州市鹿城區蒲中路2號楊業大廈。
聯系人:陳濤。
聯系方式:18258477767。
5、浙江中巖工程技術研究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良渚街道姚家路6號。
溫州地址:溫州市甌海經濟開發區慈鳳西路32號。
聯系人:卓偉建。
聯系方式:13656776008。
6、浙江華咨結構設計事務所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浙江省寧波杭州灣新區庵東鎮新舟村新舟305號。
溫州地址: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經濟開發區西經一路14號。
聯系人:朱進椿。
聯系方式:13857799950。
以上內容參考 甌海區人民 *** --2022年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備案管理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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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主管方向
根據《 *** 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 *** 關于印發〈杭州市人民 *** 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市委〔2011〕10號)精神,設立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簡稱市住保房管局)。市住保房管局是主管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工作的市 *** 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受委托起草有關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產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擬訂相關政策和標準,并監督實施;指導和依法開展全市住房保障、房產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擬訂并實施住房保障、房產管理、房產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統籌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會同發改、規劃、國土資源、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擬訂保障性住房年度需求計劃;負責各類保障性住房需求(包括房屋數量、戶型配置比例、裝修基準造價等)確定、準入資格審核認定、房源調配管理、房源交付驗收、房屋使用管理、補貼資金管理和退出管理等工作;統籌市 *** 投資保障性住房的資產運營等綜合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公房出售、住房分配貨幣化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負責住房資金、公有住房售后維修基金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市房產市場調控和房產經營監管工作,擬訂并組織落實房產市場調控政策;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管理工作;負責房屋租賃管理工作;負責對房產中介服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商品房預(銷)售管理、合同備案管理以及房產交易資金的監管工作;負責房產市場監測分析、預警預報工作。
(六)負責全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負責各類房產交易和登記管理、房產測繪管理及房產檔案管理工作;負責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和房產信息化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物業管理監督工作,負責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和業務規范監管工作;負責物業維修基金和物業保修金的歸集、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前期物業服務招投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物業管理改善工程;負責指導、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運作。
(八)負責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房屋征收與補償行為;負責房屋拆遷單位的管理和拆遷企業資質的審核;按規定權限管理城市房屋拆除施工企業的資質,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各類房屋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并組織實施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負責落實私房、代管房產、宗教房產政策等房產政策;負責依法罰沒、沒收建筑物的接收處置工作。
(十)負責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安全鑒定行業管理、白蟻防治滅殺管理工作;參與防汛防臺(雪)工作;指導、監督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市區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等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房屋修繕管理和利用工作;負責房屋功能擴建和整治工作。
(十二)承辦市 *** 交辦的其他事項。
杭州市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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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據:
《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條之一款房屋的安全鑒定由依法設立的房屋安全鑒定單位負責,其作出的鑒定結論是認定房屋安全狀況的依據。房屋安全鑒定單位依法成立后應當向市房產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市房產主管部門應當將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名錄定期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