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申請房屋測繪需要怎樣辦理手續?
在賣方帶著相關證件去辦理二手房交易手續時,房產管理局會要求指定的測繪公司對二手房重新進行測繪,同時會向申請人收取每平方米1元的測繪費。
二手房屋交易測繪具體的操作要求如下:
1、賣方直接去當地房產局業務受理大廳,找到房產測繪單位,憑購房合同、購房人身份證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手續,交納費用。
2、如果僅僅是核對一下面積是否與原房屋產權證所載相符,也可以找民間測量公司,具備國家測繪乙級資質以上的進行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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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購房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房產測繪單位為自己進行面積測繪委托時,繳納測繪費用后,應與房產測繪單位就測繪事宜簽訂書面合同,合同應當包括測繪項目的基本情況、完成期限、收費標準、成果質量要求、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擴展資料:
還款方式:
一、等額本息
這是最為普遍,也是大部分銀行長期推薦的方式。把按揭貸款的本金總額與利息總額相加,然后平均分攤到還款期限的每個月中。作為還款人,每個月還給銀行固定金額,但每月還款額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遞增、利息比重逐月遞減。
二、等額本金
1、所謂等額本金還款,又稱利隨本清、等本不等息還款法。貸款人將本金分攤到每個月內,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還款日之間的利息。這種還款方式相對等額本息而言,總的利息支出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較多,還款負擔逐月遞減。
2、舉例來說,同樣是從銀行貸款20萬元,還款年限15年,選擇等額本金還款,每月需要償還銀行本金1111元左右,首月利息為918元,總計首月償還銀行2200元,隨后,每個月的還款本金不變,利息逐漸隨本金歸還減少。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二手房
關于測繪資質
如果只自己用,不對地圖進行修改和制作,是不要測繪資質的。
如果是做導航電子地圖或者互聯網地圖,那一定要測繪資質的,導航電子地圖制作要具有與完成道路數據采集和數據信息加工處理能力相匹配的人員和設備等等,申請導航電子地圖制作資質的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6000萬元。人員也要100人左右,至于測繪資質跟一般測測繪資質不一樣的。互聯網地圖制作的測繪資質要乙級以上,人員大概20人,具體見《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和《測繪資質分級標準》
如果買的是國家基礎測繪資料,一定要有出處的,地圖在中國管得很嚴的,特別是地圖涉及到國家安全等等,你說是自己測的,也需要有有關部門驗收,質量檢查,成果管理等一系列的東西,不能瞎蹦出來這么些地圖數據,更何況國家基礎地圖你也做不出來的,也不會讓你做。具體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使用許可管理規定》和《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規。
你更好去國家測繪局網站上咨詢一下,民間人士一下子講不明白,也不一定準確。
不動產測繪資質要求
法律分析:1、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材料;
2、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不動產登記, 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本條例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
第三條 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適用本條例。
杭州市物業維修基金和物業管理用房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規范物業維修基金的繳納、使用和管理以及物業管理用房的配置、使用和管理,維護業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管理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杭州市市區范圍內(不含蕭山區、余杭區)物業維修基金的繳納、使用和管理以及物業管理用房的配置、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的物業維修基金,僅指商品房物業維修基金。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物業共用部位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范圍,按照《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市政公用、市容環衛、綠化、供水、供熱、供電、通信、廣播電視等部門負責管理的城市道路、公共排水、環境衛生、公共綠地、城市供水、供氣、供熱、供電、通信管線、有線電視線路等設施設備,不屬于本辦法所稱的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第四條 新建物業應當設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以下簡稱物業維修基金)。物業維修基金屬于業主所有。
物業維修基金實行統一繳存、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業主決策、 *** 監督的原則。
兩個或兩個以上產權人的新建物業應當依法配置物業管理用房。第五條 杭州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物業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
杭州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機構負責市區范圍內物業維修基金籌集、使用的監督和管理。
各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辦法規定,負責本轄區物業維修基金和物業管理用房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建設、規劃、價格、財政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協同實施本辦法。第二章 物業維修基金的籌集第六條 新建物業的首期物業維修基金由購房人按建筑面積以不低于房屋建筑安裝造價5%的比例繳納,由建設單位在房屋銷售(預售)時向購房人代收。代收的物業維修基金不含在售房款內,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前款所稱新建物業包括城市房屋拆遷時對私房實行產權調換的安置用房。
物業維修基金的具體繳納標準由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杭州市實際建筑安裝造價進行測算,并定期公布。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在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之前,按物業總建筑面積將物業維修基金移交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未售出的物業,由建設單位墊付相應的物業維修基金。
前款所稱物業總建筑面積是指依法具有測繪資質的測繪單位測繪的總建筑面積。第八條 物業維修基金本金余額不足首期繳納維修基金的30%時,應當續籌維修基金。
續籌維修基金由相關業主按照所擁有的物業建筑面積比例分攤,續籌維修基金的標準由業主委員會擬訂,并經相關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尚未售出的物業的維修基金,按其建筑面積比例,由建設單位分攤。續籌后維修基金的余額不得少于首期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的具體續籌工作由業主委員會或由業主委員會委托物業管理單位實施。業主委員會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及時將續籌的維修基金移交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機構。第三章 物業維修基金的管理第九條 物業維修基金由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存入銀行維修基金專戶,并以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為管理單位,按幢設置,核算到戶。第十條 物業維修基金閑置期間,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應將其存放于銀行,嚴禁挪作他用。第十一條 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應當建立物業維修基金查詢制度,接受業主查詢。第十二條 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應每年通過報刊、 *** 門戶網站及其子網站等媒體,公布上一年度物業維修基金的籌集和使用情況。公布的內容包括維修基金繳交、使用、增值收益、結余情況等。第四章 物業維修基金的使用第十三條 物業維修基金及其增值部分除去合理的管理費用以外,應專項用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中修以上(含中修)的維修和更新,禁止挪作他用。第十四條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需要使用物業維修基金的,由物業管理單位提出使用方案,經三分之二以上相關業主同意,并由業主委員會審核后,報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審定。第十五條 物業維修基金的使用應當履行下列程序:
(一)物業管理單位持物業維修基金使用申請表和經業主委員會審核同意的使用方案,報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機構;
(二)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機構經核實后,撥付核實額度70%的維修費用;
(三)工程完工后,物業管理單位持下列資料報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機構,經核實后,撥付維修費用的余額:
1、經審計的工程決算單;
2、業主委員會審核簽章的施工承包合同;
3、維修、更新工程的發票;
4、業主委員會驗收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