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同濟測繪有限公司怎么樣?
杭州同濟測繪有限公司是2004-07-09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市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于杭州市余杭區南苑街道金鑫大廈1902室。
杭州同濟測繪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3301107620416183,企業法人李軍,目前企業處于開業狀態。
杭州同濟測繪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測繪航空攝影(除通用航空業務)、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詳見測繪資質證書)(上述經營范圍中涉及前置審批項目的,在批準的有效期內方可經營)。 服務:測繪咨詢、制圖、曬圖、信息咨詢;銷售:測繪儀器、辦公耗材。(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在浙江省,相近經營范圍的公司總注冊資本為49757萬元,主要資本集中在 100-1000萬 和 1000-5000萬 規模的企業中,共137家。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于良好。
杭州同濟測繪有限公司對外投資0家公司,具有2處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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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新房交房需要什么機關部門驗收?
開發商在交房前需要驗收的整個流程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也就是建設單位在施工單位施工完畢后可以組織各項驗收,主要有以下一些:
一、竣工五方主體質量驗收:施工單位先將竣工資料做好,先進行初步驗收,由建設單位牽頭組織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五方主體對所建房屋進行質量驗收。
二、質監站驗收:由地方質監部門對施工單位提交到質監站的全部竣工資料包括五方主體驗收合格證明文件進行資料檢查,之后在認為資料合格的情況下,可以約定時間對建設單位所建房屋進行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合格后,質監部門將會在幾個工作日之內將資料提交到建委,建設單位在建委處領取《房屋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每個單體5份,三正兩副。
三、專項驗收:主要有規劃、綠化、消防、環保、交警、防雷、人防、衛生、土地復核驗收,下面分項介紹:
1、規劃驗收:施工完成后,勘測院對所建房屋進行竣工測量,對照規劃報批圖紙,查看有無與規劃報批不一致問題,若無,則由規劃部門發放《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
2、綠化驗收: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的綠地測量單位,對所建房屋的綠地率進行復核,與初步設計批復進行核對,若沒有問題,則發放《綠化審查意見書》。
3、消防驗收:所建房屋通上正式水、正式電之后,由施工單位進行消防聯動調試,若無問題,先進行消防試水,試水通過后,報消防驗收部門備案并抽簽驗收(杭州2009年5月1日起抽簽驗收),驗收合格后發放《消防驗收意見書》。
4、環保驗收:應首先完成排水接管審批手續、排污許可證申請,衛生驗收,驗收后發放《“三同時”驗收意見》。
5、交警驗收:施工單位完成車位和標志標線的施工后報交警驗收,驗收合格后發放《交警驗收意見》。
6、防雷驗收:項目完成后,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防雷檢測機構對所建房屋進行防雷測試,測試通過后,將測試報告和其他資料交由當地氣象部門驗收,驗收合格后發放《防雷驗收合格證書》。
7、人防驗收:地下室完成后,建設單位將需要驗收的資料整理好提交到人防辦,現場驗收合格后,發放《人防工程驗收意見》、《平時使用證》、人防紅線圖(房屋測繪用)。
8、衛生驗收:辦理好排水接管審批手續、排污許可證后,可辦理衛生驗收,驗收合格后發放《衛生驗收意見》。
9、土地復核驗收:房產測繪正式成果取得后,委托有資質的土地測繪單位進行土地測繪,后由國土資源局進行土地復核驗收。
四、資料歸檔: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全部資料和綠化、交警、防雷、人防、衛生驗收證明文件交由檔案館歸檔,歸檔合格后發放《歸檔合格證書》。
五、竣工驗收備案:將備案需要提交的資料整理好,包括《歸檔合格證書》、規劃、消防、環保驗收證明文件、《房屋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交到建委,幾個工作日后便可以取得經建委蓋章的《房屋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六、房產測繪正式成果:規劃驗收合格證和人防紅線圖是必備材料。
七、物業管理用房、社區配套用房確認:物業管理用房在繳納了物業維修基金(多層35元/㎡,高層65元/㎡)和工程保修金(造價2%)后可以在房管局進行移交確認(地上建筑面積3‰物業管理用房,地上建筑面積4‰物業經營用房),社區配套用房(30㎡/百戶)和當地街道進行移交。
八、各專業管線專項確認:對工程實施期間的自來水、電力、燃氣、郵政、電信、數字電視、網通進行確認,要求各家管線實施單位填寫《分項確認書》,并蓋章。
九、配套公建驗收:完成以上全部工作后,可以進行配套公建驗收,由建委組織房管、街道、建設單位、城管辦、物業公司進行配套公建驗收,驗收完成后街道、城管辦、物業公司、房管填寫《分項確認意見》。
十、房產初始登記:完成以上全部工作后,可在房管局進行房產初始登記工作。
浙江省測繪成果管理辦法(2018修正)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成果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促進測繪成果應用與共享,滿足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測繪成果的生產、處理、匯交、保管、提供、獲取、利用、銷毀,以及質量監督管理、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審核與公布,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成果管理工作的領導,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鼓勵和支持測繪成果的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測繪成果的共享和交換制度以及運行機制。第四條 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測繪成果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全省依法匯交的測繪成果資料的接收、整理、保管,以及提供省級基礎測繪成果的服務等具體工作,由省測繪資料檔案機構承擔。
市、縣(市、區)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成果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成果工作。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處理、匯交、保管、提供、獲取、利用、銷毀測繪成果,應當遵守有關保密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保障測繪成果的安全。第二章 質量管理第六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對測繪成果質量的監督管理。
測繪單位應當加強測繪成果質量管理,落實測繪成果質量檢驗、管理和責任制度,并對其完成的測繪成果質量負責。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家投資完成的測繪成果,還應當按規定經測繪質量檢驗機構檢驗合格。
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測繪成果,不得提供使用。第七條 測繪單位完成的測繪成果應當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與標準。
測繪單位使用的測繪計量器具應當經法定計量器具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內使用。第八條 從事測繪質量檢驗業務的機構應當具有與其從事的測繪質量檢驗業務相適應的測繪資質。
從事測繪質量檢驗業務的機構向社會開展測繪質量檢驗服務的,還應當依法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計量認證合格。第三章 匯交與保管第九條 測繪項目出資人或者承擔國家投資的測繪項目的單位,應當在測繪項目測繪成果檢驗合格后3個月內向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可以委托市、縣(市、區)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接收本行政區域匯交的測繪成果副本和目錄。
省財政投資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向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副本和目錄。市、縣(市、區)財政投資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向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委托的市、縣(市、區)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副本和目錄。非財政資金投資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測繪項目出資人向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目錄及相關說明。
測繪成果的副本和目錄實行無償匯交。第十條 應當匯交的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包括:
(一)等級以上天文測量、三角測量、水準測量、衛星大地測量、重力測量獲取的數據和圖件;
(二)以測繪為目的的航空攝影數據、影像等資料,以及獲取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
(三)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產品;
(四)地籍圖測繪、房產圖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海洋測繪獲取的數據和圖件;
(五)工程測量中的控制網測量成果和地形圖;
(六)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和城市地下管線信息系統的地理信息數據及有關資料;
(七)城市及區域性地面沉降監測測繪成果資料;
(八)公開出版的地圖;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測繪成果資料。第十一條 接收測繪成果資料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在收到匯交的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時,出具匯交憑證。
市、縣(市、區)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向省測繪資料檔案機構移交測繪成果資料。具體辦法由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制定。
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每年編制全省測繪成果資料的目錄,實行動態更新,向社會公布。第十二條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依法與中方合資、合作,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完成的測繪成果,中方部門或者單位在向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副本時,應當將匯交情況向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備案。
杭州協誠不動產測繪服務有限公司怎么樣?
杭州協誠不動產測繪服務有限公司是2009-09-07在浙江省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文三路508號1806室-B。
杭州協誠不動產測繪服務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330106694556520W,企業法人周家斌,目前企業處于開業狀態。
杭州協誠不動產測繪服務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服務:測繪服務(具體內容詳見《測繪資質證書》),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信息咨詢,代客戶辦理銀行貸款手續,不動產登記 *** 、房屋動遷服務(憑資質證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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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2011修改)
之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管理,防止和減少城市建設中對管線的損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浙江省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市區范圍內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是指城市市區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各種地下管線以及相關的地下工程,包括給水、排水、電力、電信、熱力、燃氣、人防、工業管道等地下管線及地下工程。第四條 杭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工作。市城市建設檔案機構具體負責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利用和監督工作,業務上受杭州市檔案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第五條 地下管線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與市城市建設檔案機構簽訂建設工程檔案承諾書。第六條 地下管線工程的設計必須符合國家規范。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圖紙施工。確需變更設計的,應當按規定辦理變更設計批準手續,并如實反映在竣工圖上。第七條 地下管線工程覆土前,建設單位必須委托具備相應測繪資格的單位,按照國家地下管線探測技術規程進行竣工測量。竣工測量進度應與工程進度相適應。第八條 地下管線工程施工中發現未建檔的管線,建設單位應及時報告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查明管線性質,責令產權單位測定其坐標及標高,并向市城市建設檔案機構報送有關檔案。第九條 組織地下管線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將地下管線工程檔案驗收列為專項內容。地下管線工程竣工驗收組織的成員應當包括市城市建設檔案機構。地下管線工程竣工驗收所形成的鑒定材料應當包括地下管線工程檔案驗收的結論。
對違反前款規定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不得核定其工程質量等級,地下管線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第十條 建設單位應在地下管線工程竣工驗收后6個月內,向市城市建設檔案機構移交下列檔案材料:
(一)地下管線工程項目的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附圖,計劃、規劃、設計、用地、開工批準文件及其它審批材料;
(二)地下管線測量精度分析、測繪成果及竣工測量數據;
(三)地下管線工程施工技術文件材料和竣工驗收文件材料;
(四)地下管線工程竣工圖;
(五)其他應當歸檔的文件材料。第十一條 地下管線投入使用后進行改建、擴建或者對重要部位進行維修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實際變動情況修改原竣工圖,并于竣工驗收后3個月內向市城市建設檔案機構報送修改部分的工程竣工檔案。第十二條 地下管線工程竣工檔案必須完整、準確、真實、清晰,反映現狀,并由編制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名蓋章。第十三條 專業管線管理部門應當向市城市建設檔案機構提供專業管線圖和有關資料,并及時報送更改、報廢、漏測部分的現狀圖。第十四條 移交的地下管線工程檔案不完整的,市城市建設檔案機構有權拒絕接收,并責成建設單位重新制作后移交。第十五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有關部門依據地下管線工程檔案和各專業管線管理部門的專業管線圖,及時修改全市地下管線綜合圖,并輸入城市地下管線信息系統,對地下管線工程檔案實行動態管理。第十六條 *** 有關部門應當定期組織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和補測補繪。普查和補測補繪所形成的地下管線檔案成果,應由市城市建設檔案機構統一接收和管理。第十七條 凡在市區范圍內進行開挖、爆破、鉆探等施工活動的,建設單位必須到市城市建設檔案機構查清該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線情況,然后到有關部門辦理工程開工手續。
管線搶修工程,需調用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市城市建設檔案機構應隨時提供服務。第十八條 市城市建設檔案機構應當定期公布開放檔案目錄。開發檔案信息資源,實行有償使用。第十九條 市城市建設檔案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科學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檔案的接收、整理、鑒定、統計、保管、利用、保密工作。
市城市建設檔案機構工作人員應當忠于職守,維護史實,具備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專業知識,并依法取得崗位資格證書。第二十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地下管線工程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未向市城市建設檔案機構移交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并暫停該建設單位新的工程立項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