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需要哪些材料
1.《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申請書》一式三份;
1.封面:申報企業按工商營業執照內容填寫全稱,并加蓋公章;
2.企業法定代表人聲明需法定代表人親自簽名并加蓋公章;
3.企業基本情況按工商營業執照內容填寫,開戶銀行及賬號按照實際情況填寫;
4.相關人員工作簡歷從參加工作開始連續填寫,從事工程建設工作年限要與簡歷中的任職情況一致;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5.企業出資人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于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于企業注冊資本總額的60%;
6.企業專職專業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
7.企業新申請工程造價企業資質,其資質等級核定為乙級,設暫定期一年。
2.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營業執照應在有效期內且年檢合格。企業注冊資本金等應滿足所申請資質等級的要求,參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9號) 。
3.企業章程復印件;
包含章程修正案,需蓋有工商局檔案查詢專用章和企業公章。
4.工商部門出具的股東出資情況證明材料復印件;
需蓋有工商局檔案查詢專用章和企業公章
5.股東出資協議復印件;
需蓋有工商局檔案查詢專用章和企業公章
6.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復印件,有職稱的,提交職稱證書復印件;
7.技術負責人任職文件、身份證、職稱證書、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復印件;
企業技術負責人應滿足所申請資質等級的要求,參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9號)
8.注冊造價工程師身份證、職稱證書、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勞動合同復印件,退休人員需附退休證明材料復印件;
注冊造價工程師信息應與注冊執業人員一覽表信息對應;以人員為單位整理相關資料、順序同《申請表》中人員填寫順序。注冊造價工程師應注冊在本企業,且證書應在有效期內;造價工程師可等同于中級職稱人員申報,如沒有中級職稱,需要企業聘用該名造價工程師為本企業的工程師,并申報工程師聘書。
9.造價員身份證、職稱證書、造價員證書、勞動合同復印件,退休人員需附退休證明材料復印件;
造價員信息應與專職專業人員一覽表信息對應;以人員為單位整理相關資料、順序同《申請表》中人員填寫順序。《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證書》中工作單位應為本企業,且證書應在有效期內;造價員(出資人除外)不得超過60周歲;已取得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尚未注冊的,可作為造價員申報。
10.人事 *** (托管)協議及《企業專職專業人員人事存檔證明》復印件;
由國家認可的人事 *** 機構與本企業簽訂的托管協議、《企業專職專業人員人事存檔證明》需加蓋人事 *** 機構印章。企業專職專業人員人事 *** 合同或托管協議應為有效期內的,《人事 *** 名單》應為申報日期前3個月內的。
11.《社會保險登記證》、《企業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情況表》及本年度社保繳費發票復印件;
《企業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情況表》需加蓋相應社保中心印章,內資企業的專職專業人員的社會養老保險須由本企業繳納,外資企業的專職專業人員的社會養老保險可由外資企業人員管理機構代為繳納。新設立企業需提供近2個月的社保繳費發票。
12.固定辦公場所的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材料復印件。
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中的地址應與營業執照注冊地址一致,人均辦公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另有辦公場所的,也應同時提供辦公場所的租賃合同和產權證明,多個辦公地點的辦公面積可以累加。
13.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14.投資方在其所在國或者地區的注冊(登記)證明、相關業績證明、銀行資信證明復印件;
15.經注冊會計師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投資方成立不滿三年的,按照其成立年限提供相應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辦理造價資質需要哪些資料?
您好,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時在網上申報:
(一)《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申請書》;
(二)專職專業人員(含技術負責人)的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造價員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和身份證;
(三)專職專業人員(含技術負責人)的人事 *** 合同和企業為繳納的本年度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的憑證;
(四)企業章程、股東出資協議并附工商部門出具的股東出資情況證明;
(五)企業繳納營業收入的營業稅發票或稅務部門出具的繳納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的營業稅完稅證明;企業營業收入含其他業務收入的,還需出具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的財務審計報告;
(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
(七)企業營業執照;
(八)固定辦公場所的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
(九)有關企業技術檔案管理、質量控制、財務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新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項、第(六)項所列材料。
咨詢資質如何辦理?
咨詢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
甲級、乙級工程咨詢單位的資質,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程咨詢協會,以及中國工程咨詢協會在各行業設立的專業委員會(含分會)初審,報中國工程咨詢協會審查認可,頒發工程咨詢資質證書。
負責初審的單位可由中國工程咨詢協會授權,負責本地區或本行業乙級工程咨詢單位的資質認定,并報中國工程咨詢協會批準備案。
丙級工程咨詢單位的資質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程咨詢協會審查確定,頒發相應的工程咨詢資質證書,并報中國工程咨詢協會備案。
一、甲級工程咨詢單位資質標準
一基本條件
綜合實力和性能。從事工程咨詢業務5年以上,獨立承擔過不少于10項國家或地方大型基本建設項目或技術改造項目的工程咨詢任務,享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未滿5年的單位可申請臨時甲級工程咨詢資質。
2.注冊資本不低于200萬元,或者固定資產不低于150萬元。
3.有良好的固定辦公場所。
4.工程咨詢年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上。
(二)、技術力量
1.技術力量雄厚。從事工程咨詢業務的專職技術人員不少于24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或注冊咨詢工程師資格的人員不少于30%,從事工程咨詢業務5年以上的技術骨干不少于6人。
2.專業設備合理。根據業務領域和服務范圍配備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同時承擔兩個以上大型項目的工程咨詢任務。
3、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高級職稱,從事工程咨詢業務10年以上,并主持過兩個以上大型項目的工程咨詢任務。
(3)、技術水平和技術裝備
1.掌握現代工程技術和科學管理 *** ,技術設備齊全先進,專業技術信息積累完整,處理國內外相關業務信息的水平。
2.具有獨立或與國內外工程咨詢單位合作承擔對外工程咨詢業務的能力。
3.每個直接從事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配備一臺計算機,具有完備的通訊和信息處理手段,能夠應用工程技術和經濟評價系統軟件開展業務,利用計算機完成工程咨詢成果文件的編制和經濟評價系統軟件的應用。
(4)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組織機構、健全的管理隊伍、嚴格的管理制度。
2、建立了較為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制度,或已通過ISO
900家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二、乙級工程咨詢單位資質標準
一基本條件
1.綜合實力和性能。從事工程咨詢業務3年以上,獨立承擔過不少于10項國家或地方中型基本建設項目或技術改造項目的工程咨詢任務,享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未滿3年的單位可申請臨時甲級工程咨詢資質。
2.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或者固定資產不低于80萬元。
3.有相對固定良好的辦公場所。
4.工程咨詢年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上。
(二)、技術力量
1.技術力量雄厚。從事工程咨詢業務的專職技術人員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或注冊咨詢工程師資格的人員不少于20%,從事工程咨詢業務3年以上的技術骨干不少于3人。
2.專業設備合理。根據業務領域和服務范圍配備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同時承擔2個以上中型項目的工程咨詢任務。
3、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高級職稱,從事工程咨詢業務8年以上,并主持過兩個以上中型項目的工程咨詢任務。
(3)、技術水平和技術裝備
1.掌握現代專業技術和科學管理 *** ,擁有先進的技術設備,具備業務所需的專業技術數據基礎和及時查詢相關專業信息的手段。
2.直接從事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80%配備計算機,80%以上的工程咨詢成果文件由計算機編制,80%以上應用經濟評價軟件。
(4)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組織機構、健全的管理團隊、完整的管理制度。
2.建立了以質量為中心的管理體系。
三。丙級工程咨詢單位資質標準
1、注冊資本不少于50萬元,或固定資產不少于30萬元。
2、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注冊咨詢工程師資格不少于2人。
3、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從事工程咨詢業務3年以上,并有主持2個以上小型項目工程咨詢任務的經歷。
4.地方工程咨詢協會可根據當地情況補充其他具體執行標準。
新辦造價咨詢資質一般需要準備什么資料。需要配備哪些人員?
之一章 總 則
之一條 為東莞造價咨詢資質辦理了加強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東莞造價咨詢資質辦理的管理,提高工程造價咨詢工作質量,維護建設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東莞造價咨詢資質辦理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實施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是指接受委托,對建設項目投資、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提供專業咨詢服務的企業。
第四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當依法取得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
第五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應當遵循獨立、客觀、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依法進行的工程造價咨詢活動。
第六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有關專業部門負責對本專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實施監督管理。
第七條 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組織應當加強行業自律管理。
鼓勵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加入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組織。
第二章 資質等級與標準
第八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分為甲級、乙級。
第九條 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標準如下:
(一)已取得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滿3年;
(二)企業出資人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于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于企業注冊資本總額的60%;
(三)技術負責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15年以上;
(四)專職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專職專業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6人;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10人,其他人員具有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經歷;
(五)企業與專職專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且專職專業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
(六)專職專業人員人事檔案關系由國家認可的人事 *** 機構代為管理;
(七)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
(八)企業近3年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
(九) 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人均辦公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十)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齊全;
(十一)企業為本單位專職專業人員辦理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手續齊全;
(十二)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禁止的行為。
第十條 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標準如下:
(一)企業出資人中,注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于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總額的60%;
(二)技術負責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10年以上;
(三)專職專業人員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8人;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6人,其他人員具有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經歷;
(四)企業與專職專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且專職專業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
(五)專職專業人員人事檔案關系由國家認可的人事 *** 機構代為管理;
(六)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50萬元;
(七)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人均辦公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八)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齊全;
(九)企業為本單位專職專業人員辦理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手續齊全;
(十)暫定期內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
(十一)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無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禁止的行為。
第三章 資質許可
第十一條 申請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應當向申請人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提出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并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
第十二條 申請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審查決定。其中,申請有關專業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商同級有關專業部門審查決定。
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許可的實施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將準予資質許可的決定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時在網上申報:
(一)《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申請書》;
(二)專職專業人員(含技術負責人)的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造價員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和身份證;
(三)專職專業人員(含技術負責人)的人事 *** 合同和企業為其交納的本年度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的憑證;
(四)企業章程、股東出資協議并附工商部門出具的股東出資情況證明;
(五)企業繳納營業收入的營業稅發票或稅務部門出具的繳納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的營業稅完稅證明;企業營業收入含其他業務收入的,還需出具工程造價咨詢營業收入的財務審計報告;
(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
(七)企業營業執照;
(八)固定辦公場所的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
(九)有關企業技術檔案管理、質量控制、財務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新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項、第(六)項所列材料。
第十四條 新申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的,其資質等級按照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至第(九)項所列資質標準核定為乙級,設暫定期一年。
暫定期屆滿需繼續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的,應當在暫定期屆滿30日前,向資質許可機關申請換發資質證書。符合乙級資質條件的,由資質許可機關換發資質證書。
第十五條 準予資質許可的,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向申請人頒發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印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遺失資質證書的,應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后,向資質許可機關申請補辦。
第十六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有效期為3年。
資質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的,應當在資質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資質許可機關提出資質延續申請。資質許可機關應當根據申請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準予延續的,資質有效期延續3年。
第十七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名稱、住所、組織形式、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注冊資本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確立之日起30日內,到資質許可機關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第十八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合并的,合并后存續或者新設立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可以承繼合并前各方中較高的資質等級,但應當符合相應的資質等級條件。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繼原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但應當符合原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等級條件。
第四章 工程造價咨詢管理
第十九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依法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不受行政區域限制。
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可以從事各類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乙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可以從事工程造價50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各類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第二十條 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包括:
(一)建設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項目經濟評價報告的編制和審核;
(二)建設項目概預算的編制與審核,并配合設計方案比選、優化設計、限額設計等工作進行工程造價分析與控制;
(三)建設項目合同價款的確定(包括招標工程工程量清單和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和審核);合同價款的簽訂與調整(包括工程變更、工程洽商和索賠費用的計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結算及竣工結(決)算報告的編制與審核等;
(四)工程造價經濟糾紛的鑒定和仲裁的咨詢;
(五)提供工程造價信息服務等。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可以對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者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
第二十一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在承接各類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時,應當與委托人訂立書面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與委托人可以參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二十二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價成果文件。
工程造價成果文件應當由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加蓋有企業名稱、資質等級及證書編號的執業印章,并由執行咨詢業務的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加蓋執業印章。
第二十三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的,應當自領取分支機構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機構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一)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三)擬在分支機構執業的不少于3名注冊造價工程師的注冊證書復印件;
(四)分支機構固定辦公場所的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受備案之日起20日內,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 分支機構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應當由設立該分支機構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負責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訂立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出具工程造價成果文件。
分支機構不得以自己名義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訂立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出具工程造價成果文件。
第二十五條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接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應當自承接業務之日起30日內到建設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 工程造價咨詢收費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由當事人在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