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廢資質如何辦理
危廢資質醫療廢物hw01資質辦理的辦理流程是:
一、申請
申請單位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合格的醫療廢物hw01資質辦理,應當如實填寫《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申請表》(見附表)醫療廢物hw01資質辦理,并附證明材料(見第六項)及所在市環保局初審意見,向省環保局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單位為新建項目的,根據環辦函[2005]841號《關于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在生產設備試運行期間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有關問題的復函》的有關要求,在向省環保局提出申請時,除提交前款所要求的證明材料外,還應提交在試生產階段開展相關危險廢物經營業務的申請,并附建設項目經審批部門同意試生產的批復。
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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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環保局對申請單位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2、接到符合許可條件的材料或補正合格的材料后,省環保局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省危廢中心及有關市環保局對申請單位的證明材料和現場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應予以受理。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三、評估
省環保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下列要求對申請單位進行評估:
1、由省危廢中心組織申請單位開展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能力和環境風險評估,編制《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能力和環境風險評估報告書》。
2、省環保局組織專家對《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能力和環境風險評估報告書》進行審核,并形成審核意見。
四、審批、頒發許可證
1、省環保局成立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委員會,負責對通過技術評估的申請和《評估報告書》審核結論進行審查。
2、省環保局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委員會審查通過的申請單位,經公示后,對其頒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并予以公告。
3、對處于試生產階段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在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合格后10日內,將相關驗收證明材料報省危廢中心備案。
在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時發現有不符合原發證條件的情形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經整改仍不符合原發證條件的,由省環保局暫扣或者吊銷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4、申請單位憑頒發的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向所在市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增項登記注冊手續。
擴展資料:
一、申請領取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綜合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單位應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具有3名以上環境工程專業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并有3年以上固體廢物污染治理經歷的技術人員。
2、必須有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從事危險廢物經營的設施、場所;危險廢物貯存場、處置場的設施、設備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必須符合國家、省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經營的危險廢物屬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化學品)的須符合國家、省危險化學品經營有關規定;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應當依法取得填埋場所的土地使用權;
以其它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如不擁有土地使用權,必須與場地所有者簽訂5年以上租賃合同;危險廢物綜合性處置設施應符合國家和省有關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和有關技術規范的要求,并經專家論證。
3、涉及危險廢物運輸的,要有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危險廢物運輸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有符合國家、省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設備以及經驗收合格的貯存設施、設備。
4、對所經營的危險廢物有適宜的處置技術和工藝,不得采用國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技術和工藝。
5、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6、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對仍未能利用的廢物或殘渣最終必須達到國家規范要求。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醫療垃圾處理需要什么資質?
醫療垃圾屬于是危廢,按照規定,需要有危廢許可證,然后醫療垃圾處理還要通過環評等。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章第二十二條:“從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活動的單位,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經營許可證;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不得從事有關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的活動”
現階段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應采用高溫熱處置技術,該技術適用于除化學性廢物以外的所有醫療廢物。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中關于醫療廢物焚燒有如下規定:
醫療廢物焚燒(熱解焚燒)爐的處理能力應符合以下要求:
(1)原則上,地級或地級以上城市建一座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廠;
經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建兩座,特大型城市可建三座。
(2)對每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廠,其正常運行的焚燒(熱解焚燒)爐數量不應超過三臺。
河南北工專業生產危廢焚燒爐、醫療垃圾焚燒爐等焚燒爐
請問醫療廢品回收,需要什么資質。證件如何辦理?
1、行業許可證,就是廢舊資源回收許可證,你回收哪一類的廢品比如金屬、塑料、紙板等。 這個證找行業協會去辦理。
2、營業執照, 帶行業許可證去工商局辦理。
營業執照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其登記事項為:
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于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 ***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注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回收醫療垃圾需要什么資質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國務院令第380號br /第二章 醫療廢物管理醫療廢物hw01資質辦理的一般規定br /第七條 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醫療廢物hw01資質辦理,應當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醫療廢物hw01資質辦理,其法定代表人為之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防止因醫療廢物導致傳染病傳播和環境污染事故。br /第八條 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制定與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在發生意外事故時的應急方案醫療廢物hw01資質辦理;設置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負責檢查、督促、落實本單位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防止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發生。br /第九條 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對本單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br /第十條 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采取有效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為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醫療廢物hw01資質辦理;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br /第十一條 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br /第十二條 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 *** 、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br /第十三條 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br /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采取減少危害的緊急處理措施,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同時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 ***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通報。br /第四章 醫療廢物的集中處置br /第二十二條 從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活動的單位,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經營許可證;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不得從事有關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的活動。br /第二十三條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br /(一)具有符合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的醫療廢物貯存、處置設施或者設備;br /(二)具有經過培訓的技術人員以及相應的技術工人;br /(三)具有負責醫療廢物處置效果檢測、評價工作的機構和人員;br /(四)具有保證醫療廢物安全處置的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