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市房地產開發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有關材料;
(2)暫定級、四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申請材料,由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審批、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并核發資質證書;
(3)二級、三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申請材料,由市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初審后,將初審符合條件的企業資質申請材料報省建設廳,由省建設廳審查后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并核發資質證書;
(4)一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申請材料經省建設廳審查后,由省建設廳將符合條件的企業資質申請材料報建設部,由建設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并核發資質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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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申請程序需要什么資料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申請程序
一、準備房地產開發資質核準材料
1、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申報表;
2、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公司章程原件或復印件;
5、企業驗資報告和上年度財務報告(附審計報告)原件或復印件;
6、企業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的復印件,企業工程技術、財務、統計等業務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和身份證的復印件,符合規定數量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的勞動合同或社會保險繳納憑證、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和身份證的復印件;
7、近三年房地產開發統計年報基層表復印件;
8、近三年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料復印件(按項目組卷)。
二、提出申請
申請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有關材料。
三、初審
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明確的初審意見。
四、上報
房地產主管部門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五、審核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進行審核,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六、房地產開發資質核定完畢
準予許可的,于法定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資質證書。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分為一、二、三、四級資質和暫定資質。其中一級資質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批,二級及以下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的申請應滿足以下條件:
1、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具有經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
2、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近三年內無特定違法違規行為。
3、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4、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資質應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擴展資料:
房地產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著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離的部分及其附帶的各種權益。房地產由于其自己的特點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在經濟學上又被稱為不動產。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
在房地產拍賣中,其拍賣標的也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權)、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狀態下的物質實體及其權益。隨著個人財產所有權的發展,房地產已經成為商業交易的主要組成部分,購買房地產是一種重要的投資方式。
參考資料:房地產開發企業百度百科
辦理房地產資質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之一條 為了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房地產開發企業是指依法設立、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第三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申請核定企業資質等級。 未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等級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的企業,不得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 第四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 第五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企業條件分為一、二、三、四四個資質等級。
編輯本段各資質等級企業的條件如下:
(一)一級資質:
1.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3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4.連續5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6.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4人; 7.工程技術、財務、統計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8.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9.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二)二級資質:
1.注冊資本不低于20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1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4.連續3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6.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3人; 7.工程技術、財務、統計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8.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9.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三)三級資質:
1.注冊資本不低于8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4.連續2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5.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2人; 6.工程技術、財務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統計等其他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初級以上職稱; 7.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8.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四)四級資質:
1.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4.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2人; 5.工程技術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初級以上職稱,配有專業統計人員; 6.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7.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第六條 新設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文件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企業章程; (三)驗資證明;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五)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書和勞動合同; (六)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認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暫定資質證書》
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備案申請后30日內向符合條件的企業核發。 《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1年。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可以視企業經營情況延長《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2年。 自領取《暫定資質證書》之日起1年內無開發項目的,《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不得延長。 第七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滿前1個月內向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申請核定資質等級。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其開發經營業績核定相應的資質等級。 第八條 申請《暫定資質證書》的條件不得低于四級資質企業的條件。 第九條 臨時聘用或者 *** 的管理、技術人員不得計入企業管理、技術人員總數。
應當提交的證明文件
第十條 申請核定資質等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文件: (一)企業資質等級申報表;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三)企業資產負債表和驗資報告;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經濟、技術、財務負責人的職稱證件; (五)已開發經營項目的有關證明材料; (六)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及《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執行情況報告; (七)其他有關文件、證明。
分級審批
第十一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實行分級審批。 一級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二級資質及二級資質以下企業的審批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經資質審查合格的企業,由資質審批部門發給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 第十二條 資質證書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作。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資質審批部門可以根據需要核發資質證書副本若干份。 第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涂改、出租、出借、 *** 、出賣資質證書。 企業遺失資質證書,必須在新聞媒體上聲明作廢后,方可補領。 第十四條 企業發生分立、合并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的30日內,到原資質審批部門申請辦理資質證書注銷手續,并重新申請資質等級。 第十五條 企業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術負責人,應當在變更30日內,向原資質審批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六條 企業破產、歇業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業務時,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營業執照后的15日內,到原資質審批部門注銷資質證書。
建筑類中級2-3名、初級2-3名
結構類中級2-3名、初級2-3名
財務類中級1-2名、初級1-2名
經濟類中級1-2名、初級1-2名
統計類中級1-2名、初級1-2名
計算機類中級1-2名
經營類中級1-2名、初級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