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自然資源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的通知》(國辦發〔2019〕8 號)精神,進一步提升不動產登記服務 水平,優化我區營商環境,經與自治區稅務局、住建廳協商,在 未全面實現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和不動產登記系統升級改造 期間,先期實行人員集成。同時,為確保工作銜接有序,流程順 暢,現將人員集成模式下企業申請辦理不動產五大類登記事項的 流程圖及申請材料清單予以發布,請各地參照執行。
附件:企業辦理不動產登記流程圖及申請材料清單
寧夏 *** 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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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辦理預告登記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明;
3.當事人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
4.屬于下列情形的,應提交的材料: (1)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的,提交已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2)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的,提交不動產登記證明、主債權合同、抵押合同; (3)存量房轉移預告登記的,提交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 *** 合同;(4)不動產抵押預告登記的,提交不動產權屬證書、主債權合同、抵押合同。
企業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表、納稅申報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明;
3.屬于下列情形的,應提交的材料:
(1)以出讓方式取得的,提交縣級以上人民 *** 的批準用 地文件、出讓合同、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憑證;
(2)以劃撥方式取得的,提交縣級以上人民 *** 的批準用 地文件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決定書;
(3)以租賃方式取得的,提交土地租賃合同和土地租金繳 納憑證;
(4)以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提交作價出資或入 股批準文件;
(5)以授權經營方式取得的,提交土地資產授權經營批準 文件。
4.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不動產 權籍調查成果;
5.契稅完稅憑證或者減免稅證明材料(稅務部門向不動產 登記機構推送)。
企業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明;
3.不動產權屬證書;
4.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材料;
5.房屋已經竣工的材料;
6.不動產權籍調查表、房地產測繪報告等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
備注:建筑物區分所有的,需提交確認建筑區劃內屬于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 材料。
企業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表、納稅申報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明。
3.不動產權屬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已經辦理預告登記 的,需提交不動產登記證明);
4.屬于下列情形的,應提交的材料:
(1)不動產買賣的,提交買賣合同;互換的,提交互換協 議;贈與的,提交贈與合同;
(2)作價出資(入股)的,提交作價出資(入股)協議;
(3)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并、分立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 交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動產權屬轉移的材 料;
(4)不動產分割、合并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交分割或 合并協議書,或者記載有關分割或合并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實 體分割或合并的,還應提交有權部門同意實體分割或合并的批準 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 (5)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生變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材料; (6)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 *** 的批準文件、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憑證; 5.契稅完稅憑證或者減免稅證明材料(稅務部門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推送)。 備注:對于因破產清算等原因導致不動產轉移的復雜登記事項,所需核稅要件材料由稅務部門另行提出,權利人按要求提交 稅務部門審核。
企業辦理抵押登記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經 辦人身份證明;
3.不動產權屬證書;
4.主債權合同、抵押合同。 備注:在建建筑物抵押的,應當提交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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