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測繪攝影測量與遙感專業資質等級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首次申報的時候,除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外,只能先從乙級開始申報,不能直接申報甲級,只能通過升級獲得。
測繪資質的專業類別十個專業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海洋測繪、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二、測繪攝影測量與遙感專業申報條件:
1、有法人資格;
2、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3、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4、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三、測繪攝影測量與遙感專業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五年。測繪資質證書包括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取得乙級資質滿2年且業績達到標準要求可提出升甲級申請。
業績要求:取得相應專業類別乙級測繪資質滿2年。所申請的每個專業類別近2年完成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600萬元,且完成至少一個金額不低于50萬元的測繪項目
四、測繪攝影測量與遙感專業證書發證機關
證書上發證機關都是省自然資源廳(自然資源部審批的除外)。
五、測繪攝影測量與遙感專業技術裝備:
攝影測量與遙感專業甲級技術裝備:
1.GNSS 接收機、全站儀合計 12 臺或者三維激光掃描儀 2 臺;
2.攝影測量系統、遙感圖像處理系統合計 8 套
攝影測量與遙感專業乙級技術裝備:
1.GNSS 接收機、全站儀合計 3 臺或者三維激光掃描儀 1 臺;
2.攝影測量系統、遙感圖像處理系統合計 2 套
關于技術裝備注意事項:
1.技術裝備要求的“合計”,不需要每種技術裝備都具備。
2.GNSS接收機、全站儀、水準儀精度應當分別不低于 5mm+1×10-6
D、2"、S1。
3.無人飛行測量采集系統:至少同時具備飛行平臺和航攝傳感器(包括相機、機載激光掃描儀、機載 SAR)。
4.專業測繪航攝儀及其他測繪傳感器:包括航攝儀、機載激光掃描儀、航空重力儀、機載 SAR。
5.攝影測量系統:從影像、點云等數據獲取到過程數據處理、成果輸出,均采用數字化或智能化等形式進行的攝影測量系統。
6.遙感圖像處理系統:能夠對遙感圖像信息進行數字化、復原、幾何校正、增強、統計分析、信息提出、分類、識別等圖像加工的系統。
7.地理信息處理軟件:用于處理和分析地理信息的軟件。
8.地理信息系統平臺軟件:用于地理信息系統及數據庫建設的基礎軟件,具備地理信息的獲取、存儲、編輯、處理、分析和顯示等功能,并可支持軟件定制開發。
9.獨立地圖引擎:部署于服務器上,能夠向用戶提供地圖顯示、空間搜索、上傳標注、接口調用等服務的軟件系統。
10.外業數據采集設備:至少同時具備 GNSS 接收機和數據獲取設備。
11.本標準規定的技術裝備數量為更低要求。
六、測繪攝影測量與遙感專業資質人員要求
1.甲級測繪攝影測量與遙感專業資質要求如下:
人員規模:共40人,其中測繪專業高級工程師4人、中級工程師7人、初級工程師13人,測繪相關專業16人
2.乙級測繪攝影測量與遙感專業資質要求如下:
人員規模:共8人,其中測繪專業高級工程師0人、中級工程師2人、初級工程師3人,測繪相關專業3人
七、測繪攝影測量與遙感專業承擔范圍:
攝影測量與遙感專業甲級業務范圍:攝影測量與遙感外業、攝影測量與遙感內業、攝影測量與遙感監理;
攝影測量與遙感專業乙級作業限制范圍:不得承攬兩個及以上省級行政區域范圍的項目(線狀項目除外)
八、關于技術人員要求:
1、專業技術人員包括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得 *** ,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具有測繪專業職稱,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具有測繪相關專業學歷或職稱。用于申請甲、乙級測繪資質的專業技術人員中,退休的專業技術人員分別不得超過2人、1人。
2、測繪專業是指大地測量、工程測量、攝影測量、遙感、地圖制圖、地理信息、地籍測繪、測繪工程、礦山測量、海洋測繪、導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國情監測等專業。
測繪相關專業是指地理、地質、工程勘察、資源勘查、土木、建筑、規劃、市政、水利、電力、道橋、工民建、海洋、計算機、軟件、電子、信息、通信、物聯網、統計、生態、印刷、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保密、檔案等專業。
3、本標準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數量為更低要求。高級別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沖抵低級別測繪專業技術人員,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沖抵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九、申請流程:
準備好上述材料之后,我們就可以開始申請資質了。現在全國的測繪資質申請都是統一網上申報,在統一的網址:全國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試運行)
提交申請后就來到審批流程,具體規定:
(一)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審批機關職責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單位向有關審批機關申請。
(四)審批機關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測繪資質的書面決定。
(五)因特殊情況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六)審批機關作出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審批機關作出不予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單位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