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梳理一下背景:
我國土地規劃始于改革開放之初,在規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條件下啟動。1987 1990年頒布了《國土規劃編制辦法》 自今年以來,我國大部分地區都開展了本行政區域的土地規劃。1998年 2001年,國土規劃職能分配給當時新成立的國土資源部,從2001年開始 年初,國土規劃試點在天津、深圳、遼寧等省(直轄市)開展。
2014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最近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市縣多規則一體化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在全國28個市縣開展多規則一體化試點工作。2019年1月23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建立土地空間規劃體系和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這標志著中國建立土地空間規劃體系的改革和實現多規則一體化將從試點階段進入全面體系的推廣階段。
在名稱方面,土地空間規劃只比土地規劃多空間一詞。規劃差別不大嗎?差異主要在哪里?帶著這個問題,我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比較和梳理,希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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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和空間
(1)土地:中國土地包括土地和海洋土地,其中土地面積960萬平方公里。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有關規定和中國的主張,管轄范圍約為300萬平方公里。-國家土地規劃綱要(2016-2030年)
(2)國土空間:國家 ** 與 ** 權利管轄下的區域空間包括陸地土地空間和海洋空間——《省級土地空間規劃指南》
2.國土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
(1)土地規劃:根據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總體戰略方向和目標,以及規劃區的自然、經濟、社會、科技等條件,制定國家或一定地區的土地開發整改計劃。-《土地規劃辦法》
(2)土地空間規劃:《省級土地空間規劃編制指南》(試行)對土地空間的保護、開發、利用和修復作出總體部署和總體安排
總結:從規劃對象的角度來看,土地和土地空間是指土地和海洋土地,差別不大;從規劃內容來看,土地規劃主要是制定開發整治方案。土地空間規劃包括保護、開發、利用和修復。與土地規劃相比,在開發整治(利用)的基礎上更注重保護和修復。應該說,從定義上看,差異并不明顯。但原則上,與土地規劃相比,空間規劃應更加注重空間結構和功能的整體安排。
(二)從規劃目的來看(1)土地規劃:上世紀 ** 20世紀十年代,土地規劃內容在很大程度上屬于土地開發改造的范疇,進入21世紀人口、資源、環境、經濟矛盾更加突出,糧食安全、區域發展不協調、城鄉差距影響國家政治穩定、社會和諧、經濟可持續發展深層次矛盾逐漸出現。為此,在十五期間,土地資源部在深圳、天津、遼寧、廣東等資源與經濟社會發展之間存在突出矛盾。
(2)土地空間規劃:解決規劃類型過多、內容重疊沖突、審批流程復雜、周期長、地方規劃日夜變化等問題;解決新時期國家生態文明建設;高質量發展;五大發展理念(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國家治理體系升級(大數據、信息平臺等。
小結:國土規劃開展的目的是為了經濟的可持續,社會的和諧發展。國土空間規劃一是解決規劃類型過多,實現“多規合一”,二強調的是生態文明的建設。
(三)從編制主體的角度(1)土地規劃:國家土地規劃由國家規劃委員會組織有關部門、地區和單位編制。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土地規劃,由國務院規劃機構或者國家規劃委員會牽頭,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組成協調委員會或者聯席會議。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其范圍內一定地區的土地規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劃委員會(或計劃經濟委員會)組織,下同)組織有關部門、地區和單位的編制。一個地區、市的土地規劃也可以由地方、市規劃委員會組織。規劃機構和土地機構分別設立的,由土地機構和規劃機構組織。-《土地規劃辦法》
(2)土地空間規劃:國家土地空間規劃是對國家土地空間的全面安排,是國家土地空間保護、開發、利用和修復的政策和大綱,注重戰略,由自然資源部和有關部門組織,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后發布。省土地空間規劃是指國家土地空間規劃的實施,指導市縣土地空間規劃的編制,注重協調,由省 *** 組織,經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后報國務院批準。市、縣、鄉土地空間規劃是本級 *** 對上級土地空間規劃要求的詳細實施,這是對行政區域發展和保護的具體安排,重點是實施。需要報國務院批準的城市土地空間總體規劃,由市 *** 組織編制,經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后,由省 *** 報國務院批準;其他市、縣、鄉土地空間規劃由省 *** 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明確規劃,編制審批內容和程序要求。地方 *** 可以根據當地情況采取措施,合并市、縣、鄉土地空間規劃,鎮可以為單位制定鄉土地空間規劃。
總結:國土規劃的組織主體主要是計劃委員會,1998年 2000年,土地規劃職能分配給當時新成立的土地資源部;土地空間規劃組織的主體主要是各級 *** 和自然資源部(原土地資源部等部門)。
(4)從規劃指導的角度來看(1)土地規劃:土地規劃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資源綜合開發、建設總體布局和環境綜合改善的指導計劃,是編制中長期規劃的重要依據。
(2)土地空間規劃:土地空間規劃是國家空間發展的指南,是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種開發、保護和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總結:土地規劃主要是規劃領域的指導規劃,主要涵蓋資源、建設和環境。土地空間規劃范圍更廣、更基礎,是各種開發、保護和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5)從規劃任務的角度(1)土地規劃:根據規劃區域的優勢和特點,協調土地資源開發、利用、治理和保護、人口、資源和環境的關系,促進區域經濟的全面發展。
(2)土地空間規劃:綜合考慮人口分布、經濟布局、土地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等因素,科學布局生產空間、生活空間和生態空間,加快綠色生產模式和生活模式的形成,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中國。
總結:從任務出發,土地規劃強調通過協調人口、資源和環境之間的關系,促進區域經濟的全面發展。土地空間規劃師進一步明確了協調人口、資源和環境的因素,通過科學布局生產空間、生活空間和生態空間,實現綠色生產模式和生活方式,建設生態文明。應該說,從土地規劃到空間規劃反映了國家發展戰略的變化。
參考文獻:
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 郝慶
吳啟焰《國土規劃、空間規劃、土地利用規劃概念與功能分析》 何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