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省直有關單位:
在2018年度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中,廣大考生自覺遵守考試紀律,但仍有少數考生存在違反考試紀律甚至作弊的行為。為嚴肅考風考紀,教育違紀考生,確保考試公平、公正,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等有關規定,現將陳雄偉等68名考生(詳見附件)違規違紀行為的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經核實,考生陳雄偉等9人(第1-9號)使用禁止帶入考場的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詹建超(第10號)抄襲、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根據人社部令第31號規定,決定取消以上10名考生2018年度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當次全部科目成績,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二、經核實,王思強(第11號)未經允許私自將自己寫錯的答題卡與缺考考生調換;羅錦志(第12號)將試卷帶出考場;莊遠波等3人(第13-15號)未在規定座位參加考試;劉友書等53人(第16-68號)攜帶通訊工具、考試規定以外的電子產品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經提醒仍不改正。根據人社部令第31號規定,決定取消以上58名考生2018年度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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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各有關單位和個人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考試紀律,本著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的精神,組織參加各類考試,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各設區市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加強考場紀律管理和對考生的教育工作,同時責成考生所在單位,對違紀違規考生進行批評教育,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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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