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你好,我們的上級單位是事業單位,擁有地災勘查、設計、評估、監理資質,我們屬于有限公司。我們想把地災勘查、設計、評估資質平移到公司,是否可行!
回復:您好!地質災害防治單位有關資質管理辦法沒有關于允許不同單位進行資質平移的規定,若不同單位發生合并,新單位擬承繼原單位資質,可參照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上公開發布的服務指南有關規定辦理。(地質勘查管理司)
咨詢:我單位遼寧地礦井巷建筑工程公司與12月30日提交地災施工甲級變更相關材料,想詢問下多久能接件?
回復:您好!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申請由自然資源部政務大廳負責接收,關于申請接件問題在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服務”欄中“常見問題”—“地質災害防治單位甲級資質事項辦理常見問題及解答”有相應解答,同時可咨詢自然資源部政務大廳(聯系電話:010-66558741)。(地質勘查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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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我們有兩家企業,一個企業有地災勘查、設計、評估、監理資質,另外一個企業有地災施工資質。如果我們想把監理資質和施工資質對調,把監理資質獨立出來,施工資質和地災勘查設計評估放一起,應該怎么辦理呢?
回復:您好!兩家企業是兩個獨立的法人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未有允許資質在不同法人單位之間轉移的規定,也沒有“對調”的說話,按照資質管理辦法規定,不同法人單位各自擁有的資質不能在法人單位之間轉移。一家法人單位在擁有監理資質情況下擬申請施工資質,需先注銷監理資質;一家法人單位在擁有施工資質情況下擬申請監理資質,需先注銷施工資質。(地質勘查管理司)
咨詢:我單位地災施工資質甲級資質2020年4月到期,在2020年延續中業績不滿足要求,請問可以補正不。
回復:您好! 地質災害防治單位甲級資質審查結果公示期間,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自然資源部地質勘查管理司反映情況,對于不滿足要求的申報材料,不接受替換或補充材料。根據資質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資質延續、新設甲級資質申請未通過的單位,在收到我部《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后,可提交原類別甲級資質新設申請。(地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