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歷史文獻永遠不能如實地反映客觀歷史,地圖也永遠不可能如實地反映現實世界,兩者都是對研究對象的主觀認識,而且兩者也不應以客觀反映研究對象為首要目標和任務,明清時期政區輿圖中對城池的描繪即是這一問題的真實寫照。
城池等級差異
中國古代的政區圖除了描繪政區內的自然景物之外,突出繪制的是政區內的人文景觀,其中最為重要的又是各級衙署所在的治所城池。如美國國會圖書館藏清代中期繪制的《浙江輿圖》,圖中重點表現的就是各級治所城池,即省城、府城、州城、廳城、縣城以及一些這一時期依然以各種方式被使用的從明代留存下來的衛所城池。圖中的城池以形象畫法繪制,繪有城墻、城門、城樓等,且描繪得非常細致,比如將城墻施以灰色,并用墨線勾出磚縫,以表現城墻?L磚的形象;城樓細致地繪出了房屋開間及屋脊上的螭吻。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圖中對于各級治所城池的描繪意圖通過多個側面表達出一種伴隨著城池行政等級而來的等級差異:
美國國會圖書館藏清代中期繪制的《浙江輿圖》(本文圖片均由作者提供)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省城1座,即杭州府城。圖上將該城城墻輪廓繪制為南北略長的矩形,是整幅地圖所有城池中所占圖幅面積更大的,城門10座。
府城10座,皆被繪成南北略長的矩形,圖面面積大小基本相同,且都小于省城。所有府城統一繪制有4座城門。
縣(屬州、屬廳)城63座,皆被繪為東西略長的橢圓形,圖面面積小于府城,但所占圖幅大小基本一致。每座縣城都繪有4座城門。
衛、所、司、鎮城12座,這些城池都不是行政治所城市,但在軍事上有一定重要性,統一用以閉合菱形符號表示。
此外,省城和府城城門皆繪制有兩層城樓,縣級城池都沒有繪制城樓。
這種繪制 *** 并不為《浙江輿圖》所獨有,如中國國家圖書館藏繪制于明代萬歷時期的地圖集《江西全省圖說》。以圖集中的《贛州府圖》為例,圖中贛州府城被繪制為不規則的橢圓形,城門4座,在北城墻上還繪有1座城臺;11座縣城大部分被繪制為橢圓形,少量為方形或者不規則形,所占圖面大小相仿,但不足府城的一半,皆繪有城門4座。此外,府城的城樓為兩層,縣級城池的城樓則被繪為一層。顯然,這幅地圖同樣彰顯了城池之間伴隨著行政等級而來的差異。
又如中國科學院圖書館藏清初繪制的云南省地圖集《云南輿圖》。以圖集中的《云南府圖》為例,圖中云南府城占地面積更大,由于該圖殘缺,因此城門數量不詳,城門上的城樓為三層;各個縣級城池面積大致相當,雖形狀略有差異,但大都近似為橢圓形,城門大都為4座,也有少量為5座,城門上的城樓基本為兩層;縣級以下城池數量不多,基本被繪制為大小近似的圓形,城門數量多少不一,但城樓皆為一層。
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清康熙年間繪制的《江西省府縣分圖》、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清咸豐年間繪制的《盛京全省山川道里四至總圖》等圖中的城池也采用了類似的繪法,可見這種繪法在明清時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緊接而來的一個問題就是,這種在政區圖中普遍表現的井然有序、等級森嚴的城池序列是否是對現實的真實反映呢?
地圖所繪與現實差異甚大
明清時期與城墻有關的資料非常容易找到,如《嘉慶重修大清一統志》中就記載了各地城池的實際狀況,下面基于這一資料將《浙江輿圖》中涉及到的城池的實際情況與地圖所繪進行對比。
對于省城,《一統志》記“杭州府城,周三十五里有奇,西南屬錢塘縣治,東北屬仁和縣治,門十”,與地圖相比,兩者在城門數量方面是一致的。
關于10座府城,《一統志》的記載如下:
嘉興府城,周九里有奇,門四,濠南引鴛鴦湖水,西引漕渠會于北門外,廣二十丈。
湖州府城,周十三里一百三十八步,門六,濠周其外。
寧波府城,周十八里,門六,水門二,北面濱江,三面為濠。
紹興府城,周二十里有奇,門五,水門四。
臺州府城,周十八里有奇,門五。
金華府城,周九里一百步,門七,南臨大溪,三面環濠。
衢州府城,周四千五十步,門六,三面浚濠,西阻溪。
嚴州府城,周八里二十三步,門五,東、西、北有濠。
溫州府城,周十八里,門七,南臨河,北負江,東、西為濠。
處州府城,周九里有奇,門六。
由這些記載來看,這些府城城垣的周長差異極大,其中最小的為嚴州府(八里二十三步),更大的是紹興府城(二十里有奇),前者的周長只有后者的五分之二;就城門而言,所有府城中,只有嘉興府城為4座城門,其他府城城門的數量都超過4座。由此來看,文獻所記載的各個府城的城門數量和周長,與地圖所繪相去甚遠。
由于縣城數量太多,無法一一列舉,現選取金華府屬縣城墻的實際情況來與地圖所繪進行對比。
蘭溪縣城,周二里三百二十三步,門四。
東陽縣城,周一千三百三十五丈,水陸門各四。
義烏縣城,舊周三里有奇。明嘉靖中筑石,門四,后增為七門。
永康縣城,無城,明末建東西二門,疊石為樓,北倚山,南阻水為固。
武義縣城,周十里八步,門五,又小門四。
浦江縣城,周五里一百二十步,門四,又偏門五?! ?/p>
湯溪縣城,周三里,門三。
7座縣城中,永康縣沒有城墻,但在圖中卻被繪制得與其他城池無異;其余各縣城之間無論是城垣長度還是城門數量都存在差異,與圖中所表達的那種整齊劃一相去甚遠。由此來看,與府城相似,圖中所繪并不是對現實情況的反映。還需要強調的是,金華府下屬的武義縣城其周長(十里八步)要超過金華府城的周長(九里一百步),此外東陽縣的周長(一千三百三十五丈,約7.4里)與金華府城的周長相近,因此圖中所表達的那種府縣城周長之間的等級差異,也不是對現實情況的真實反映?!?/p>
此外,就城墻輪廓的形狀而言,《浙江輿圖》也不是對真實情況的反映。圖中所有府城皆被繪制為矩形,但現實中寧波、嘉興等府城的形狀更近似于橢圓形;幾乎所有縣城在圖中皆被繪制為圓形,這也與現實情況不符,如嵊縣的形狀應當更近似于扁長形。
將上文所提到的其他輿圖與文獻所載實際情況進行比照,也會得出同樣的結論,或是城墻的周長、或是城門的數量,地圖所繪與實際情況差異較大?!?/p>
更有甚者,我們可以發現中國古代同一地圖集中的不同分幅圖,根據各圖所展現的政區等級的不同,圖中所繪城池的上述那些可以“等級化”的內容也隨之發生了變化。如前文提到的明萬歷年間繪制的《江西全省圖說》,在總圖即《江西布政使司圖》中,省會城池南昌府的城門上繪制了雙層城樓,各個府城繪制了單層城樓,縣城則不繪城樓;在各府的分圖中,府城城樓則被繪制為雙層城樓,縣城為單層城樓;而在縣圖中,縣城的城門上基本繪制的都是雙層城樓。這顯然不是對實際情況的描繪,更多體現了一種滲透到地圖繪制中的用城樓層數來體現行政等級的觀念。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清晰地認識到,明清時期政區輿圖中所描繪的城池與現實差異甚大,而且顯然并不是地圖的繪制者不知道現實情況,畢竟上文所提到的大部分地圖都是官方繪制的,而且與此有關的材料也來之甚易,這顯然是繪制者有意為之的結果。這種有意為之,其目的應當是為了建立一種基于城池行政等級的明確的等級體系,即在地圖中除了使用表達城池本身的行政等級的文字,即某某府、某某州、某某縣之外,更希望通過圖形,更為直接地表達出城池的行政等級。
《江西全省圖說》之《贛州府圖》
一種基于現實的“理想”
建立明確的等級制度是中國自古以來的重要傳統之一,紛繁的禮法制度、官品制度、宗法制度等等無不在表達著這種傳統。不過,中國古代很多看上去等級森嚴的制度實際上只是一種(基于現實的)“理想”,一種希望建立秩序、等級的理想。但現實社會是復雜的,無論任何時代、任何地域,都免不了存在等級之間的流動以及跨越等級的現象。因此,即使某種制度在制定時很好地劃分了某種對象的等級,但隨著時間的流逝,這種制度最終必然會化為一種美好的理想。
這樣的例子在中國古代城池史中也是存在的。中國歷史上大概只有在西周時期制定過城市規模與城市等級相對應的制度,即《左傳?隱公元年》所載鄭大夫祭仲所陳述的“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三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而且這一制度應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執行,即杜正勝在《古代社會與國家》中提到的“西周時代的城制大小有序,當非無稽之談……城邑大小的等級次序基本上依循著強干弱枝的原則,在周天子權威盛行時,這原則也是確實執行的”,但到了春秋戰國時期,隨著周天子權威的衰落,這一制度就逐漸崩潰了。
這種等級理想影響深遠,一直延續至今,甚至左右了研究者對于史實的認識,使得他們以理想化的等級觀念構建了古代歷史。如在中國古代城市研究中,一些研究者提出中國古代城市的行政等級決定了城市規模,如陳正祥在《中國文化地理》中明確提出這兩者之間的必然聯系,即“地方行政的等級,顯然左右城的規模。國都之城概較省城為大,省城概較府、州城為大,而府、州之城又較縣、廳城為大”。馬正林在《中國城市歷史地理》中提出了更為絕對的觀點,認為從漢代以后“中國城市的規模和分級已經趨于定型,即首都更大,省、府州、縣依次減小,下一級城市超越上一級城市規模的狀況幾乎是沒有的,除非城市的地位升格,城市的規模才會隨之升格”。但實際情況絕不如此,按照本人《清代的城市規模與行政等級》一文的研究,至少明清時期不僅行政等級低的城市規模超出行政等級高的城市規模的現象比比皆是,而且按照統計學,城市的行政等級與城市規模之間的相關性也很低。正如魯西奇在《城墻內外:明清時期漢水下游地區府、州、縣城的形態與結構》中所說,“一個治所城郭的規模、形制,除了受行政等級的影響外,還受到歷史、微觀地形地貌、交通、地方經濟發展特別是商業發展乃至風水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顯然即使中國古代存在這樣的理想,但在現實中也是難以實現的。有趣的是,如以陳正祥和馬正林的概念為基礎繪制中國古代城池圖的話,那么這一地圖應當與前文所介紹的那些地圖在形象上是非常近似的。
總之,理想與現實是存在差距的,古今中外都是如此,因此對于各類史料,甚至是當今的文獻,也應當首先將其中記載的各種制度、規定、禮儀、規范、思想等看成是一種理想,而不是現實。當然對于史學研究而言,研究文獻中記載的各種制度、規定、禮儀、規范、思想自有其價值所在,因為其中反映了這些制度、規定、禮儀、規范、思想書寫者心目中蘊含的理想。不過,就對于復原歷史過程、現象而言,這些制度、規定、禮儀、規范、思想只是引導我們研究實際情況的入門磚,因為沒有這些制度、規定、禮儀、規范、思想的引導,那么放在研究者面前的很可能是大量雜亂無章的史實,只有通過這些制度、規定、禮儀、規范、思想,研究者才便于將相關的史實聯系、整合、規范起來,從而建立一種歷史認識。但最為重要的是,研究者應當意識到,這些制度、規定、禮儀、規范、思想對于歷史研究也只是入門磚而言,因為無論對于這些制度、規定、禮儀、規范、思想及其演變過程復原得再好、再完整,它們也只是一些理想而已,而不一定是實際情況。當然,其中也不乏甚至必然包含有對實際情況的反映,但這些需要研究者去進行甄別。
被弱化的地圖作用和價值
此外,我們還要考慮到這樣一個問題,即為什么我們現代人會認為地圖要反映現實、真實的地理景觀?解答這一問題的關鍵在于地圖的定義。近代以來,隨著“科學主義”的興盛,越來越傾向于用量化的方式對“地圖”加以定義,翻開任何一本現代地圖學教科書,就可以發現這些著作中在確定地圖是表示地球表面的圖形的同時,幾乎都用“數學”或“科學”的表現形式來加以限定,如K.A.薩里謝夫著,李道義、王兆彬譯的《地圖制圖學概論》中對地圖做了如下界定:“由數學所確定的經過概括并用形象符號表示的地球表面在平面上的圖形,用其表示各種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的分布、狀況和聯系,根據每種地圖的具體用途對所表示現象進行選擇和概括,結果得到的圖形叫做地圖。”在這種“地圖”的定義之下,近現代以來無論是學術界還是民間,大都會將地圖看成是對現實世界的真實反映,但這種認識是完全錯誤的。上述這種對于“地圖”的定義實際上存在兩個問題,即:地圖的表現形式是否只有這一種?用表現形式來對地圖的定義加以限定是否合適?通過梳理地圖的發展史,之一個問題的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在整個地圖發展史上,中西方古代地圖的主流使用的大都是“非科學”的表現形式。也許很多人可能會問,如此一來如何區別地圖與圖畫呢?在思考這一問題之前,請先回答這樣一個問題,地圖與圖畫的區別是我們當代人(也許是近代以來)的意識,但古人有那么明確的區分嗎?由此可以認為,僅僅以用“科學” *** 繪制來對地圖的定義加以限定,將會把歷史上大量的地圖排斥在外,這種定義顯然并不合適。
《云南輿圖》之《云南府圖》
由此,我們再考慮第二個問題,由于地圖表現形式的多樣性,至少可以分為兩種,即“科學”和“非科學”的,因而用表現形式來作為限定是不合適的;而且對于某一事物的定義,應當是對其本質特征或一個概念的內涵和外延所作的確切表述,使其能與其他事物區別來開。那么地圖的本質特征應當是什么呢?在這一點上,現代地圖的定義是可取的,即“表示地球表面的圖像”。
但是,這種“表示地球表面的圖像”,絕不是一種對“地球表面”客觀的表示,即使是所謂“科學”的近現代地圖,實際上也并不以追求對地球表面客觀、準確的表達為本質特征。以今天經常會使用到的Google Earth(簡稱GE)為例。GE建立在衛星影像基礎之上,可以說在很大程度上是對世界的客觀反映,但是為什么谷歌不將其命名為“GoogleMap(谷歌地圖)”呢?谷歌還開發有網頁版的地圖,即“谷歌地圖”,在其默認的打開模式中,主要表現有簡單的地形、交通網等等,而且附有比例尺,也就是說附加有大量人為要素,類似于我們今天通常見到的紙本地圖,雖然也能疊加衛星航片,但疊加后并不影響原來那些人為標識的地理要素的顯示;GE則與此不同,如果勾選掉左側的一些選項,其底圖上不具有任何地名、交通線等通常地圖上所顯示的內容。谷歌沒有將其命名為GoogleMap,而是GoogleEarth,其實就已經清楚地表明了谷歌認為這種純粹“客觀”表現了地球地形,沒有進行人為加工、附帶有人工元素的照片并不是地圖。
《會說謊的地圖》的作者馬克?蒙莫尼爾,對地圖做過如下定義:“地圖并不是客觀地理的再現物,它只是一種中介,人們運用它或通過它,引導或獲得對世界的理解?!毙枰獜娬{的是,這種“對世界的理解”并不能狹隘地理解為是對“客觀地理”的再現,至少應當理解為是一種對世界或者局部地區的主觀認識和主觀再現??傊?,地圖是用來“用”的,這種“用”有著大量表現方式,其中大部分都可能是主觀的。實際上,又有誰規定地圖要真實地反映地表?這大概是近代以來才逐漸被強化的概念,其原因應當與遠洋航海對于地圖準確性要求的提高,以及國家疆界、領土意識的提高等因素密切相關。
因此,如同歷史文獻永遠不能如實地反映客觀歷史,地圖也永遠不可能如實地反映現實世界,兩者都是對研究對象的主觀認識,而且兩者也不應以客觀反映研究對象為首要目標和任務,明清時期政區輿圖中對城池的描繪即是這一問題的真實寫照。而且從這一角度而言,現代以“量化”概念定義的“科學”的地圖,實際上在很大程度上背離了最初地圖繪制的目的,局限和弱化了地圖的作用和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