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線管理條例
說明:已被2013年3月1日施行的《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線管理條例》代替。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促進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保障有關權利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之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九條 市、縣(市、區)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備城市供水管網設施設備的管理檔案;屬于地下管線的,自然資源規劃管理部門應當將其納入到城市地下管線信息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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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城市道路應保持平整完好。 ?城市道路上各種地下管線蓋板的設置應與路面標高一致,發生沉降、缺損,產權單位或專業管理部門應及時修復。 ?城市道路各種地下管線如發生爆裂、損壞、滲漏等情況時,產權單位或專業管理部門應及時修復。
權屬,責令地下管線產權單位測定其坐標、標高及走向,地下管線產權單位應當及時將測量的材料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報送。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2、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有以下內容:第①條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許可行為,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促進測繪行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3、法律分析:《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的規定。
4、法律分析:《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包括:總則、申請與受理、審查與決定、變更與延續、監督管理、罰則、附則7章37條。法律依據:《測繪資質管理規定》第四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測繪資質等級標準和業務范圍
1、企業法人中云南省昆明市測繪資質實施管線子項的甲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云南省昆明市測繪資質實施管線子項;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丁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申請導航電子地圖制作資質的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6000萬元。
2、申請甲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1200萬元,且有3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3、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法人中的甲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丁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主要內容: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法律分析:《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包括:總則、申請與受理、審查與決定、變更與延續、監督管理、罰則、附則7章37條。法律依據:《測繪資質管理規定》第四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