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然保護地主管部門:
為全面落實林長制督查考核有關要求,進一步規范地質公園和海洋特別保護區建設管理,現就加強地質公園和海洋特別保護區總體規劃編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真梳理和編制規劃。在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過程中,各市要全面梳理現有國家級、省級地質公園和海洋特別保護區規劃編制情況,填寫《地質公園總體規劃編制情況統計表》(附件1)、《海洋特別保護區總體規劃編制情況統計表》(附件2)。規劃已批復或印發且在規劃期內的,可繼續實施,待規劃到期或整合優化工作結束后,再組織編制新的規劃。未編制規劃(含規劃未經批復或印發)以及已批復或印發的規劃過期的,要抓緊組織編制規劃,確保達到林長制督查考核要求。
二、統籌好保護與發展。各地要秉持“保護優先、科學利用、生態為民”的理念,以規劃編制為契機,妥善處理好保護與發展的關系。按照國家林草局要求,現有保護地建設管理和保護利用,仍以批復設立(晉升、調整)時的邊界為準。整合優化期間,編制規劃原則上不對自然保護地范圍進行調整。要充分利用已有資源調查成果,按需開展必要的補充調查,全面摸清保護地資源家底,明確各類保護對象的等級、數量、范圍及空間分布等情況;要充分對接國土空間規劃、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其他行業規劃,結合整合優化預案成果科學確定功能分區,合理劃定保護對象的保護范圍,實現生態保護、綠色發展、民生改善相統一。
三、規范規劃編報程序。地質公園規劃編制發布應嚴格執行《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強地質公園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魯自然資字〔2021〕114號)規定的編報程序和要求。海洋特別保護區總體規劃由保護區管理機構嚴格按照《海洋特別保護區功能分區和總體規劃編制技術導則》(HY/T118-2010)組織編制。地質公園、海洋特別保護區總體規劃經設區市自然保護地主管部門轉報省自然資源廳審查,省自然資源廳組織專家進行現場考察和論證后,國家地質公園和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的總體規劃轉報國家林草局審批,省級自然保護地總體規劃由省自然資源廳批準。
四、有關要求。各市于3月10日前組織填寫附件1、2,并報省自然資源廳,規劃已批復或印發且在規劃期內的,應隨同報送批復或印發文件和規劃文本。確需編制總體規劃的,應于6月底前完成規劃編制,并報省自然資源廳。省自然資源廳將對自然保護地規劃編制情況和林長制考核結果進行通報。
附件:1. 地質公園總體規劃編制情況統計表
? ? ?? 2. 海洋特別保護區總體規劃編制情況統計表
?????????????????????????????山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2年3月3日
原標題: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強地質公園和海洋特別保護區總體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
鏈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ywdt/tzgg_29303/202203/t20220304_38688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