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 *** ,市 *** 直屬各單位:
《加強市本級經營性用地做地攻堅和儲備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市 *** 第1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麗水市人民 *** 辦公室
2023年3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加強市本級經營性用地做地攻堅和儲備管理
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樹立“大做地”理念,提升市本級經營性用地做地攻堅(以下簡稱“做地攻堅”)質量,強化收儲土地日常管理和有序供應,提高 *** 對土地資源要素保障和土地市場調控能力,根據《浙江省人民 *** 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地儲備工作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浙政辦發〔2022〕31號)、《浙江省土地儲備工作指引》(浙自然資發〔2022〕10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加強做地攻堅和儲備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 ***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 *** 主導、市區聯動,各方協同、規范運作,多頭做地、統一儲地,嚴格標準、凈地交付”工作原則,圍繞“謀地、做地、儲地、管地、出地”一件事管理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做地攻堅和儲備土地科學管護工作機制,有效發揮土地儲備在配置土地資源和調控土地市場中的基礎性、平臺性作用,為保障國土空間規劃順利實施,土地供應科學有序,實現土地價值提升、城市有機更新、產業集聚發展、城市品質彰顯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任務
(一)構建完善做地攻堅協同機制。
1.根據《進一步明確市區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體制意見》(麗政發〔2022〕26號)精神,蓮都區 *** 為市本級經營性用地計劃收儲地塊“凈地”交付責任主體,負責政策處理“凈地”交付和部分土地前期做地責任落實。蓮都區 *** 可安排相關街道辦事處等區屬機構作為做地攻堅具體責任單位,負責開展政策處理以及建筑垃圾清運、臨時改水改道、圍墻構筑和土地清場等土地前期做地具體工作,并根據做地項目推進工作需要,會同市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開展必要的土地平整和表土剝離。
2.市自然資源局作為市本級經營性用地儲備管理工作主管部門,承擔經營性用地的儲備計劃編制、計劃收儲地塊做地任務安排、儲備入庫驗收、儲備資產監管、儲備土地供應等職能。市土地儲備中心作為經營性用地計劃收儲地塊項目業主,協同推進相關地塊做地攻堅,并具體承擔儲備土地驗收入庫、資金撥付與結算、日常管護、桿(管)線遷移等工作。市本級不涉及集體土地與房屋征收(如:國有土地收購)的經營性用地計劃收儲地塊,經市 *** 同意,可由市屬國有公司作為項目業主單位。
3.市征收指導中心作為市本級經營性用地計劃收儲地塊做地攻堅政策處理指導和督促單位,會同市自然資源局等部門督促推動蓮都區 *** 等有關做地責任單位按照做地進度要求加快做地攻堅,協調推進做地攻堅政策處理難題破解,負責依據年度任務開展做地攻堅涉及征收政策處理考核。
4.市直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協同做好做地攻堅資金保障、土地前期開發、周邊配套設施建設等相關工作。
(二)科學合理編制土地收儲計劃。
1.市自然資源局會同市發改、財政、建設、征收等相關部門及蓮都區 ***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等,綜合分析用地需求、市場調控方向、土地開發利用現狀、資金保障能力等,合理編制土地儲備三年滾動計劃,明確未來三年擬收儲的土地資源總量、結構、布局、時序,并結合城市功能規劃,對收儲地塊周邊教育、醫療、城市道路等城市基礎配套建設提出統籌安排建議,并與年度 *** 投資計劃做好充分銜接。
2.市自然資源局會同市發改、財政等相關部門,結合年度土地市場需求和財政收支預算要求,從區塊發展整體更優角度確定年度經營性用地安排,在每年11月底前,分別編制下一年度土地出讓計劃、土地收儲計劃。年度出讓計劃原則上與前3年出讓總量平均值相當,年度收儲計劃原則上不少于前3年出讓總量平均值。
3.市自然資源局根據年度土地儲備計劃,牽頭蓮都區 *** 和市發改、征收、建設、生態環境、文廣旅體、教育、水利、園林等相關部門及桿(管)線業主開展經營性用地計劃收儲地塊實地踏勘,由相關部門出具文物考古、古樹名木、土地污染、市政設施、砂石資源、地質災害、河道(溝渠)、進場道路、桿(管)線等相關書面意見建議后(包括地塊開發意見、具有限制性影響的審查要求等),分地塊編制做地任務清單,明確收儲紅線范圍,明確做地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將經營性用地計劃收儲地塊政策處理攻堅任務報市發改委,由市發改委牽頭,會同市征收指導中心下達年度政策處理攻堅任務。同時,將除政策處理外的做地攻堅任務報市 *** ,由市 *** 下達年度做地攻堅任務。
(三)嚴格落實土地“凈地”收儲要求。
1.做地攻堅單位根據《麗水市本級經營性用地收儲入庫驗收標準》,并符合《麗水市本級經營性用地做地攻堅“凈地”交付標準》相關要求的,向市自然資源局提出“凈地”交付入庫申請。
2.市自然資源局牽頭組織市直有關部門開展“凈地”入庫驗收工作。符合交付標準的,由做地單位與市土地儲備中心辦理交地手續,完成土地及相關資料移交,視情辦理儲備土地不動產權證書并納入土地儲備庫統一管理;不具備入庫標準要求的,相關單位須繼續完成相關問題整改后方可入庫。
3.對須開展文物考古調查保護、古樹名木保護、土地污染調查治理、市政設施遷改、河道(溝渠)改造、砂石資源利用、地質災害調查治理、進場道路施工、桿(管)線遷改等地塊,由項目業主單位根據相關要求會同相關單位明確實施主體后同步啟動改造(治理)相關工作,不得影響土地供應或建設。
(四)強化土地收儲資金需求保障。
1.做地攻堅地塊涉及的政策處理、土地清場、圍墻構筑、表土剝離、土地平整、建筑垃圾清運、臨時改水改道、桿(管)線遷移等土地前期做地費用納入土地收儲成本。探索通過讓渡部分土地增值收益等形式,鼓勵市屬國有公司自籌資金實施“未來社區”等片區經營性用地做地開發。市財政局負責做地攻堅和儲備土地管理資金保障,按照做地進度及時撥付。
2.市土地儲備中心要加強土地儲備成本核算,建立土地儲備資金臺賬,詳細記錄每筆撥付資金的對象、金額等信息,并對撥付資金對應地塊實行全程跟蹤,及時掌握對應地塊的做地進度。做地攻堅單位是資金使用主體,要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土地儲備資金,并實行專賬支出和核算。市土地儲備中心要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做地項目進行審計,并根據審計結果按要求及時完成結算。
(五)統籌推進周邊配套設施建設。
市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大做地”要求,統籌謀劃推進城市國土空間科學布局和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做到土地開發到哪里,城市配套就跟進到哪里,努力實現“謀劃一塊好地,助推一方發展”目標。市發改委要結合土地儲備三年滾動計劃及周邊城市基礎配套建設安排建議,協調建設、交通、教育、醫療、民政、水利等相關部門,合理謀劃周邊市政道路、綜合管廊、教育醫療、社區服務、文化體育、公園綠地等城市基礎配套建設安排,并根據周邊收儲土地開發時序,及時將相關建設項目列入年度 *** 投資計劃,同步推進城市基礎配套項目建設,助推城市品質和儲備土地價值提升,實現土地經濟價值和社會效益相統一。
(六)切實強化儲備土地日常管護。
經營性用地驗收入庫后,由市土地儲備中心委托市儲備土地經營公司負責進行統一管護,構建數字化“智管”平臺,做好資產巡查、揚塵防治、臨時利用、安全生產等日常管護工作,保障收儲土地不受侵害和及時供應。市土地儲備中心負責做好儲備土地“凈地”出庫工作,根據土地儲備監測監管系統要求取得預出庫單號,未入庫的土地不得公開出讓。對雖已入庫但仍未實現“凈地”的儲備土地,由市土地儲備中心負責對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并結合儲備土地供應計劃分年度進行分解落實,一并納入做地攻堅任務清單,確保逐步實現“凈地”入庫、地等供應。市自然資源局要按照年度土地供應計劃,提前做好控規調整、規劃設計條件出具、出讓文件編制等工作,確保收儲土地有序供應。市自然資源局要加強土地儲備數據多跨高效共享,逐步實現土地儲備全周期管理,實現跨層級、跨部門數據共享共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市 *** 分管領導為組長,市 *** 相關副秘書長及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征收指導中心和蓮都區 *** 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市宣傳、教育、建設、公安、民政、 *** 、財政、生態環境、文廣旅體、水利、國資、林業、綜合執法、電力、供排水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本級經營性用地做地攻堅和儲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和重大事項決策部署。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做地謀劃備供組、凈地交付攻堅組、配套建設推進組、做地督導考評組等5個工作組,分別由市 *** 相關副秘書長和市自然資源局、蓮都區 *** 、市發改委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具體工作協調調度及計劃謀劃、做地攻堅、審核把關、問題破解、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聚焦問題破解。探索建立以成片區域為工作單元,由屬地街道主要負責人任“地長”的工作推進機制,負責統籌推進攻堅地塊政策處理、配套建設、前期開發等工作,進一步提高工作的前瞻性、系統性和整體性。對于推進做地攻堅過程中涉及的需市直部門配合協調的事項,可由蓮都區 *** 梳理匯總問題清單,提交至綜合協調組研究督辦。綜合協調組定期召集各組召開工作例會,聽取工作推進情況匯報,研究破解凈地交付攻堅組提出的做地攻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其中對做地攻堅過程中涉及征收政策疑難個案問題或需要協調商議確認的事項,根據《進一步明確市區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體制意見》(麗政發〔2022〕26號)精神,按照重大問題協調機制和市直部門協調機制解決。
(三)強化督查考核。由市自然資源局會同市發改委、市征收指導中心等部門,將做地攻堅工作任務作為市區相關部門加扣分項;做地攻堅政策處理具體按市區重點項目政策處理考核機制執行,納入市委市 *** 對蓮都區的年度綜合考核(單列分值),并與市對區財政支持資金相掛鉤。對做地單位提出的問題和各工作組安排的工作,相關單位不予配合或推進破解不力的,經市 *** 相關副秘書長同意后,提交市 *** 督查室進行督促交辦。同時,要持續加大做地攻堅工作宣傳報道和土地市場推介力度,進一步營造全民參與城市建設發展的良好氛圍。
四、其它
市本級非經營性用地的做地攻堅,可參照本意見做法。
附件:1.市本級經營性用地做地攻堅和儲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單位職責
2.麗水市本級經營性用地收儲入庫驗收標準
3.麗水市本級經營性用地做地攻堅“凈地”交付標準
附件1
市本級經營性用地做地攻堅和儲備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單位職責
一、成員名單
組 長:杜興林(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 組 長:周和平(市政協副主席、市發改委主任)
張穎潔(市政協副主席、市自然資源局局長)
蔡毓良(市 *** 副秘書長)
張曉紅(市征收指導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張 妍(蓮都區區長)
成 員:藍 海(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委網信辦主任)
潘惠健(市自然資源局黨委書記)
桑文勇(市教育局副局長)
吳新立(市建設局副局長)
陳洪軍(市發改委副主任)
鄒海亮(市公安局副局長)
李信華(市民政局副局長)
羅 俊(市 *** 局副局長)
孫海敏(市財政局副局長)
周國偉(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吳立華(市文廣旅體局副局長)
張映輝(市水利局副局長)
蔣仲勝(市國資委副主任)
黃文松(市林業局副局長)
饒偉貞(市綜合執法局副局長)
葉 東(市征收指導中心副主任)
周亞軍(蓮都區副區長)
趙漢鷹(麗水電業局副局長)
羅 華(市供排水公司副總經理)
以上成員如有變動,由所在單位接任領導自然更替。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做地謀劃備供組、凈地交付攻堅組、配套建設推進組、做地督導考評組等5個工作組,分別由市 *** 相關副秘書長和市自然資源局、蓮都區 *** 、市發改委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具體工作協調調度及計劃謀劃、做地攻堅、審核把關、問題破解、督查考核等工作。
(一)綜合協調組。
組 長:蔡毓良
副組長:潘惠健、葉建光
成 員:市自然資源局、市建設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征收指導中心、蓮都區 *** 負責人。
主要職責:負責召 *** 議(原則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協調推進解決做地攻堅涉及的問題和困難,督查督辦做地項目進展情況;協調推進周邊各類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城市基礎配套相關工作。
(二)做地謀劃備供組。
組 長:潘惠健
副組長:陳喜民、陳洪軍、朱銘
成 員:市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建設局、市財政局、市林業局、市征收指導中心、蓮都區 *** 及相關項目業主、桿(管)線管理單位負責人。
主要職責:負責擬定經營性用地計劃收儲地塊做地攻堅計劃;負責做地攻堅地塊紅線范圍的確定及控規的調整匹配;負責成片開發、農轉用及征收、林地等相關報批工作;負責地塊涉及的桿(管)線遷移工作;負責完成做地任務后的“凈地入庫”驗收工作。
(三)凈地交付攻堅組。
組 長:張 妍
副組長:周亞軍、陳喜民、葉 東
成 員:蓮都區 *** 、市自然資源局、市征收指導中心、蓮都區征收指導中心、巖泉街道、紫金街道、白云街道、萬象街道、聯城街道、相關項目業主單位負責人。
主要職責:負責實施具體做地攻堅工作;負責做地攻堅涉及的政策處理工作;負責做地攻堅涉及的土地與房屋征收(收購)、權證注銷、臨時改水改道、地塊清場(古樹名木處置)、土地平整(建筑垃圾清運)、封閉圍墻構筑工作;負責做地工作中的 *** 維穩工作;負責配合各實施單位做好文物考古調查保護、土地污染調查治理、市政設施遷改、河道(溝渠)改造、砂石資源利用、地質災害調查治理、進場道路施工、桿(管)線遷改等相關工作。
(四)配套建設推進組。
組 長:周和平
副組長:陳洪軍、丁勇方、吳新立、孫海敏
成 員: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建設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文廣旅體局、市園林管理中心、麗水電業局、市供排水公司、相關項目業主單位負責人。
主要職責:負責系統謀劃并同步推進做地項目周邊市政道路、綜合管廊、海綿城市、防洪排澇、供水、排水、供電、燃氣、公共照明、通訊電纜、廣場、停車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及教育、醫療衛生、便民市場、文化體育、公園綠地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五)做地督導考評組。
組 長:潘惠健
副組長:陳喜民、陳洪軍、葉 東
成 員:市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征收指導中心、市建設局、蓮都區 *** 、區征收指導中心、相關項目業主單位負責人。
主要職責:負責依據年度做地攻堅計劃督促推動有關做地責任單位按照進度要求加快做地攻堅;負責依據年度任務開展做地攻堅考核,做地攻堅政策處理具體按市區重點項目政策處理考核機制執行。
二、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做地攻堅相關工作的宣傳報道及輿論管控。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編制市本級土地儲備三年滾動計劃、年度土地出讓計劃、經營性用地土地儲備計劃,報請市 *** 審批;根據市 *** 審批結果編制年度經營性用地計劃收儲地塊做地攻堅任務清單;負責出具做地攻堅相關項目規劃等相關許可;負責協調因不動產統一登記數據原因造成未注銷的歷史登記信息方面疑難問題;負責牽頭組織對完成做地攻堅任務后的“凈地入庫”驗收工作;負責違法用地處置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做地攻堅相關項目的立項工作;負責牽頭指導督促相關單位做好做地項目周邊各類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謀劃建設推進;會同市征收指導中心做好年度做地攻堅涉及政策處理任務下達及考核。
市衛生健康委:會同蓮都區衛生健康部門做好做地攻堅項目周邊醫療衛生健康項目配套建設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基礎教育資源整體布局規劃,統籌做好中心城區學校優質發展指導;負責規劃布局未建(擴建除外)教育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并組織實施。
市建設局:會同市城 *** 司等建設單位負責安置房建設工作;指導做地攻堅所涉及的項目工程現場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項目地塊地下市政設施核查及周邊規劃布局未建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
市征收指導中心:負責實施市本級經營性用地計劃收儲地塊做地攻堅相關征收政策研究制訂、業務指導和做地攻堅涉及征收進度督促工作;負責市本級安置房建設(含配建安置房)實施計劃擬定、核對安置面積、落實安置房源;負責牽頭協調推進做地攻堅涉及征收的政策處理難題破解,并會同市發改委做好年度做地攻堅任務涉及征收政策處理的考核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做地攻堅過程非法傾倒“危廢”破壞環境、損害國有資產等相關涉刑違法行為的查處。
市民政局:負責做地攻堅項目周邊已有民生資源的優化整合,規劃布局未建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并組織實施。
市 *** 局:負責做地攻堅項目實施過程中的 *** 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做地攻堅和儲備土地管理等相關資金保障。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做地攻堅項目區域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會同市自然資源局確定需開展土地污染狀況調查地塊;督促責任主體開展調查和風險管控修復工作;負責查處相關環境違法行為。
市文廣旅體局:負責做地攻堅項目的文物遺存及考古等核查,規劃布局未建文化體育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并組織實施。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做好做地攻堅項目周邊便民市場等配套組織建設工作。
市水利局:負責做地攻堅項目涉及洪澇隱患的核查及相關工作,規劃布局未建防洪排澇等水利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并組織實施。
市國資委:負責指導和協調由市國有平臺公司做地項目資金籌措工作,并將做地攻堅完成情況納入相應公司的業績考核。
市林業局:負責落實做地攻堅項目林地征占用指標、采伐等協調及保障工作。
市綜合執法局:負責做地攻堅項目涉及非法傾倒垃圾、渣土等違法行為查處及違法建設行為處置工作。
蓮都區 *** :負責并指導屬地街道按照“凈地”標準要求,完成做地攻堅項目涉及的土地與房屋征收(收購)、權證注銷材料收集與提交等政策處理和建筑垃圾清運、臨時改水改道、圍墻構筑、土地清場等土地前期做地工作,并根據項目推進工作需要,會同市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開展必要的土地平整和表土剝離;負責按職能部門出具的古樹名木處置意見,具體實施相關處置工作;負責做地攻堅項目所涉及的 *** 維穩處置工作;負責安置房分配具體工作;負責做地攻堅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做地攻堅項目周邊區屬教育、醫療衛生設施和資源的優化整合;負責做地攻堅相關資料的移交等工作。
市園林管理中心:負責做地攻堅項目涉及的古樹名木核查并提出相關處置方案,規劃布局未建公園綠地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并組織實施。
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依申請或依囑托做好做地攻堅項目涉及的權證注銷;負責依申請做好儲備土地不動產權證登記工作。
市土地儲備中心:負責年度計劃收儲地塊做地攻堅項目資金申請、撥付和土地收儲成本核算;負責組織開展做地攻堅項目桿(管)線遷移;負責做地攻堅項目完成“凈地交付”入庫后的統一管理,將相關數據錄入土地儲備監測監管系統,儲備土地出庫供應時填報出庫單。
市城 *** 司、市文旅公司等市直國資平臺:作為項目業主單位參與經營性用地做地開發;負責做地攻堅項目周邊各類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建設;配合做好資金籌措相關工作。
市儲備土地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受市土地儲備中心委托,具體承擔完成做地攻堅并納入儲備庫管理的收儲土地及資產的經營與管理、日常巡查與管護及桿(管)線遷移等前期開發工作。
麗水電業局:負責做好做地攻堅項目電力遷改,及周邊配套電力接入點的提前謀劃和供電公用基礎設施的具體建設工作。
市供排水公司:負責代業主做好做地攻堅項目供水管道的遷改,及周邊包含項目臨時用水在內的供水點位提前謀劃和供水公共基礎設施的具體建設工作。
市傳輸、電信、移動、聯通、鐵塔、華數、華潤等單位:負責代業主做好做地攻堅項目的桿(管)線遷移,及周邊相應接入點提前謀劃和相應公共基礎設施具體建設工作。
附件2
麗水市本級經營性用地收儲入庫驗收標準
市本級經營性用地做地應達到以下標準,方可交由市土地收儲中心入庫管理:
一、地塊場地封閉
(一)地塊內無建(構)筑物(規劃保留除外)。
(二)地塊內(含地下)供水、電力、燃氣、排水、通訊、軍用光纜等設施已落實遷移。
(三)場地除滿足必要的表土剝離及“通平”要求外,可保留自然現狀,但無渣土和建筑垃圾堆積。
(四)按地塊規劃確定的四至范圍構筑圍墻(或圍檔),確保封閉管理。圍墻(圍檔)應牢固、安全,不得設置除公益廣告、地塊信息以外的其他廣告。因道路施工等原因暫無法構筑圍墻的,可先采用彩鋼板等臨時隔離。山地、丘陵、坡地等特殊地形,可采用鐵絲網等簡易隔離。
(五)場地內無農作物、經濟作物。古樹名木已落實遷移(規定須保留除外),古樹名木可由征收機構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遷移評估,按評估報告的樹木價值進行補償。
二、地塊權屬清晰
(一)土地取得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規,征地拆遷及安置補償落實到位( *** 無償收回的除外),無法律、經濟糾紛。
(二)原土地及房屋有關權證注銷完畢。
(三)根據工作需要,取得儲備土地不動產權證書。
三、基礎配套
(一)明確地塊相關管線管網接口位置等,具備滿足施工要求的通道和施工所需供水、供電等必要條件。
(二)同步落實地塊周邊規劃未實施的道路、供水、電力、燃氣、排水、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基礎教育、醫療衛生、農貿市場、文化體育、公園綠地、社區服務等公共設施的建設主體、建設時序。
四、其它要求
經相關主管部門確認,地塊若涉及土地污染調查治理、文物考古、砂石資源利用、洪澇隱患消除、地質災害治理的,應明確實施主體后同步落實改造(治理),原則上不得影響地塊出讓或建設。
附件3
麗水市本級經營性用地做地攻堅“凈地”
交付標準
市本級經營性用地做地應達到以下“凈地”交付標準:
一、完成地塊內涉及的土地征收相關款項支付、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及拆除工作,確保地塊內無建(構)筑物(規劃保留除外)。
二、完成地塊內涉及的土地及房屋有關權證的注銷。
三、完成地塊內必要的表土剝離及土地平整,建筑垃圾已落實清運。
四、完成地塊的清場,農作物、經濟作物等地上附著物清理完畢。古樹名木已落實遷移(規定須保留的除外)。
五、落實地塊內涉及必要的臨時改水改道等前期項目的實施。
六、按地塊規劃確定的四至范圍完成地塊封閉圍墻(或圍擋)的構筑。
麗水市人民 *** 辦公室關于加強市本級經營性用地做地攻堅和儲備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pdf
原標題:麗水市人民 *** 辦公室關于加強市本級經營性用地做地攻堅和儲備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來源:http://www.lishui.gov.cn/art/2023/3/7/art_1229283446_24693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