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標,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等部委先后聯合印發《關于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并在北京、上海等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北京作為試點城市,嚴格落實中央各項指示精神,結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要求,明確提出在2017-2021年,將新供應各類住房150萬套以上,其中租賃住房50萬套,主要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設。在此基礎上,為做好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房的金融支持工作,加大對租賃房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創新針對住房租賃項目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金融管理部門,針對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融資貸款要求特點,積極研究支持集體租賃住房的長期貸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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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家開發銀行北京分行、農業銀行北京分行、建設銀行北京分行、華夏銀行等之一批4家銀行已確定具體融資方案,將向符合銀行評級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國企合作的聯營公司提供長期、足額貸款。貸款期限最長可達25-30年并可靈活還款,設置寬限期,寬限期內只還利息不需還本,且建設期內利息可用貸款償還。運營期可根據項目出租率情況設置靈活的還本付息計劃。貸款利率根據借款人、擔保人及項目情況,在基準利率基礎上綜合確定。貸款金額更高可達項目總投資的80%。項目取得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立項批復文件、規劃意見、項目占地批復、環評批復等文件后即可申請貸款,申請材料齊全的情況下,20-40個工作日即可獲批。項目取得施工許可證后銀行放款。貸款額度方面,各銀行均表示可優先安排足夠額度,保障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融資需求。
今后,北京市將不斷加大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房力度,拓展集體土地用途,拓寬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增收渠道,促進集體土地優化配置和節約集約利用,加快城鎮化進程,進一步構建具有首都特色的租購并舉的住房體系,建立健全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為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貢獻力量。
附件:四家銀行融資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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